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版次表1.《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0年6月出版2.《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精装、平装),刘家琛主编,2002年9月出版3.《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刘家琛主编,2004年10月出版4.《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4版),刘家琛主编,2006年8月出版5.《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中、下)(第5版),刘家琛主编,2008年1月出版6.《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张军主编,2009年11月出版7.《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2版),张军主编,2011年9月出版8.《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下)(第3版),张军主编,2013年9月出版9.《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上、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诈骗罪》对有关诈骗罪的基本理论及司法认定要点做了精辟的阐述和论析,着重集成了与诈骗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和评述,并整合了与诈骗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办案依据。《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诈骗罪》以上述三部分内容为编写体例,清晰明了地介绍了诈骗罪相关案例的实务特点,极有利于实务工作人员进行研究和学习,以提高实务办案能力。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须要结合民事、行政、刑事等多方面的法律保护手段进行,而刑事保护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道防线,在整个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既是打击商业秘密犯罪的现实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理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这也是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趋势。本书从刑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政策学等角度出发,全面、深入地探讨了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理论基础、刑事保护的法律体系、刑事保护标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行为类型、刑事保护的司法程序等问题,进而提出了对商业秘密刑事法制体系重构之设想。在注重相关理论阐释的同时,精选了大量翔实的案例,并归纳整理了外有关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收录了一些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网站,以期对商
刑法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之相应,刑法学可谓是我国法学领域里起步最早的学科之一,也是研究相对成熟的学科,涌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单位犯罪适用》作为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给广大从事刑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高层次的交流平台,也使广大读者系统和全面地了解刑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成果。
《盗窃罪研究:以司法扩张为视角》即以司法扩张现象为视角,对盗窃罪实践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回应实践需要,助推理论深化,促进立法完善。《盗窃罪研究:以司法扩张为视角》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八章展开。绪论部分阐述了盗窃罪的研究价值、研究现状和《盗窃罪研究:以司法扩张为视角》的研究视角及方法。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的参考作用。
职务犯罪是利用职务或者亵渎职务的一类犯罪。当前,在我国,职务犯罪有上升的趋势,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涉案数额越来越大,是腐败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影响很坏,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本书将职务犯罪在实体、程序、理论和司法上适用上遇到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融为一体进行专题性分析、研究和探讨,共分为职务犯罪理论论索、利用职务犯罪难点问题解析、亵渎职务犯罪疑点问题解析、职务犯罪查处程序疑难问题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职务犯罪的接轨问题探讨等五编,每编中按章节体系分专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有许多创新见解和深层次的研讨,不论在理论发展还是司法适用上都能使读者耳目一新,增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水平,提高办案的能力。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多种多样,刑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未成年人有着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应当建立有别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特别刑罚制度。未成年人刑罚应当遵循必要性、补充性、适度性、社会化和教育性等原则。对未成年人,应当废除生命刑和无期监禁刑,限制有期监禁刑,扩大非监禁刑;应当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增设刑事判决宣告犹豫制度,扩大缓刑的适用;应当建立特别的未成年人减刑和假释制度、特别追诉时效制度、赦免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