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的职务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侵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目前我国调整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的规范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21条与《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在一些方面改变了《民法通则》的规定,这使得《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121条的关系成为学术界与司法界争论的焦点,诸如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排斥关系、竞合关系、并合关系等观点相继抛出,这些观点是否揭示出两者关系的实质,需要研究。现阶段我国正在着手制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中是否应当规定职务侵权责任?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与 《国家赔偿法》的关系,都是值得探讨的。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批判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古代、近代和外国刑法典中的立法经验和思想观点,参考已有的理论成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基本理论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力求能够为司法实务提供参考或者指导。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文将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中国古代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的研究,总结出我国古代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状况与立法特点,并从中可以借鉴一些对现实立法和司法具有价值的法律经验。二是比较的方法。利用比较的方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研究,有利于开拓研究的视野,增进对他国(地区)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方面立法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从中剖析是非优劣,评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华,从而更好地获得对司法
本书对职务犯罪各个罪名,从法条、法理、侦查和审判实践多角度地给予阐释,并配以案例形象解读,使读者极易了解各罪的刑责特征、致罪原因、从轻松阅读中唤起警觉,远离职务犯罪。
本书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本书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
《筑牢权力之笼与预防职务犯罪司 法研究报告》紧密结合我国惩治和预防 职务犯罪司法实践,深刻阐释了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重要思 想的政治意义和法治价值,系统论 述了“筑牢权力之笼”理念下预防 职务犯罪的法治内涵、法律规范、 实践探索、发展趋势、基本策略和 改革路径,揭示了反腐败斗争中我 国司法机关的惩治职责、预防功能 和司法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质。
本书在综合分析反职务犯罪与提高执政能力的互动依存关系中,从立法到司法、从刑事法学到法律社会学、从惩治犯罪到源头预防、从现象描述到对策设定等,对反职务犯罪进行了跨学科的探讨和全方位的研究,立体式地透视了“权”与“法”长期较量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运用超前性的思维提出综合治理职务犯罪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全书分六部分:“时务论”开篇指出反职务犯罪的任务与对策因时而变,主张用前瞻性的视野去研究和应对,“立法论”主张创新立法以适应反职务犯罪的时务要求和便于司法操作,“方略论”认为实现反职务犯罪法律的能和价值,务必依靠科学的方法、智慧的谋略和高超的艺术;“科技论”强调科技强侦,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向“高职位、高智能、高科技”发展的趋势;“实务论”提出全面强化司法功能及时有效地惩治职务
本书共分六章。章对渎职罪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首先,介绍了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其次,从罪过形式、行为表现、主体要求、犯罪客体和立法形式等方面对渎职罪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后,在回顾渎职罪主体立法演进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在立法上和解释中一直是变动不居的:建国初期至1997年修订刑法以前,其演进的轨迹是由大到小、由宽变窄、从抽象到具体;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又不断扩大渎职罪主体的适用范围,以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该章对有关渎职罪主体的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进行了分析,并对渎职罪主体的范围与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二章至第六章根据渎职罪侵犯的具体客体的不同作了分类,并对各个具体的渎职犯罪作了详细分析,包括相关法律规定、概念、构成要件、立案标准、罪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