《华沙公约》所确立的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在楞经七二余年的发展以后,已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法律体系,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华沙公约》体系”,在这个庞杂的体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已生效、未生效的议定书,以及一此私法性质的协议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订立,在程度上重新实现了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但是由于《蒙特利尔公约》本身就是“《华沙公约》体系”现代化的产物,因此它的复杂程度也是可而知的。为了使读者对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笔者通过对比分析,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以及相关议定书、协议书的方式,对国于航空旅客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
《释义》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保安服务活动的行政法规。该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公安机关有效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对于改革和加强保安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新秩序,促进保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公安工作经济社会基础,完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