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绝非世外桃源,由网络传播引发的诸多问题,理应予以关注、重视与治理,而网络传播法律规范与网络传播伦理规范正是治理这些问题之良药。这正是本教材编写之本意。 本教材融法律规范与伦理于一体,以问题为导向,探讨、阐述了九大问题:网络空间主权与安全,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泄密,网络传播淫秽、,网络传播危害社会安定信息,网络侵犯名誉,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著作权,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网络传播虚假、违法广告;并从伦理与法律的视角提出了治理之策,以冀于当下治理网络与新媒体的诸多问题有所裨益。此外,本教材还设了两个专章,对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法制及伦理建设状况作了专题介绍与阐述。 本书既可作为高校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教材,亦可作为新闻
本书是一本研究型教材,对现有网络犯罪治理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归纳总结,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本书全面总结了网络犯罪的相关问题,包括网络犯罪治理的问题与趋势、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规制与审查、网络犯罪治理的行动与对策。编写人员均为来自实务工作与理论研究一线的研究人员,包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深耕网络犯罪的知名学者、头部互联网平台的资深专家。编写人员结合了自身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对网络犯罪的成因、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阐述,并对打击、治理网络犯罪提出了具体的可行建议和应对措施。
本书立足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结合经济学和法学交叉融合的方法,通过探究平台经济市场的特征以及平台经济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行为,梳理并归纳平台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市场运行和经营者行为的差异,以平台经济经营者在竞争工具和竞争策略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探索平台经济中垄断状态的形成机制和经营者垄断行为的特征、风险与损害,提出平台经济领域中的反垄断规制方案,为平台经济市场实现健康、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基础与可行的实践路径。
本书从法律、科技与民众生活的角度,采用通俗易懂,问题明确实务操作性强的内容撰写方式解读密码,从社交软件到在线交易、从智能终端到智慧城市的无处不在。这种深度渗透中看到:其正在成为包括中国近十亿网民在内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活动的 基本配置 ,对密码产品、服务的技术关注和需求已经超越了从普及到专业的所有方面。由此,对《密码法》这部规范密码活动的技术法律的普适性解读,也不应停留在用条文解读条文,用规定证明规定的解释层次,必须和网民日益高涨的技术能力和法律意识相匹配,让其合理正确理解和适用密码技术对生活带来的改变和影响,以及更好提高民众网络安全意识,维护健康的网络平台。
互联网 时代的出现带来了诸多领域新的变化,在慈善领域内互联网的出场同样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互联网 慈善 逐渐展现出了自身独特的魅力,比如在慈善信息传播,慈善理念宣传,慈善募捐的社会动员以及慈善项目运作的透明化和监督等方面,互联网的作用都不容小觑。对此,有研究者特别指出: 互联网慈善的未来可能会朝着以下三个方向演进:通过结合社交网络等平台,增强公益资讯的传播能力,同时也为公益组织提供了筹募渠道与方式,让慈善的 正能量 更加广泛和深刻地影响更多的人;通过提供公益项目网站及运营工具,例如云计算能力,帮助公益组织降低信息化成本,推进公益组织业务信息的透明化和及时化; 普通民众通过公益平台等互联网新媒体形式,及时有效获取公益项目执行进度,从而加强对公益事业的信任,有效改善中国社会的公益环境
当今,数字技术对于环境法的发展至关重要,以至于在环境法律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代码化。为了应对这种技术带来的风险,势必要重视代码规范化的问题。本书即从这一角度出发,讨论了技术与环境法律规范结构耦合,实现规范代码化,为环境法律的数字建构提出建议。本书与其他涉及数字技术的书籍不同,其他书籍的出发角度大多集中在技术的法学理论建构,或者是技术对于立法或者司法的影响,但技术对于法律的影响是综合复杂的,单单讨论技术规范,亦或是立法司法建议,都没有将现实全面的展现。由此,本书认为,数字技术还带了组织机构的变革,例如平台监管,因此本书打算从 法律-技术-组织 三个方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环境法律变革进行论述,提出法律建议。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表达,第二章 大数据技术的法律需求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不断推动着信息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勾勒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可能边界。 随着信息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信息化、数字化,可以自动化、智能化地分析处理大量信息的算法在信息网络空间中的应用迅速普及。 其中,算法深度参与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依赖算法推荐新闻、推送广告、排名商品、安排专车,甚至经营工厂、驾驶飞机、评级信用,等等,人类已然迈进了算法社会。 在算法社会中,算法俨然有取代法律来调控我们生活的趋势,我们如何应对? 是把法律融入算法之中,甘愿对算法俯首称臣,还是用法律来规制算法? 是采取事前规制还是事后规制?
