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边界》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赵宏教授的法律随笔,以近年的时事新闻引入,普及公权与私权的界限。 "对个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 法律说到底,真正关心的是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行政法作为"小刑法",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给孩子起名"韦我独尊"是否寻衅滋事?能否通过穿衣立法,以防止伤害民族感情?网暴事件背后的平台是否有责任等。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从行政法视角切入普法,是法治科普拼图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权力的边界,就是个人自由的边界。
《刑法学讲义》 全网爆红的 法律男神 罗翔教授为每一位普通读者写的刑法普及讲义。 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不可分,家庭、校园、职场、人际关系、经济活动处处都有违法犯罪行为,相应地,每个人都需要学习刑法。 罗翔让本来枯燥专业的刑法课变得 津津有味 ,读者直呼上头, 根本停不下来 。刑法常识结合法理精神,兼具法律与人文的力量。本书为读者提供了相对完整的刑法学习体系,涵盖刑法演变、犯罪论、刑罚论,以及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全书通过分析真实刑法案件、张三的犯罪行为,激发读者用独立、睿智的法学思维去看待生活,提高法律感知能力。每一位读者都能带着法学思维回归到工作、生活中去。 《法律的悖论》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非常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全新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内容,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罗翔在爆红后的心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心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一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 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为什么说总统大选会决定*法院的未来? 被奉为 司法神殿 的美国*法院,是否的确与政治绝缘? 法庭上立场迥异的 对头 ,私下为何是一起看歌剧的莫逆之交? 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的司法大案,幕后到底有哪些妥协与博弈? 所有的答案,都在《九人:美国*法院风云》中。图宾延续一贯的严谨写作方法与一流记者的专业水准,以伦奎斯特、奥康纳、罗伯茨、肯尼迪、斯卡利亚等大法官的人物列传,揭开诸多重大判决的幕后隐情,展现美国司法众神的起与落、对峙与制衡,揭开华盛顿权力玩家的输与赢、争战与博弈。
现代社会,法律无处不在,个人和企业的一切行为几乎都要受到法律的影响,但法律的影响是如何发生的,人们对法律的影响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回应?美国法社会学泰斗劳伦斯 弗里德曼教授撰写的这本《碰撞》就是要解答上述问题。 在劳伦斯 弗里德曼看来,法律制度不是完全自主的,无法独立于社会力量而前进或改变,法律不可能被100%遵守,也不可能被100%违反,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之后所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种行动 回应 更多行动的往复循环过程,对法律的遵守、抵制,或者法律出现后的某种后果,都是他所要探讨的法律 影响 。
本书由知名一线执业律师团队精心创作,帮助读者建立法律的思维。 正文依据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分为安全与财产、生活和消费、婚姻与家庭、工作和保障四部分内容,每一部分严格由 导读 问答 真实案例 组成。导读按部分类别提炼出这一类问题跟普通人紧密相关的法律原理。问答涵盖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高频问题并作以高度典型化的回答。案例提供具体真实场景并保留原始法律语言。正文后还总结了法律的常见误区、维权方式、民事诉讼基本流程和见律师前的准备,这些均来自一线执业律师的专业建议。 普通人懂法律是为了少吃亏,但是生活事实不一定等于法律事实,所以普通人懂法律就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认识生活。本书从宏观到微观,从法律原理,到高频回答,再到典型案例,用法律的逻辑和法律的语言,帮助读者建立法律的思维,形成举一反三的分析
当我们提到 司法过程 这个词,很多人特别是法律人,就会联想到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本质》。 《司法过程的本质》,是美国法官本杰明 卡多佐1921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讲座的讲稿。191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邀请时任纽约上诉法院的法官卡多佐担任一年一度的斯托尔斯讲座主讲人。没想到,卡多佐回信拒绝了这个邀请,理由是 没有什么可以说 。经过安排,耶鲁法学院院长与卡多佐进行了面谈,有几位教师陪同,卡多佐再次重复了信中的内容,说他没有什么可以说。这时,一位教师提议: 卡多佐法官,您能否向我们的学生解释一下做出案件判决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借助哪些资源? 卡多佐回答说, 我认为可以做得到 。经过一年的准备,卡多佐于1921年2月中旬分四天做了讲座。每天1个小时,从下午5点开始,到6点结束。据耶鲁法学院科宾教授回忆,次讲座
“法律 ”罗翔教授2021全新法律随笔集。 举案说法、热点议论、品读经典、感悟人生,从生活的不同侧面,追寻法治的正义,获取人生智慧。 在本书中,罗翔就像每个人母校的老师一样,用真诚之心分享这一年来的体会与感悟。不仅解读了张玉环案、N号房事件等热点案件,而且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人生经验,能够提高普通人解读热点新闻的思辨能力。刑法常识结合法理精神,兼具法律与人文的力量。
苏力是北京大学的资深教授、北大法学院前院长。他的研究领域涉及法理学、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诗歌、修辞学等,其影响早已 出圈 ,是当代中国有影响的法律学者之一。此外,他还是一位诗人,他笔下的文字具有诗性气质,研究具有史诗旨趣和抱负。本书以札记、笔记的形式,以尼采的笔法,尝试对苏力的学术思想进行一个初步的解说和评注,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走近苏力、理解苏力,也启示法律学人如何保持对现实和理论的持续思考。
