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说时代,至明清时期,法律知识在绝妙的故事中,娓娓道来~传说时代:从洪荒中走来夏商西周:上古的光荣与梦想春秋战国:白金时代的破与立秦:法治的理想国汉:时间中止了魏晋南北朝:中世纪并不黑暗唐宋:百川归海的中华法系明清:几度夕阳红
从传说时代,至明清时期,法律知识在绝妙的故事中,娓娓道来~ 传说时代:从洪荒中走来 夏商西周:上古的光荣与梦想 春秋战国:白金时代的破与立 秦:法治的理想国 汉:时间中止了魏晋南北朝:中世纪并不黑暗 唐宋:百川归海的中华法系 明清:几度夕阳红
《律令法与天下法(精)》(作者高明士)是研究唐代法制史的专著。律令法指,天下法指国外。战国秦汉以来到隋唐的法制发展,总的说来,对内实施律令法,对外实施“天下法”;律令法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天下法则是用来约束域外君长,但两者目标均在德化百姓。两者在汉以后逐渐建立以“礼”作为立法基础,到隋唐而完备,可说是先秦以来儒教初次在礼律方面体的实践。本书是作者1994年以来,主持以台大为中心的“唐律研读会”的读书研讨心得。
《历代令考》是近百年来首次出版的系统考证中国古代令的力作,是中国、日本学者研究古代令代表性成果的汇集。该书分为29个专题,针对古令探讨中的诸疑义和新问题进行了札实考证,新见迭出,在多个方面有重大学术突破。
本书题名 辑考 ,前部分为研究成果,后部分为辑佚成果。 则例是明代重要的法律形式,主要用于表述食货管理的标准及运作规则的法令法规。明代则例的名类甚多,有赋役、漕运、开中、商税、钱法、钞法、官员俸给和考核、捐纳、赎罪、宗藩、军士供给赏赐及优给、马政则例等。则例是国家法律的细则性规定,具有法律规范具体、详细和数字化的特点和因地制宜实施国家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明代则例在各地自然状况千变万化的情况下,为及时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发挥了重大作用。
本书对于中国古代民间规约及其在古代法律秩序中的地位进行了全面的探讨。通过分析古代法律的特点,探讨了古代民间组织研究中的疑义,阐明了作者在乡规民约、民间法与民间规约之间选择使用民间规约的理由,并通过丰富的史料,对于历史上各种民间规约的具体形态进行了分类论列。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民间规约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民间规约的性质:民间性、自治性、成文性、地方性的含义,民间规约的作用,及其在古代法律秩序构建过程中的功能定位。
《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是作者在大学讲堂讲授“中国法律制度史”课程的全程口语式录音整理稿,共十七讲,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艰难与希望: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一书的全面修订版。 《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引经据典而深入浅出,语言幽默诙谐而讲解寻根究源,古今比照,随手拈来,旁枝斜出,收放自如,不乏出人意料而合乎逻辑的结论。既有一种古今时空对话的历史苍茫感,也有一种师生灵犀互通的交流愉悦感。 中华四千年的法制,有辉煌也有失落,有艰难更有希望。读者在书中既可以看到我们祖先在法制宏筑中的智黠与慧光,也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制在普世文明中的缺位。 希望《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能够触发读者对历史与现实的回望反思,并为中华民族的法意觉醒作一代一代不懈的努力。
在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之诉中,双方对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往往是一方认为有效,另一方认为无效。正因为双方存在纠纷,故其属于诉讼案件的范畴,适用普通程序。诉讼案件根据性质又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的区分,确认无效之诉就属于其中的确认之诉。而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双方均认为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不存在纠纷,因而其属于非讼案件的范畴,适用特别程序。前述有关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区别,同样适用于两者,具体来说:,在诉讼构造,在确认无效之诉中,双方当事人系原被告关系,诉讼因原告起诉而发起。如由一方向另一方提起的,则另一方为被告;如由第三人提起的,则该第三人为原告,人民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而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
宋刑统全书三十卷(目录一卷缺,三十卷的内容也有残缺,初计达十八条处),律目十二篇,同唐律疏议(即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鬬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二百十三门,五百〇二条并疏,令、格、式、敕条一百七十七及起请条三十二。还有补疏文之「议」二十三则,另录律内「余条准此」凡四十四条,加入「释曰」小注六十余条。我国历代典章律例沿革,自成一系,上下可考,尤其自唐律疏议至明、清律,次第衔接,脉络可寻。 宋刑统同以唐律为代表的所有封建法典一样,是封建地主阶级维护本阶级经济政治利益,保障统治秩序的工具,其刑罚的锋芒主要是指向没有法律地位的被统治者和反压迫者。刑书有其进展的一面,也浸透了中国封建后期社会和政权的腐朽、残酷的本质。然而,宋刑统毕竟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
