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自太史公开创了修史之轨辙后,在中华帝国的正史编撰传统中,有那么一类官员成为帝国官僚所要仿效追慕的榜样,他们恪守官箴,事君以忠,牧民以爱,他们即可称作 循吏 。能够在正史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循吏,无疑是帝制中国模范官僚的代表。传统中国具有 家国同构 的泛伦理制度和泛道德政治,以循吏为代表的司法官员群体是礼法制度的赞同者与司法实践的操作者,从而在礼法制度与司法实践之间起到了桥梁或媒介的作用,是发掘和理解传统中国,尤其是明清时期司法裁判独特意蕴的关键。 本书从三个维度展开了翔实的讨论:考述传统中国循吏的历史源流,分析循吏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与文化氛围,解读循吏司法的独特风格。据此,作者向我们精彩地展现了三种相互关联的类型建构: 情感本体 的文化类型,践行 爱民情感 的官僚类型,以及 情法兼顾 的司法
企业合规不起诉包括 合规不批捕 合规不起诉 合规从宽量刑建议 合规从宽处罚建议 等多重含义,目的在于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该制度的出现,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格局,标志着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协商性司法程序得到我国法律的确立,使那些涉嫌犯罪的企业在推行企业合规机制方面具有了一定的动力支持。本书稿在具体介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同时,针对这一制度在试验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对若干个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理论解释,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制度改进思路。
本书主要是围绕《第*修正案》为什么必须包含并保护机器人表达提供辩护和理由。作者对通信技术及其引发的审查制度进行了历史性回顾,提出机器人表达所传输的是 实质性信息 ,即使是机器人发送或者接收的信息,但只要这些信息对于被接收方而言是可识别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交际性言论,而应被视为 言论 。在此基础上,通过 无意图言论自由 规则界定机器人表达具有 效用 价值,从而提出《第*修正案》能够包含并保护机器人的表达。较为难得的是,本书作者特意邀请的几位评论教授也做出了针对性评论,甚至是争论,如格林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教授明确指出将机器人传输视为言论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并不正确;诺顿(Helen Norton)教授认为作者提出的 效用 准则也值得质疑。作者对这些评论和质疑做出积极回应:本书关注的是机器人言论表达的潜力;
本书是以色列奥诺学院法学院哈列维教授探索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的蕞新力作,并且是用中文在全球首*。哈列维教授是国际社会中较早关注人工智能刑法问题的法学专家,他的系列文章和相关著作在全球学术界已经产生非常广泛的影响。本书试图解决的问题是,随着人工智能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使用日益增多,如果人工智能系统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害,现有的刑法制度该如何应对?哈列维教授的答案十分明确:在世界各国现有的刑法体系中,追究刑事责任都要求事实要素和心理要素;对于这两种要素的要求,人工智能都能够符合,因此其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对人工智能的刑事处罚,也与自然人一样,涵盖死刑、自由刑、财产刑、社区服务、缓刑。他同时强调,人工智能实体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减少涉案自然人或法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可
本书在肯定区块链颠覆性的基础上,对目前的区块链 生态系统 进行了多层次批判。作者认为区块链的应用并未惠及普通民众,而只是大企业赚取钱财的工具。从这个角度上而言,区块链偏离了设计者的初衷。国家对区块链这个新业态的发展,基本上抱持观望态度,目前针对区块链的规制模式亦因此主要表现为民间模式。由于缺乏国家力量的推动,区块链为全民服务这个目标难以实现。作者认为,为了实现 区块链向善 的目标,应该杜绝 区块链技术*论 这种错误的炒作,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区块链教育,同时建议政府提前介入,引导区块链走向促进社会福祉的道路上来。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 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本书共38章,详细介绍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的背景及其发展历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成了吸引犯罪和恐怖行为的对象,公共建筑尤其是核心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恐怖犯罪袭击的目标。如何评价相应的风险、改进环境以及建筑设计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本书从环境设计预防犯罪、可防卫空间和安全建筑等方面着手,分别从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安全社区及邻里、学校的安全与安全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众多实际样本,不仅对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规划设计,而且对如何防范犯罪与恐怖袭击、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为现实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对建筑规划领域以及刑事司法领域的专业教育也具有借鉴意义。
地方债具有公债的属性,地方债体现了国家财政权力与公民财产权利的关系,因而具有宪法意义,在挖掘地方债的宪法原理的基础上,寻求对地方债及其风险进行法律规制,是我国地方债健康发展的现实选择。书稿共十一章,包括一、地方债的厘定,二、地方债的历史演进,三、地方债的宪法价值,四、地方债的宪法原则,五、地方债的宪法理念,六、地方债的合宪性审查,七、 地方债的基本法律控制,八、地方债的特别法律控制 基于地方债的风险和地方财政危机,九、地方债法律控制的域外经验,十、地方债宪法与法律体制的现实困境,十一、地方债的宪制改革与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