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 博观 法律与革命(第二卷):新教改革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讲述的是西方法律传统在两次 大革命 的冲击下所发生的两次相继转型的故事,这两次革命分别是16世纪的德国革命 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其中关键所在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 加尔文的改革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受这些革命冲击影响的,并不仅是法律传统,而且还包括新的国家形态、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经济制度、新的阶级关系、新的历史观念和新的真理观念。这是两次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它折射出两种新的信仰体系,它们的冲击波传遍了欧洲。
鸦片战争以后,由西方法支配中国法的西法东渐历史拉开了序幕。与此相对,在19世纪之前,中国法之于西方还存在着东法西渐的历史。这段历史表明:第一,近代以来西法东渐的叙事框架不能完全定位中国法,应将中国法放置于整个东法西渐的历史进程中看待;第二,中国法在历史上并不只是传播于东亚儒家文化圈,在很长一段时间也参与到西方法的构建之中,是西方法发展的重要参照资源之一;第三,中国法在东法西渐过程中的正反例证,构筑了一种跨文化法律交流的应有范式。重视并反思这段历史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扩展自身影响力。
本书由63位作者撰写的共65章内容构成,通过 主体 专题 区域 互动与加强 方法论与理论 人物传记 共六个部分,全面论述了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以及国际法研究的沿革。本书探究了源于不同法律传统的行动者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接触,由此浮现出了国际法的历史。本书基本涵盖了国际法发展史上有代表性意义的学者、著作、国际会议、国际条约、国际组织,也基本阐释了国际法中的各项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本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际法中特定法律秩序的性质、局限以及发展前景。
《历代刑法考》,是中国近代法史学的奠基著作。自问世一百年来,被公认为了解中华法系的需读书。本书在编目上充分考虑法律内容上的归整,避免有关刑事法律的内容与律令篇章混杂排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辑入与刑事法律有关联的篇章,下卷辑入传统律令。经过重新编排的上下两卷,内容各有倚重,分类明了。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 历代刑法考 的内容集中于上卷;其他,律令通考、典型朝代的律令,汉、唐、明律令制度均编入下卷。编目的重新归整,还考虑到法律不同专业读者的阅览偏好。学习研究刑法者,建议精读上卷,研习中国法律史者,可读下卷。方便各类法科读者查阅,是本次出版的简化字横排本的重要特色。 《历代刑法考 上册(中华现代学术名著3)》作者自有其文字风格,各时代均有其语言习惯,故不按现行用法、写法及表现手法改动
中国近现代法学,是一个舶来品,它源自西方。那么,西方法学是何时产生?产生后又是如何发展,其学术风貌又是如何?本书依次对古代希腊的法学思想、罗马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中世纪欧洲法学的风貌,以及法国、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等主要西方国家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做了详实的介绍和评述。后,本书以基础法学如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为线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西方法学的发展进行了总结。本书试图阐明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成长而日益进步,随着人类文明的提升而逐渐繁荣。追求人类的幸福,探寻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法和法学前进的基本动力。
本书主体的第一部分专门论述了13 ~ 17世纪法国刑事诉讼史,这一部分述评了法国刑事诉讼发展的一般特征,是一项极富价值的概述。作者通过论证当今法国刑事诉讼属混合制而非严格纠问制,是漫长的法律演变和特殊立法的结果,从而以一种清晰、有趣的方式将过去和现在相连。 其后,作者详述了法国早期刑事诉讼。该诉讼程序具有彻底的弹劾制特征,并与封建时代法院相关。博曼努瓦、各种封建习惯的集合,连同法国和德国占主导地位的现代权威,都被用作论证这一封建时代程序重要特征的论据。接下来,作者论证了法国从弹劾制向纠问制过渡的历程,并特别强调教会的影响以及在这一变化过程中皇室权力的发展。刑讯逼供的引入和秘密审讯的出现被认为是新制度的重要因素。同时,作者还生动概述了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如意大利、西
《英国法释义》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 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 (弗雷德里克 梅特兰); 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其他英语国家是否会如此普遍地接受普通法非常值得怀疑 (威廉 霍尔兹沃思)。 第二卷的主题为物权或称财产权。作者基于自然权利说阐释了财产权的起源,接着将物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大类,分别论述了两种物的类型与各自的本质,再进一步讨论了各种取得方式。较诸动产的讨论(共9章),不动产是本书的重点(共22章),而对于不动产的讨论,则是以封建体系为基石。作者对于封建体系 如此简短篇幅阐述,可能是迄今为止
