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官所扮演的角色有何区别?在英美、西欧和社会主义国家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刑事被告以及他们的律师各享有什么权利?在这部启人深思的著作中,一位的法学家对世界各地的法律制度如何管理司法以及政治与司法的关系作了高度原创性的比较分析。米尔伊安R.达玛什卡展示了一种新的视角,使得迥然相异的程序特征呈现为可辨识的几种模式。
《2010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文书评析》取材于2010年度14项司法鉴定领域能力验证部分鉴定机构的反馈结果,覆盖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含电子物证)专业。评析中选用了同一个能力验证项目中不同层次水平的鉴定文书及相关反馈结果,依据各专业的要求从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分析论述、标准适用、结果评判、结论表述、文书规范,以及检测中内部质量控制和记录要求等方面进行点评和分析,对于司法鉴定机构提高鉴定能力和加强质量管理具有很高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于1994年4月成立。几年来,在中国监狱学会、各省市区监狱学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开展对中外监狱史和监狱制度的比较研究。先后在大连、太原、洛阳召开了三次理论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各地送交会议交流的论文达一百余篇,其中获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34篇。这些学术论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对毛泽东改造罪犯的理论、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新中国监狱制度与旧中国监狱制度及外国监狱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科学的比较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使这些研究成果能为我国监狱事业的发展,为监狱干警培训、监狱学专业的教学科研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和资料,我们从一百余篇论文中选编了这本文集。限于篇幅,我们在
《英美专家证人制度研究》鉴定制度改革逐渐成为我国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为众多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的鉴定制度还存在一系列的不足,例如程序的公开性不够;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不足;鉴定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程序缺失;反复鉴定问题严重,从而导致诉讼效率低下、诉讼资源浪费严重、司法的稳定性和性受到损害等。而英美国家的专家证人制度则在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当事人平等的要求、专家证人程序的透明度和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权、专家证言客观性的保障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作者论文极具前瞻性,有许多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条文及台湾地区“法院”的判决文字。在《辩护权与诘问权》中,作者再次提出许多大胆及前瞻性的主张。辩护权部分,作者主张应贯彻平等与实质的辩护制度。诘问权部分,作者详细分析“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对刑事诉讼所带来理论与实务上的冲击,其中包括传闻法则的未来发展等内容。除此之外,就台湾地区”法院”认为测谎有证据能力之判决,作者主张若无法律明文授权,以测谎为证据侵犯被告不自证己罪的“宪法”权利。对于律师与当事人秘匿特权之范围与限制、新闻记者是否有拒绝证言权、证人是否得不经传唤迳为拘提或逮捕,作者也参考美国相关立法,为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修改提供了积极的建议。
本书以纪检监察机关改革作为研究重点,并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在基层发挥重要作用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对上对下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研究则是完成好这项紧迫任务所必须做好的基础理论工作。本书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背景进行了细致描述,对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深入探讨了我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面临的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书中提出的一些改革思路和设想对于未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有管理吗?需要管理吗?又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呢?这是法律人经常在问的问题。相互矛盾而又似是而非和似非而是的答案充斥和占据着法律人大脑的内存。律师们对业务的渴望超过了对自身所在的执业机构的研究并无可厚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这个话题,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要把这个话题说清楚,要结合律师业发展的阶段、律师行业的特点、律师职业的特性、律师事务所的特点,以及管理学基本原理等方方面面。本书是综合以上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理论与实务的一次探索,希望本书可以抛砖引玉,引起更多人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思考,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我国无罪判决率受不合理的考评机制的影响,形成畸形的低无罪判决率,这并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我国刑法的出罪机制是在法益保护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3条但书的指导之下,涵盖无罪过事件、违法阻却事由及责任阻却事由等。《出罪机制保障论》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出罪机制的妥当适用应在法益保护原则、罪刑法定和但书条款的指导下,细化三阶层构成体系里各阶层中出罪机制的适用标准,以保证出罪功能的顺利实现。
本书作者罗豪才先生是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开创者之一,行政法平衡理论提出者,中国软法理论倡导者。这本文集收录了罗豪才多年来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所思、所言,有参加大会的致辞讲话,有学术会议上的主旨演讲,有调研考察过程中的即席发言,有工作会议上的布置安排,也有工作之余的潜心静思。全书分为行政法治建设、公法基础理论、软法治理、面对面、书香墨韵五个部分,很好地反映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尤其是以软法治理弥补硬法的不足,彰显了中国的法治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的作者是两位研究美国联邦法院及其决策方式的学者。在《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中,他们系统地描述和论证了“态度模型”,并用其来解释和预测法院的决策。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还批评了另外两种解释法院决策的模型:法律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通过美国法院的统计数据、法官们的私人著作以及其他资料信息,分析了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调卷令流程、实质判决、大法官意见撰写的分配、大法官意见的合并等制度……在充分展现态度模型的同时,作者也对法律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批评。《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作为修订版,充分体现了自1993年前著出版以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吸收了联邦
《英美专家证人制度研究》鉴定制度改革逐渐成为我国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为众多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的鉴定制度还存在一系列的不足,例如程序的公开性不够;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不足;鉴定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程序缺失;反复鉴定问题严重,从而导致诉讼效率低下、诉讼资源浪费严重、司法的稳定性和性受到损害等。而英美国家的专家证人制度则在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当事人平等的要求、专家证人程序的透明度和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权、专家证言客观性的保障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作者论文极具前瞻性,有许多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条文及台湾地区“法院”的判决文字。在《辩护权与诘问权》中,作者再次提出许多大胆及前瞻性的主张。辩护权部分,作者主张应贯彻平等与实质的辩护制度。诘问权部分,作者详细分析“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对刑事诉讼所带来理论与实务上的冲击,其中包括传闻法则的未来发展等内容。除此之外,就台湾地区”法院”认为测谎有证据能力之判决,作者主张若无法律明文授权,以测谎为证据侵犯被告不自证己罪的“宪法”权利。对于律师与当事人秘匿特权之范围与限制、新闻记者是否有拒绝证言权、证人是否得不经传唤迳为拘提或逮捕,作者也参考美国相关立法,为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修改提供了积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