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培养和提升公民自治和民主参与能力的基础性平台。社区治理则是这个平台的制度性运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党建、物业管理和文化活动等事务治理的规范性需求越来越大。社区治理主体是多元的,规范也是多元的。本书运用法治社会和公共治理基本原理,研究社区治理中的多元规范,对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国家制定法、软法、民间法、党内法规、公共政策和民事协议等,分析了各种规范的具体存在形式和功能等,并运用结构主义视角,阐述了多元规范之间的衔接、转化与合作等关系,后就如何改进社区治理多元规范结构,以更好地推进社区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课程思政的本质是要求教育工作者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完成对学生观念的培养和塑造,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和方法,课程思政建设一直存在"两层皮”的现象。观念的培养和塑造属于思维的范畴,需要遵循思维的规律展开,这一点,西方发达国家早在30多年前就已经达成共识并指出批判性思维可以用于观念的塑造。 本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观念培养的思维模型,它包含观念一推理一判断三 个要素,在深入分析三要素间的关系和互动之外,将其作为课程思政的原理指导课程思政建设。此外,本书还围绕一个具体的教学片段详细介绍了含有思政元素的教学设计是如何开展的,其核心在于创设教学场景和提供证据证明观念的成立而非强行灌输,并在其中妥善处理好知识传递和观念 培养的关系。更为难得的是,本书为教学设计中的“教"和“学”提供了完整的评价指标,进而
本书以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为主线,以审判实务为导向,并附以典型案例,对《著作权法》基本问题予以说明,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本书共分十二章,内容包括著作权案件司法裁判的基本原则与审理思路、著作权客体的审查、著作权权利归属的审查、侵害著作人身权的认定、侵害著作财产权的认定 害邻接权的认定、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抗辩事由、 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司法认定 、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司法认定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司法认定 、著作权合同纠纷的司法审查与司法认定,以著作权审理指南为索引,以审判实务问题为导向,并以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本书共十四章,在原综合类、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混合所有制与职工持股、国有资产(股权)监管、“僵尸企业”清理、境外投资及责任追究等章节基础上,增加党建、合规管理、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四个章节,五十余万字。
本书两度被***遴选为 规划教材并获评精品教材, 品质自不待言。 各位作者数年来既活跃于民法学教学和研究领域,又积极参与和推动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民法典编纂。本次新版,作者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对全书进行了重撰精修,突出两大特色: ,创新。全书共设七编五十章,突破传统民法学教材的体系惯例, 因循《民法典》的七编制及总分制结构,以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为体系,体现了我国《民法典》的创新性和逻辑性。 第二,妥当。全书系统阐述了民法的基本理念、原理与制度,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注重法条分析和制度阐释,注重吸收新规定,凸显我国《民法典》的权利法特质和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回应,体现其科学性和全面性。同时,本书重视图表的运用,避免繁复抽象之弊端;章后设有参
本书以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为主线,以审判实务为导向,并附以典型案例,对《著作权法》基本问题予以说明,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本书共分十二章,内容包括著作权案件司法裁判的基本原则与审理思路、著作权客体的审查、著作权权利归属的审查、侵害著作人身权的认定、侵害著作财产权的认定 害邻接权的认定、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抗辩事由、 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司法认定 、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司法认定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司法认定 、著作权合同纠纷的司法审查与司法认定,以著作权审理指南为索引,以审判实务问题为导向,并以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本书分为三篇, 篇为“总述”部分,介绍了内部承包与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之间的联系、区别、现状以及相应的各发承包主体的风险。第二篇为“内部承包责任制下建筑施工企业风险识别与防范”,围绕因实际施工人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的问题展开,每个章节包括风险识别、要点解析、风险防范、操作指南四个部分。该篇不涉及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只涉及实际施工人的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第三篇为“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主张”,围绕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如何应对质量、工期抗辩等展开,就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阐述,明确应对方法和注意点。
本书在谋篇布局上分为上中下三篇:共十六章,上篇由 、二、三、四、五章组成,主要介绍资本的形态及成因,包括公司资本、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认缴资本(空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或净资产)等;中篇由第六、七、八、九、十、十一章组成,主要介绍资本的流动及后果,包括权益性资本与借贷性资本的合理配比、资本弱化、资本过剩、资本显著不足、债权转股权、股权转债权、名股实债、对赌协议引起的回购股权、股东出资方式及引起出资加速到期的各种情形,还有小股东与大股东在资本多数决、一致决、过半决和少数决中的博弈等;下篇由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章组成,主要介绍资本在企业上市中的运用,包括通过股权运作上市、采用分立方式剥离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上市主体遴
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耶林曾先後在维也纳发表过三次脍炙人口的演说,其中最者首推1872年的《为权利而斗争》,另外两篇则是1884年的《论法感之形成》,以及这里的1868年就职演说《法学是一门科学吗?》。《法律是一门科学吗》并未在耶林生前刊行,而是在1993年的时候,为纪念耶林逝世一百周年,由OkkoBehrends根据其遗稿整理出版,并附加评注。我社引进该评注版,填补了相关空白,对于使读者和相关研究者了解耶林的法学思想及成就有很大意义,具有很高学术价值。
高龄化来袭导致失能失智老龄人的安养照护和财产管理问题日渐凸显。本书认为,为实现失能失智老龄人“医护照料”“健康养护”“福祉提升”等目的,应确立“自我决定”“ 利益”原则,作为安养信托制度设计之宗旨。应活化信托制度,以满足老龄人不同时段之需求,使老龄人依据不同的生命曲线、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提前进行财产规划,失能失智时实现“身心照料”“财产管理”之双重目的。本书为实践中信托与其他制度之融合创新提供理论根基,为安养信托法制之本土化及相关立法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