初入行的年轻律师往往会在工作中犯些错误、走些弯路,也会有 不知何去何从 的迷茫和疑惑。这些情况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年轻律师的成长。基于此,本书作者将自己从事律师工作以及多年带教实习律师的经验整理出来。同时,为便记忆和实践操作,他还把这些经验凝练成100句话,每句话配三两段感悟,变成轻松易读的小册子,放在案头,时不时翻两页,必能起到提醒作用。
一位22岁的青年因为车祸而全身瘫痪,只有一根手指能动,对他来说,身体已经成了灵魂的牢笼。于是,他靠这根手指与人沟通,强烈表达了希望安乐死的意愿。2003年9月,他的母亲帮助他实现了这个心愿,同时,一位职责本是帮助伤残人士恢复生存能力的医生参与了这一行动。事件发生后,法国社会激起了巨大反响,由此爆发了在各个层面上的讨论和争议。参与实施这次安乐死的医生肖索依博士与人合作写了本书,记述了整个事件,同时表达了他的思考。
英国法学家亨利 梅因的主要著作包括《古代法》(1861年)、《东西方村落共同体》(1871)、《早期制度史讲义》(1875)和 《早期法律与习俗》(1883)。《古代法》为梅因的成名作,后三本均由梅因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期间,在其开设的理论法理学讲座讲稿的基础上整理成书。 《早期法律与习俗》一书是一本尚未译成中文的著作。该书延续了梅因关注的一贯主题,试图从人类早期社会的习俗及这些习俗背后的观念出发,追溯人类既有法律制度的起源。在1-4章中,他以印度宗教为主要论述对象,重点讨论了早期法律与古代宗教之间的密切关联,认为在对现代文明产生重大影响的数个社会中,其法律制度的诞生均受到了古代宗教的重大影响。在5-6章,他以日耳曼法为对象,讨论了对早期法律的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另一个因素 国王的权威。第7-8章,梅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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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3版)》选取二十余则西方经典法律格言,以轻松的笔法和层层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和理论内涵。本书将格言和刑法理论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给我们一种全新的体验,属于法学的启蒙之作。 《刑法格言的展开(第3版)》自1999年初版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成为很多法学院学生的之书,也是很多刑法学学生的启蒙读物,2003年出版第二版。本书第三版结合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法律格言。本书没有时效性,讲述的是刑法领域基本理念的话题,值得所有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要把 中国法的精神 论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虽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学术目标。然而, 中国法的精神 又是一个必须直面的学术主题,不仅不容回避,而且魅力十足,颇能吸引学人的心智。试想,作为法学研究的从业者,置身于当下的中国,对于此时、此情、此境下的 中国法的精神 ,倘若不能给出一个说法,岂不是一件颇为遗憾的事件?因此,按照 知其不可而为之 的圣贤之道,本书以 论中国法的精神 为题,尝试对 中国法的精神 做出个性化的解说。 《论中国法的精神》是喻中教授跨越十多年,历经重庆、成都、北京三地观察 中国法的精神 之心得 ,真切地反映了中国法在这个时代的精神风貌。
本书深入研究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制定、法律应用所带来的众多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部分探讨了规制人工智能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并得出如下结论:在数据保护上,立法者有义务规范国家对数据的处理,规范人工智能的使用,从而尽可能保护基本权利。在个人自决上,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手段予以回应自动决策系统的巨大风险。在透明度上,建议借鉴相关不透明决策系统的规制经验。在反歧视上,需要从因果关系证明、弱势群体概念等内容出发,对法律进行部分调整。在法律人格上,当智能代理人承担类似老练仆人的功能时,就可以视为法律主体。第二部分从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领域出发,在具体场景中探讨人工智能的规制,并探讨了以下问题:在社交媒体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工具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法律科技中,重新构建
由博西格诺等著的《法律之门》是一本不同凡响的书,它不是在本书的主题上故作“权威定论”,而是提出许多开放性的话题留待进一步讨论。《法律之门》不是用线性贯穿的方式写成的,而是提出一系列观点,每一观点都可作为讨论的开端,并导出其他的阅读材料。《法律之门》意在鼓励读者独立思考。为此,阅读材料及其编排都是启发式的,它们批判已被接受的思想,提出有关价值的问题,使人窥见法律体系日常运作和历史发展中的艰难选择。某位学者或某个案例的论断与另一位学者或另一个案例所持的不同论断相并列,使本书读起来像一次多层面的对话,而不是一种传统教科书式的独白。每一选材都是讨论的一部分。《法律之门》的编著者将法律视为社会的一种连续过程。法律本身可以用国家权威表述,但其含义和内容却像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一样是可变
这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 朗本所著的一本反映英美法系对抗制刑事诉讼模式发源和形成史的经典著作。该书共分5章,运用历史实证主义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以翔实的史料揭示并分析对抗制在英美语境下生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展示了对抗式审判制度的形成过程。它揭示出对抗性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与英国国家的特定历史、文化有关,而且具有两个显著的缺陷,即争斗效应和财富效应。它同时表明对抗制是一种并不重视案件事实真相的制度。其中第四章还阐述了刑事证据法的起源以及与对抗制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由于英美对抗式的刑事审判模式一直是我国法律界着力引介、学习的对象,但各界对之的理解与认识却或多或少地停留于表面。因此,能够为我国学者反思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尤其是庭审制度对抗式改革提供诸多教益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