本书是已故著名法学家王伯琦先生的著作合集,分上下两部。上部为1956年出版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下部辑录王启中先生整理的乃父散篇遗作。全书立足于中西文化交汇时代的背景,着力体认中国法制之路“左右为难”的困顿局面,于窥探、剖析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爬梳、反省中国固有礼教文化之间,谋求解决之道,而力陈独立人格观念的建立和概念逻辑体系的维护。先生论学,则勾连古今、会通中外:先生为文,则理论渊厚、概念清晰。而更能杵动历史之弦、打动后人的,还是基于中西文化分梳而流淌于笔端的文化自觉,一种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文化自觉。 本书适合从事法学理论和制度研究的学者、教师和研究生使用,同时相信它对致力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研究二十世纪中西思想的学者也有参考价值。
这是一部研究近代上海城市规划法制的力作,丰厚了在这一研究领域成果,在诸多方面具有创新。正如作者在“导论”中所指出的,1843年上海开埠后,由于租界的设立,使上海逐渐形成了华界、公共租界、法租界三分天下的特殊局面。三个独立运作的地方政权,使得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规划法制都在三个各自不同的空间中进行实施。本书是以近代上海为个案的研究,自然就应包括这三个不同空间的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法制,但遗憾的是,本书对法租界的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法制的研究还不够。希望作者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弥补这一缺憾。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8:明清公牍秘本五种(第2版)》是明清两代公牍秘本中的珍奇秘本。明代王俊川的穴浚川公移驳稿移,撮其要者,是提倡“公、明、慎”的行政舆司法“大道”,同时又强调在实践中要同“变”和“通”相结合。穴新纂四六合律判语移为明代夫名作者所着,综其要略,在于强调详解穴大明律》的真是律意,以期依律办案,减少差误。清康熙年间的昊宏着有《纸上经纶》一书,则注重司法实务的办理,不论人命、盗贼重案,还是婚姻、田土与轻微刑案,都坚持反复审理,乃至“一驳再驳”,推理入微,求得真情与实判,反映出深厚的学养与功力以及慎重刑狱的精神。清乾隆年间的夫名作者所着穴钱谷指南移,则反映这一时期行政执法与监察以及司法审判的真实状况,也是其经验的概括与升华。清嘉庆年间夫名作者所着《招解说》,则可能是地方
关于什么是法学、什么(应该)是法、法如何适用这三个问题的讨论,构成了本书的主体部分。如果说法学就是对时空下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做出的回应,并且反映了那个时空下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思潮的话,那么,本书就是尝试在关照历史、哲学、实践等多维视角的基础之上,对法学问题给出有根据和理由的整合性答案。
霍布斯费尽心力将主权道德基础置换为“人造的人”,洛发现自然自由难以恒久'保护财产权才是社会状态的正当根据,开启了“城邦人”走向“财产人”的不可逆转的时代进程。卢梭在“自由败坏,的时代重祭自由之美德,斯密却坚守洛,将财产权扩展到整个经济社会领域。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修订本)从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传统法:首先,反思了近代以来有关中国传统法研究的方法与视角,对以“西方法”的发展模式为标尺评价“中国传统法”提出了质疑。并指出牵强附会的比附及机械的比较导致了人们对中国传统法的诸多误解。其次,界定了“古代法”与“传统法”的概念。简言之,“古代法”是已经成为历史的客观存在,而“传统法”则是一个处在不断变动中的过程,这个过程将古代与近现代、历史与现实连接在一起。“传统法”是以今人的法观念阐释以往社会的法。因此,古人不以“法”命名,而却有“法”之实质意义的“礼”便被纳入“传统法”研究的范围。基于此,作者提出了中国传统法的结构是“礼”与“法”(古代法)的共同体,是礼与法的结合。再次,以界定“古代法”与“传统法”为切入点,作者力图
汉代司法官吏的管理包括司法官吏的考核、司法官吏的责任制度等内容。在司法官吏的考核上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司法官吏责任的种类有鞫狱故纵、鞫狱不直、鞫狱不实、受赇枉法和失刑等。 诉讼原则是诉讼主体进行诉讼所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汉代的诉讼原则主要有:经义决狱原则、因时审案原则、等级制度原则、循实情断案原则、恤刑原则等。 诉讼基本制度是指法律、法令所确定的诉讼主体进行诉讼所遵循的主要制度。汉代的基本诉讼制度有:上请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录囚制度、杂治制度、议罪制度、验狱制度、谳狱制度和判例制度等。 诉讼观念是指一定社会一定时期普遍存在的一种对普通大众的诉讼行为和司法官吏的审判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思想和理念。诉讼观念既具有传承性又具有时代性。汉代的诉讼观主要有息讼诉讼观和
本书以实践为导向,有的放矢地对改革后的上市公司退市规则及经典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重点阐明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的处置策略,落脚于危机公司的纾困与解困。 本书章在简要梳理各层次资本市场退市规则的基础上,第二章聚焦受困公司对于资不抵债、亏损及交易价格过低等常见退市原因,并阐述如何通过股东注资、资产出售等途径力挽狂澜、转危为安。第三章系统性地比较其中最为重要、也是经常被运用的两种策略——重组和重整。虽然两者在使用条件和实施措施等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它们在主导权、解决公司治理、债务处置及股权处置等诸方面存在本质区别,需要上市公司在谨慎权衡利弊后,甄别运用。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介绍了恢复上市与重新上市。恢复上市针对的是暂停上市的企业,而重新上市针对的是终止上市的企业。全书的最后是对我国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