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契约粹编(全三册)》收录了从原始无文字契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时期的民间契约2500余件,包括买卖、雇佣、典当、分家、继嗣、赠送等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此外还收录了历代民间模拟契约形式的"买地券"多件,从多方面反映了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经济形态、法律关系和文化面貌。是一部颇具价值的资料集。古籍整理资助项目。
《当代罗马法体系》是19世纪德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萨维尼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共分为8卷,分别于1840 1849年在德国柏林出版。它既是萨维尼以前研究的总结和继续,也对之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是萨维尼法律理论的集大成者。第1卷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等内容,第2卷主要是关于法律主体等内容。
本年鉴是中国法律史学界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三大体系 添砖加瓦的新成果,是国内第一部系统梳理、全面展示中国法律史学科年度发展情况的学科年鉴。本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同志担任主编,编辑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多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名数据库的专家组成。本书除卷首序言、编辑说明和卷尾索引外,共分五篇:第一篇为特辑,邀请五位近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法律史学人撰文介绍项目状况和最新进展。第二篇为研究综述,对过去十年中国法律史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情况作简要回顾,对2024年中国、日本、欧洲和英语学界的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总体状况进行概述。第三篇为研究动态,汇总2024年中国法律史学领域最新书讯、会议资讯和重要立项、奖项信息。第四篇为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进入出土文献的大发现时代,各种材料层出不穷,其中新出土、新公布的甲骨、金文、战国秦汉简牍资料对法律史学影响尤巨:中国法律起源及演进的特有模式渐趋清晰地展现在今人的面前;早期中国法在构建 、融合族群、治理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强大功用被重新认知。在对人类法律文明演进的规律性问题探讨时,上述材料为中国化法学理论的话语建构提供了珍贵例证,中国法律文明独树一帜的价值随之凸显。不过就本领域的研究状况而言,尽管令人瞩目的成果不断出现,但是作为 基础、 根本的学术工作,即甲、金、简牍法律资料的全面整理汇纂工作至今仍然缺位,不同类型出土法律文献之间的界限封闭状况比较突出,进而严重影响学界对中国传统法制进行 深层次的剖析与 高层次的解读。全书正文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导论、甲骨文法制
中国法制现代化历史发轫于晚清,历经民国与新中国,迄今已逾百年。这既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法制文明演进过程,也是本土与西方两种异质文化碰撞与冲突的场域。本书对各个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法律制度、思想与实践三个层面及其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作出了细致的梳理与阐释。希望这种经由历史而获致的探讨与反思能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提供前进的理论资源。
作者一向从事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曾经把在各学术期刊上登载的论文和书评等,辑成《中国经济史论丛》、《中国经济史研究》二书。这二十年来专心致力于近代中国经济史的探讨,先后写成论文二十多篇,散载于各学术期刊,不免过于分散,而其中有业已绝版者,更不易看到。因此,不少朋友希望将之汇印成论文集,以便参考。 《全汉昇经济史著作集:中国近代经济史论丛》所收论文和书评,主要根据原来的抽印本影印而成,未加增订。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赐正。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启蒙运动开始到二战之后刑法思想发展轨迹的著作。刑法学的研究,离不开刑法学说即法学大师或刑法学者的刑法思想。试看日本刑法总论著作中,大多有“刑法学中学派抗争的扬弃”、“刑法及刑法理论之史的展开”等章节,就是明显的例证。
本书由“绪论”、“州县衙门”、“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和“结论”等五章组成。其中,篇幅的是第三章“刑事审判程序”,占全书篇幅的2/3有余。从篇章布局来看,那先生受到陶希圣的一些影响。如第二章 “州县衙门”的内容,与陶希圣著作中的“州县衙门的组织”部分思路比较一致。但陶希圣的叙述内容较为宽泛·(一共介绍了与州县衙门有关的九类人物,分别是知县、典吏、书役、幕友、长 随、仵作、捕役、狱卒和家人)那思陆先生则只选取了四类与州县审判特别相关的人物知县(州)、幕友、胥吏和差役进行详述。那思陆先生用了不少的篇幅,详细介绍了这四类职业人员的历史沿革、分类及权责(或职务),尤其对此四类人员与司法审判中紧密相关之情形进行了系统梳理。此外,与陶希圣一样,那思陆先生也特别强调刑事审判程序在清代的重要性
关于什么是法学、什么(应该)是法、法如何适用这三个问题的讨论,构成了本书的主体部分。如果说法学就是对时空下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做出的回应,并且反映了那个时空下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思潮的话,那么,本书就是尝试在关照历史、哲学、实践等多维视角的基础之上,对法学问题给出有根据和理由的整合性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