计算机自1946年发明以来,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计算机技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信息处理、传输方面已经达到相当完善和实用的高度。人类步入21世纪,全球化的风暴势不可挡,网络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使一切民族与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在全球化的区位结构关系中展开合作、竞争、融合。世界上只有极少国家和地区目前还置身于互联网之外。以互联网作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实际上已经把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文化等连接起来,构成了一个全球性、跨国界的技术、经济和社会联合体。网络的产生及网络社会的出现,为人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生产力,以过去不可想象的速度改变着社会的面貌,展现出一种美好的 数字化生存 的前景。互联网是一种力量很强大、影响很深远的新生事物。网络作为新科技革命的代表,对社会的冲击和影响是革命性的。其
本书对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风险进行多维度的挖掘和分析,主张构建多角度立法、多方面配合、多层次融合的法律治理体系,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理念与科学技术共革新、实体机制与程序机制相协调,以促成安全与效率,为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已经先后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2年、2013年出版七卷,其中2013年出版两卷。本卷是第八卷,内容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互联网金融法务,信息安全、电子数据证据、软件、集成电路、电信、网络犯罪,电子商务、高新技术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邹毅、黄玲主编的这本《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 律前沿(第8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 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已 经先后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2 年、2013年出版七卷,其中2013年出版两卷。本卷是 第八卷,内容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 ,互联网金融法务,信息安全、电子数据证据、软件 、集成电路、电信、网络犯罪,电子商务、高新技术 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实务 和理论前沿问题。 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 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 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网络在中国的发展,不仅直接催生了诸如跨境纠纷管辖、网络主体认定、“人肉搜索侵权”、网络购物纠纷审理、网络著作权保护、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等司法难题。网络舆情民意的积聚或爆发,也真真切切地影响甚至改变了中国法院的司法裁决。仅以刑事司法领域为例,无论是“许霆案”、“邓玉娇案”,还是“药家鑫案”、“李昌奎案”,无不被中国网络关注、无不为网络舆情所影响。中国网络经济的勃勃生机,冲撞着传统的法律规则,孕育着层出不穷的网络纠纷,检验着中国法官的司法智慧,推动着中国网络法治的发展,也因此有了罗胜华编著的《网络法案例评析》选编的诸多中国网络司法真实案例。
以大数据、算法推荐、机器学习为代表的智能技术及其所支撑的智能机器,正在成为当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和观念交锋的最前沿,智能技术所引发的思想观念上的分化冲突、无序紧张和人们对智能技术的认知错位、理解偏差,构成为智能时代的观念风险。这一风险藉由智能技术与思想观念的双向渗透与深度勾连,以大数据重构人们思想观念的底层逻辑、深度学习推动人们思想观念的生成再造、算法推荐引诱思想观念的传感触发,从而成为干扰个体认知框架、分化公众价值选择乃至消解主流价值观念的巨大力量。可以说,智能技术在打开人类生活无限可能的基础上,产生了具有强大破坏力的弊端和后果。面对智能技术的观念风险,应当超越对智能技术的他者定位,即不把智能技术看作是对立于人的他者,而是把智能技术作为人类对象化活动的产物,由此人类才有
《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研究》从历史纵向的视角和不同国家横向的视角来审视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重新解读了当前欧美国家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律性内核,增加了欧美新的司法判例和法律法规,并在顺应互联网信息流动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建议对策,试图对隐私理论进行一定的拓展。
《私法》第30卷收录10篇论文,第1,重点关注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本卷继续开设民法法典化相关问题研究专题讨论,收录了两篇有关民法典编纂的论文,分别介绍了《民法总则》文本中的情态动词、流质契约类型的独立性以及德国法官援引司法判例的主要方法。第二,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z新发展动态,收录了三篇知识产权领域的佳作,分别探讨了公共建筑作品上的智力成果添附、专利权与品种权的共存问题、发行权用尽原则在网络领域的适用。第三,注当下社会急剧变革中出现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并刊发了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比如人工智能与侵权责任的冲突及应对问题等。
《网络法论丛》是我社于腾讯集团下属腾讯研究员合作项目。 该丛书是广大网络法学者、实务工作者的智慧集成,旨在呈现国内外网络法领域的前沿观察、理论研究等学术成果,共同记录并见证网络法立法和研究的进步和繁荣。 互联网法学研究对象不断扩张,数据治理、虚拟财产、网络犯罪、自动驾驶、共享经济等问题,涉及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竞争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融合,很难被归于其中之一。 网络法研究正加速形成独特的法律领域,甚至有学者提出赋予网络法独立的部门法地位。
车捷、邹毅主编的《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第9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自2003年至2014年已经先后出版八卷。本卷是第九卷,内容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互联网金融法务、高新技术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网络游戏、软件、集成电路、电子数据证据、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知识产权各论等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 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佟力强主编的《靠前外互联网立法研究》是一部全面系统探讨靠前外互联网立法问题的研究专著。本书阐述了互联网立法的基础理论,界定了互联网立法的涵义与体系,明确了互联网立法的基本内容、范畴与实施保障,并在考察靠前外互联网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指陈利弊得失。《靠前外互联网立法研究》结合我国互联网发展实际与立法需求,借鉴国外互联网立法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立法对策建议。
金融服务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深度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也增大社会的流动性、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性,因此,互联网金融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电子信息技术加自由竞争,还应该把金融与公权力的微妙关系以及适当监管的必要性纳入视野之中,对于金融而言,很基本的监管就是法治,互联网金融尤其需要拥抱法治,没有法治,通过电子信息技术而降低的融资成本就有可能因其他类型的交易成本增高而被抵销,许多奇主编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以及相关研究的宗旨,就是要防止微观合理,与宏观不稳定性之间形成短路联接现象,为“互联网+金融”的各种经济发展提供必要而充分的制度保障。
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深入推进,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带来了全新的风险和机遇。一方面,在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侵权具有操作便捷、成本较低、隐蔽性强、频率高发等特点,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方式必须与时俱进,
本书从互联网治理的角度对德国(欧盟)、美国和中国如何保护数字政府环境中的个人数据的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相关的国际法律和政策框架也进行了简要概述。第一个研究目标是检阅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