《当代罗马法体系》是19世纪德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萨维尼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共分为8卷,分别于1840 1849年在德国柏林出版。它既是萨维尼以前研究的总结和继续,也对之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是萨维尼法律理论的集大成者。第1卷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等内容,第2卷主要是关于法律主体等内容。
本书由张晋藩先生总主编,共十卷,以时间为线,以大量客观史料为基础,详细讲解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立法概况、法制思想、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经济法律、司法制度等,梳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呈现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探寻其发展规律,把握中国人对法律的独特理解,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思想,同时吸取智慧与经验,反思教训,为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历史借鉴,既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研究价值,亦具有切近的现实意义。
本书以《清史稿 刑法二》对清代刑罚种类的总结为基础,将内容分成上下两篇。上篇为死刑,下篇为流、徒、笞杖、枷号、赎刑、锁带铁杆(石礅)等刑罚。本书在研究某种具体刑罚时,重点研究其执行(实施)等方面内容。对新出现的锁带铁杆、石礅刑和晚清被普遍使用的站笼刑,本书还会详细研究其产生(被推广实施)的原因。在研究死刑等刑罚时,还会涉及文学作品中的刑罚书写等问题。先行有关清代刑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某个具体刑罚(以死刑和流刑的研究为最多),缺少对清代刑罚的整体把握。本书不仅比较详细地研究了每个具体的刑罚,还力图从整体上把握清代刑罚的特点和演变趋势。本书通过对宋、元、明、清被处决人数的对比,认为清代总体上实施的是轻缓的刑事政策。
本书是日本公司法学界首 部采用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日德两国从19世纪至今的股份公司法与公司法学的发展史进行详尽解说的著作。其特色在于以100年为单位,将日德两国的股份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学分为 19世纪的成立期 20世纪的发展期 21世纪的现代期 3个部分,进行了整理和讨论。由于日德两国均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因此日德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法学的法律规制和学说较少被人提及,本书对这部分内容也进行了论述。本书最后一个部分对上述两国各个时期的股份公司法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展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注重监察体制的完善,而且致力于监察法的制定,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发挥。本书论述了中国自夏商至清的历代监察法制建设,史料充实,分析精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学以史为先。本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系统阐述和解读了中国法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史实,分为中国古代法理学、中国近代法理学的争斗、中国现代史上的法理学、当代中国法理学的革命四大编;共分为十一章,分别阐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学对 法理 的论述、先秦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兴起、秦汉时期的法理学、两晋至隋唐时期法理学的发展、两宋至清初时期的法理学思想、近代初期法理学的发展状况、近代后期法理学的发展状况、民国前后期的法理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理学、1949 1978年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奠基与探索以及改革开放40年来法理学的伟大成就与战略谋划等相关内容。 br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1)它是第一部阐述中国法理学发展史的图书,填补了中国法学在该领域的空白。(2)它记载了下述重大发现:在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和实践
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1983年,司法部与安徽大学法律系合办了罗马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讲罗马法。在罗马法培训班结束时,进修班同学倡议将周枏讲课的录音和笔记分工整理出书,期能抛砖引玉。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
