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手册》丛书涵盖了当前国际上犯罪学与刑事司法领域内的各类热门议题,包括犯罪学理论、法社会学、帮伙犯罪、青少年越轨行为与青少年司法、毒品与社会、犯罪测量等。丛书之一《犯罪学理论手册》系统的阐述了全新的犯罪学理论,并对各种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对犯罪学科发展和犯罪预防和改造意义重大,有益于我国法治建设。
作为一个实践性问题,在任何社会形态下,警察审讯都会涉及到一些最为重要的政府功能问题:如侦查犯罪、抓捕罪犯、恢复秩序与预防犯罪。作为一个象征性问题,警察审讯是如何保持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恰当关系;以及在现代社会里什么是据以指引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的操纵、欺骗与强制性行为的规范,等一些最为基本的观念冲突之缩影。简言之,警察审讯与供述获取触及了我们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理念的核心,并提出了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刑事司法体制与社会的问题。《警察审讯与美国刑事司法》是对美国警察审讯的一项综合性研究,目的旨在揭示美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最为初始,同时对整个刑事司法程序最具影响,但却仍可被认为最不为人知的阶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众所周知,犯罪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负担。那些将要或者正在从事犯罪侦查工作的人们在与犯罪的斗争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别无奢求,谨愿为那些力图为公众谋安宁的人们提供一套实用工具。《刑事犯罪侦查》与该领域的其他教科书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鉴于这种差别贯穿于全书之中,因此理解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侦查通常都被想象为同时也被吹捧为一种艺术。这种观点降低了实施侦查行为的性要求,否定了严谨侦查方法的实在性和关联性,同时,也使侦查工作具有了不必要的神秘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侦查的确是一门科学,不能将全部罪犯绳之以法的客观现实并没有减少侦查活动的科学属性。这种理性的科学侦查方法将必然地伴有首创精神和偶然的幸运情形,但是它运用的是具体侦查手段,而不是那种经常奏效的敏锐的直
案件的侦查活动,是侦查员与作案者智慧较量的过程,要求侦查员必须具备创造性的思维,必须具有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材料对整个案件及破案方式进行“谋篇布局”的能力,要有“运筹帷幄”的本领,因此,侦查思维谋略在案件侦查中大有用武之地。
《犯罪学:社会学的理解(第4版)》作者认为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的不平等,为了减少犯罪,必须强调和理解诸如种族、社会阶层等结构性的因素。该书还分门别类地介绍了暴力犯罪、白领犯罪、政治犯罪等犯罪的不同类型,对于我们全面理解犯罪这一社会问题、填补犯罪社会学方面的空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青少年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选择了有关青少年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的一些典型案例,对每类案例进行概述、分析、提出预防措施;每个案例有吸引人的小标题,如当爱情不再的时候——感情受挫杀人案等,并对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现象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
《犯罪学:社会学的理解(第4版)》作者认为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的不平等,为了减少犯罪,必须强调和理解诸如种族、社会阶层等结构性的因素。该书还分门别类地介绍了暴力犯罪、白领犯罪、政治犯罪等犯罪的不同类型,对于我们全面理解犯罪这一社会问题、填补犯罪社会学方面的空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本书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 本书从实质刑法观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对实质刑法观的基本主张、主要观点等的论述,得出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刑法,并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论述对实质刑法观提出了批评。
《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青少年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选择了有关青少年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的一些典型案例,对每类案例进行概述、分析、提出预防措施;每个案例有吸引人的小标题,如当爱情不再的时候——感情受挫杀人案等,并对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现象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
《刑事侦查电子取证研究》共七个部分,除引论外,共分六章。介绍了刑事侦查电子取证问题的研究背景、在我国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和进路。论述电子取证的理念。电子技术的应用对刑事诉讼提出了两方面的挑战,即犯罪手段的提高对刑事诉讼打击犯罪效能的考验,以及电子取证带来的侦查权扩张对刑事诉讼保障人权功能的威胁。
