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希特(1762 1814),德国古典哲学家,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本书是费希特依据他早期的知识学原理系统地研究法权哲学的专著,亦是一部经典的古典政治哲学著作。本书分为三编:法权概念的演绎;法权概念的适用性演绎;法权概念在现实社会中的系统应用。费希特的法权哲学为先验地演法治共同体的正义基础及其理性根基提供了思想方案,其所探求的政治制度的自然法正义价值仍具有相当的启发性。
土地契约是二十世纪中国重要的史料发现,著者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让法律人读懂人工智能》梳理了与法律行业密切相关的专项技术,从法律人的角度出发,对这些技术要素重新做出解读,形成了一套法律人可感、可知的人工智能技术底层知识架构,同时也展现了过去几年智能技术与法律行业的融合应用实践,构建了一幅多维度的探索图景;既集合和尝试回答法律人对人工智能争议热门的问题,也邀请了对这个领域的探索家与关注者分享了他们的洞见及展望。
本研究在 专利技术标准化 背景下,遵循 创新驱动发展 之理念,以美欧实践为研究样本,把解决中国问题作为研究出口和依归,选取多学科的视野,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系统地阐述了法律规制技术标准化中专利劫持行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研究的简要结论为: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是一种滥用专利权的行为,与科技创新大计相悖,应综合采用民法、专利法、反垄断法、标准化法、民事诉讼法等多维法律规制模式。在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过程中,针对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我国相关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还存在不足,应当进一步完善。
本书以《清史稿·刑法二》对清代刑罚种类的总结为基础,将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死刑,下篇为流刑、徒刑、杖刑、答刑、枷号、赎刑、锁带铁杆(石礅)等刑罚。本书采用了法律社会史的研究方法,注重刑罚实施及其效果的研究,围绕着刑罚的实施“人”或者人群的表现也是本书的考察重点。本书力图从整体上把握清代刑事政策的基本思路,认为清代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总体上实施的是轻缓的刑事政策。这也是一种两极化的刑事政策。在刑罚的实施中,固然常见严酷的官员和严厉的举措,但这并不影响对清代轻缓刑事政策的总体判断。毕竟,严的一极只针对少数不可教化之人,对大多数民众宽厚的一极才是主要的。官场“立法严”的思想真实存在,但这不影响地方官“行法宽”的普遍存在。
本书建构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域和学科辐射的开放性理论体系。本书对保险制度、保险合同法渊源、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成立以及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效果以及保险合同终止等进行了权威的释义;对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对保险司法重要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为分析对象,通过阐发知识产权制度演进的基本规律和价值取向,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发展提供思想基础。本书的研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或 应然性 研究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 实然性 解读,有助于人们更为全面地认识知识产权制度,从而能够更为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本书对3600件(套)未曾刊布的契约文书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将区域性研究和个案分析相结合,通过田宅交易相关数据和案例的梳理与分析,初步揭示了江西地区地权结构的特点,透视清代至民国时期的社会变迁,丰富对江西地区 特色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交易习惯、民间传统文化的认识,是目前所现见 以江西地区田宅契约文书为研究对象的专题性系统研究成果。
本书对在广西东部乡村社会收集的契约文书等民间文献进行了全面梳理。首先,结合历史与文化,对契约文书的文本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明清以来广西东部地区乡村社会契约文书的形制、特征与价值。其次,结合田野调查材料、族谱和碑刻等民间资料,研究了明清以来广西东部地区乡村社会的地权流动、民间借贷和婚姻与家庭生活等情况。 ,通过对民间纠纷文书的整理与分析,对广西东部地区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察。
本次第三版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公司法理论发展进程修订。本书是关于我国公司法的体系性著作,涉及公司法总论、公司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财务制度,公司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股票和、公司分立等内容。本书内容全面、体系严谨,逻辑清晰,主题鲜明,理论与实践并重,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体系化公司法专著。该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立体感,非常适合公司法的执法、司法担当者、公司经营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律、财经院校师生阅读。
公司融资是一个金融与法律相互嵌入、组织法与契约法彼此交错、行为法与监管法纵横贯穿的复杂领域,公司融资法呈现出知识谱系的科际整合性与规范性质的公私兼容性的显著特征。金融创新既是公司融资法制进化的动力来源,又是诱发公司融资法制难题的关键肇因,需要对二者在理念层面加以价值调和,在规则层面推进制度革新。本书打破股债二分的路径依赖,尝试构建公司融资法的知识范畴与话语体系,是一部富有真知灼见的学术著作。
本书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