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
《罪:解构与应用》采用跨领域的动态研究方法,突破时间、空间以及学术领域的局限,从浩瀚纷杂的具体社会现象中提炼出罪的基本属性这个概念,并在它们之间的纵横关系的基础上,对刑法中的罪的设置与认定规律进行挖掘与探索,将有关罪的具体问题置于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与趋势中去观察与解读,立意高远、论证周密。
《罪:解构与应用》采用跨领域的动态研究方法,突破时间、空间以及学术领域的局限,从浩瀚纷杂的具体社会现象中提炼出罪的基本属性这个概念,并在它们之间的纵横关系的基础上,对刑法中的罪的设置与认定规律进行挖掘与探索,将有关罪的具体问题置于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与趋势中去观察与解读,立意高远、论证周密。
《罪:解构与应用》采用跨领域的动态研究方法,突破时间、空间以及学术领域的局限,从浩瀚纷杂的具体社会现象中提炼出罪的基本属性这个概念,并在它们之间的纵横关系的基础上,对刑法中的罪的设置与认定规律进行挖掘与探索,将有关罪的具体问题置于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与趋势中去观察与解读,立意高远、论证周密。
无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新适用指南》结合《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的起草过程,对《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中规定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阐述,附录了《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及新旧条文对照表。
本书不仅对变分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作了严谨的介绍和论述,而且特别注重介绍变分法在解决椭圆型方程中的应用。本书中的许多证明都被有意识地分解成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给出了目标,这样不仅利于读者理解证明思路和过程,而且更便于总结命题条件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本书在内容上尽量到自封,只是在极少数地方引用了代数拓扑和泛涵分析中的命题,也尽量给出参考文献,以便读者查阅。本书可作为数学系分析类研究生专业教材,也可作为数学系高年级本科生选修课教材。
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样态,将犯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敲诈勒索罪》从诉、辩、审、评四个角度全方位解析了敲诈勒索罪的操作实务。供司法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时借鉴比照,对刑法教学与研究具有的参考作用。
本书不仅对变分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作了严谨的介绍和论述,而且特别注重介绍变分法在解决椭圆型方程中的应用。本书中的许多证明都被有意识地分解成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给出了目标,这样不仅利于读者理解证明思路和过程,而且更便于总结命题条件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本书在内容上尽量到自封,只是在极少数地方引用了代数拓扑和泛涵分析中的命题,也尽量给出参考文献,以便读者查阅。本书可作为数学系分析类研究生专业教材,也可作为数学系高年级本科生选修课教材。
刘树德同志收集近50个涉及牵连犯的案例,围绕牵连犯的各个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作者认为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从司法实践中引申出牵连犯的理论问题,并结合有关案例加以阐述。这是一种应用型的法理研究,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有关牵连犯的疑难问题是十分见效的。二是对与牵连犯相关的罪数表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本书中,刘树德同志围绕着牵连犯,但又不局限于牵连犯,而是对一些与牵连犯相关的罪数形态都予以展开论述。书中涉及复合犯、结合犯、包容犯、结果加重犯、兼容犯、目的犯、吸收犯、转化犯等诸多犯罪形态。
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样态,将犯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新适用指南》结合《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的起草过程,对《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中规定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阐述,附录了《立案追诉标准(二)》和《补充规定》及新旧条文对照表。
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样态,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