法律文明是人类文明中法律相关各项元素的总和,包括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实施、法律行为及其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和法律遗存。本书论述了人类早期社会从游团时代到国家时代法律文明的萌芽与发展过程。章论述宪法文明的起源,即人类在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是如何组织公共生活,分配公共权力的。用现代宪法学中 国体 政体 国家结构 国家机构 权利义务 等概念来分析人类早期的 宪法 状态。第二章探讨涉及私人之间人身财产法律关系的民商法的起源,研究新石器时期到国家阶段民商事主体、所有权、契约、侵权、婚姻家庭与继承规则是如何从习惯演变为成文法。第三章探讨了刑事法的起源,研究人类犯罪与刑法观念与制度的演进过程,重点分析了早期法典中的刑事规范,从同态复仇到集体刑罚权的变化过程以及
民国时期召开了四次由司法行政部主导的全国司法行政会议,时间分别为1912年、1916年、1935年和1947年。每次全国司法行政会议都总结了上一时间段的司法改革成果,开启新一个时期的司法改革工作。全国司法行政会议虽影响巨大,但因史料散见于民国时期出版的公报、图书、报刊和一些影印史料,较长时间以来,国内尚无学者对四次全国司法行政会议资料进行系统梳理。本书对这几次全国司法行政会议的资料进行全面整理校编,包括四次全国性司法行政会议议事录、议案录及其他会务资料等内容。法学界和史学界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民国时期司法行政、法院、监狱、经费、人员培训等司法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细节和问题。本书采逐字逐句重新点校的方式,便于研究者阅读使用。
本书是中国法律史学会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学术社团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2008年和2013年先后编辑出版的两部《中国法律史学的新发展》的续篇。除总论以外,全书按照研究对象的所属时期,共分为十二个章节,对2012-2020年中国法律史学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学术成果予以系统介绍和评述。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开启了重视、研究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新时代,也是本书得以立项的原因所在。我们希望通过本书,展现中国法律史学科在此期间的成就、不足和趋势,为学界同人继续展开中国法律史研究提供参考,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助力。
阿布德拉是古希腊的一个城邦,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和自然资源丰富,所以不仅是当时古希腊一个重要的商业和贸易中心,也是通往东方和埃及的一个重要贸易通道,其经济地位十分重要,钱币制作的水平也非常高。 根据已发现的众多钱币样品,并结合古希腊当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战争历史,《阿布德拉货币史》一书详细梳理了自公元前约540年至公元前约350年阿布德拉造币厂的钱币制作历史,包括重量标准及演变、钱币类型及面值、图案设计及变化、钱币流通状况等。本书是该领域的一部专业著作, 对了解古希腊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和货币的演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杨一凡教授主持“珍稀法律文献整理”“法史考证”“重述法律史”三大学术工程30余年,《重新认 识中国法律史》是其有关“颠覆旧成说”和“挖掘新史料”“开拓法史研究新领域”“重新认识中国法律 史”方面重要研究成果的结集。书中新见迭出,内容涉及中华法系、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古代律学和行 政、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化教育、司法、地方诸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上千种稀见法律文献的版 本。《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不仅对法律史学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行政制度史、经济制度史、军事史、文化教育史和 文献学有重要参考价值。
《法律文明史(第7卷):中华法系》从对法系、中华法系的概念界定入手,论述了中华法系的起源、内涵、特点,中华法系的基本内容,以及中华法系的成员国法律的发展,中华法系对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华法系的衰亡及历史地位。一章阐述了中华法系的法哲学、法律学术、律学家和律学教育;第二章从法律形式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梳理了中华法系之母国法 自隋唐至明清的古代中国法;第三章主要对中华法系的三个主要成员国 日本、朝鲜、越南的法和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与母国法的关系进行论述;第四章详析了中华法系的解体,一方面从总体视角界定了中华法系解体的时限,并分析了解体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从时间维度梳理了中华法系在母国及其各成员国解体的整个过程;余论部分论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遗产,提出这些历史遗产对当代中国乃至亚洲
近代中国法律是在特殊历史变局下展开的,主动与被动、移植与继承、主权与法权、制度与实践、人物与事功等等之间,相互杂糅,张力十足。从多维视角观察近代法律运行及法律人,是纵览法律近代化全貌的主要路径之一。本书围绕法律运行,集中观察近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改良的计划、司法程序的设计及司法运行实效等问题;围绕法律人,集中观察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精英的机缘、法律人的理想及法律人置身的社会生态等。附篇部分侧重研究方法、研究视野的思考及治学心得的体会。研究中,注意今昔对话,中西映照,反思历史,启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