《美国刑法中的犯罪论原理》是一部研究英美刑法学中犯罪成立条件理论的专著。作者在大量占有英文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以美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判例为标本,对英美刑法中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观要件、辩护理由、不完整罪、特殊责任形式等犯罪论问题进行了客观、系统的研究和论述,具体内容包括犯罪客观要素、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犯罪心态、认识错误、正当化事由、可宽恕事由、警察圈套、未遂犯、共谋犯、教唆犯、严格责任、代理责任、法人责任等,反映了英美刑法学中犯罪要件原理的全貌。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从关注明代宗藩犯罪入手,由制度层面切入,叙述了明宗室分封的由来、王府的规制、宗室分封的规模,介绍了明宗室事务管理的相关机构,讨论了明宗藩地位的变化、政策调整与宗藩改革等问题;对种种宗藩犯罪作了翔实的分析、论述;考察了明廷对罪宗的科刑、处置情况,注意议罪方式、定罚程序的细微变化及惩戒的前后差异;探讨了罪宗庶人的安置和善后管理问题,围绕贬废罪宗的生养死葬、婚嫁、袭封爵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考证和论述;探寻了明宗藩犯罪的历史根源,剖析了藩府事务处理各环节种种弊窦与宗藩犯罪的关系;对明宗藩犯罪的人员构成和地理分布作了适当分析,对宗藩犯罪的社会影响亦给予了应有关注。
众所周知,犯罪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负担。那些将要或者正在从事犯罪侦查工作的人们在与犯罪的斗争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别无奢求,谨愿为那些力图为公众谋安宁的人们提供一套实用工具。 《刑事犯罪侦查》与该领域的其他教科书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鉴于这种差别贯穿于全书之中,因此理解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侦查通常都被想象为同时也被吹捧为一种艺术。这种观点降低了实施侦查行为的性要求,否定了严谨侦查方法的实在性和关联性,同时,也使侦查工作具有了不必要的神秘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侦查的确是一门科学,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客观现实并没有减少侦查活动的科学属性。这种理性的科学侦查方法将必然地伴有精神和偶然的幸运情形,但是它运用的是具体侦查手段,而不是那种经常奏效的敏锐的直
本书对侦查讯问话语中权力关系进行了分析,目的是为展现侦查讯问话语中的权力不对称现象,并提出若想达到侦查讯问的机构目的,即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有效获得犯罪嫌疑人真实自愿的供述,警察就需要调整讯问话语中的不平衡权力关系,向着互动双方参与的“会话”方向转变,实现由“讯问(Interrogation)”向“询问(Interview)”的转变。
《人身危险性评估方法研究》讲述了人身危险性的认定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主要通过客观上的行为、结果及其因果关系这样一种传统的方法来完成。因为法益侵害性具有客观性,容易被鉴别。建立在法益侵害性基础之上的行为刑法,可以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因此被法治国的刑法所认同。而人身危险性虽然也具有表现在外的某种症状,例如坦白、自首、立功、累犯等,这些情节都已经被立法者规定为法定的量刑情节。但这只是较为外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那些更为内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在目前的情况下,司法认定还有相当的困难。此外,还有一个法益侵害性与人身危险性在定罪量刑中所占的比重问题。一般认为,定罪主要考虑法益侵害性,量刑才适当考虑人身危险性。但无论哪个环节考虑人身危险性,都要求对行为人的人身
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本书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 本书从实质刑法观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对实质刑法观的基本主张、主要观点等的论述,得出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刑法,并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论述对实质刑法观提出了批评。
本书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缘起及发展历程的概况回顾,阐述了社会危害性的内涵由政治属性向法律属性的嬗变,以论证社会危害性如今已经具有了法学意义上的规范性,成为了本土化的“法言法语”;继而通过阐述社会危害性在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中所发挥的功用,进一步论证社会危害性之于我国刑法学的现实意义,表明社会危害性不可轻言废弃;最后针对当前被诟病较多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提出了改造、完善的建议,即在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基础上构筑“罪质——罪量”的阶层式犯罪构成,以取代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 本书总的观点是,社会危害性概念的诞生有其历史必然性,其经过在我国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完成了本土化演变,成为刑法领域内的规范用语,对于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应当轻言废弃,当前要做的应
刑事案件的侦破总是那么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紧张刺激。作为一门专门研究如何侦查破案的学科,刑事侦查学对许多年轻人而言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本书的编写体例采用“原理 案例”的模式,除了用较大的篇幅介绍侦查的基本原理外,编者尝试着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去解读刑事侦查的原理,侦查措施以及侦查方法。全书共计l8章,主要包括刑事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刑事技术鉴定、侦查措施以及各类案件的侦破方法等。 本书可供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