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 的大讨论》,比上两次“旋风”更加广泛、猛烈,更加富有现实意义和切实作用。这次大讨论是直接贯彻中央精神的产物,是“反右防‘左’”的具体体现,它将有利于《物权法(草案)》的进一步修改,使物权法尽快符合宪法要求、回到马克思主义法理的正确道路上来,真正体现中央提出的修改《物权法(草案)》三原则,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这次出版的《“巩献田旋风”实录——关于 的大讨论》一书,内容丰富,引用详实,论理充分,语言生动。它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公有制主导地位为主线;以“双百”方针、求大同、存小异为宗旨;以拥护中央指示、支持人大及法工委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前提;以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广泛收集各方面有
本书从民法平等原则出发,严格遵循形式逻辑,演绎而成系统的物权理论。本书的物权理论与流行物权理论存在全面的难以计量的冲突。全书大约九成篇幅,是根据形式逻辑与流行物权理论的商榷,或所作补充。读者从中不仅可全面了解流行物权理论,而且可全面了解物权理论与形式逻辑之关系,加深对物权本质之理解。知悉反对观点的论据,应该是理解民法主流学说的必经之路。本书其实是物权主流学说反对观点的构成体系的论据之集成,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尚无先例的比较空间。
物权登记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物权登记错误救济法理复杂,横跨私法与公法两大领域,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牵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配置,关系静态安全与交易安全的选择。作者认为,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包括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包括物权请求权的救济和债权请求权的救济。登记物权的善意取得要求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从物权登记到民商事登记,从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到民商事登记错误救济,需要一系列顶层的制度设计。作者进一步认为,未来立法应当强化民事救济的功能,限制行政救济的适用范围。设立隶属于国务院的民商事登记局,设置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商事登记官制度,是远期改革的重要目标。
《物权法原论(第2版)》仍然保持传统研究风格和基调,着眼于物权法理论和制度设计的研究。《物权法》只是让本书有了新的研究基点和批判分析对象。因此,凡是涉及《物权法》有规定的,这些规定均成为本书研究的起点或分析的对象;只是这种研究和分析并不是拘泥于《物权法规定,而是着眼于物权制度完善和改进,着眼于物权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本次修订在新起点上仍然保持原版研究风格和研究目标,使读过本书初版的读者,仍然能有所思,有所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第三版)》围绕房屋买卖这一社会法律热点问题搜集了100例典型案件,进行详细剖析。本次修订该书主要添加与案例相关的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删除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读者提供法律相关知识,增加实用性。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读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对你在审判同类案件时,如何选择法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如何借鉴已经生效的同类案件的判决思路,如何制作你所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都会有的帮助。对非法律工作者,依据这本书点评和分析,很容易厘清你在房屋买卖中的思绪。本书不仅对于已经牵扯官司的当事人如何应对诉讼具有手把手的指导功能,而且对于避免房屋财产的权属争议同样具有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的作用。
《准物权研究》(第2版)是崔建远教授在准物权领域研究的集大成之作。版刊行后,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并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本次新版,作者结合新观点、新思路以及新立法,深考精思、发微抉隐,系统论述准物权理论及制度。一方面,对准物权的性质、物权效力、取得、转让及消灭等进行深度解读;另一方面,对矿业权、取水权、渔业权等每一种准物权进行细致阐释。此外,作者亦对前版引起的一些学术争鸣作出回应,对立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作出思考。全书读来创见迭出、视角前瞻,极具理论和实践指引意义。《准物权研究》(第2版)既适于作为本领域研究人员的读本,也适于作为相关实务领域工作人员的指导甩书。
我希望本书能够个进对作为道德、政治以及法哲学等主题的财产的理论认识,尽管本书还难以作为这一问题的性真理。我也希望,在某种程度上这里主张的观点是合理的,它们可以充当构建比现在更好的财产制度的基础。在大多数国家中,少数人拥有巨额物质财富而其他人却正为稀缺的物质资源挣扎奋斗,在这样的时代,构建更好的财产制度就并非一种任意的智识性努力而是一种实践性的任务。本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从个体到社会场景分析、政党性判断和分配公平以及有关财产理论的应用等。本书是为那些兴趣在于哲学、法律、政治理论、社会科学以及公司组织的人而著。书中内容以这些学科的学生能够理解的方式写就。注释——从哲学标准看来是宽泛的——使得读者不仅能够发现对于正文主张和论点的支持,而且能够认明那些对我的观点进行发展或
物权,按结构分为明确归属的静态物权和发挥物效用的动态物权,两者及其关系构成“物权状态二元结构”原理。本书以这个原理为工具,明晰了以下问题:市场配置静态物权与政府管制动态物权相互结合;归属物权的性与动态物权的相对性构成整体;归属物权的效率与动态物权的公平实现统一;调整动态物权的权利格局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缺乏对动态行使物权的限制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阻止动态物权滥用是预防政治腐败的源头。利用这个原理,阐释了权利、权力、产权、财产等方面的关系,以与西方财产权相衔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第三版)》围绕房屋买卖这一社会法律热点问题搜集了100例典型案件,进行详细剖析。本次修订该书主要添加与案例相关的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删除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读者提供法律相关知识,增加实用性。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读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对你在审判同类案件时,如何选择法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如何借鉴已经生效的同类案件的判决思路,如何制作你所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都会有的帮助。对非法律工作者,依据这本书点评和分析,很容易厘清你在房屋买卖中的思绪。本书不仅对于已经牵扯官司的当事人如何应对诉讼具有手把手的指导功能,而且对于避免房屋财产的权属争议同样具有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的作用。
本书立足于首届海峡两岸民法典理论研讨会的理论成果,内容涵盖当前我国民法领域几乎所有热点问题,既有关于制定民法典理念上的探讨,也有我国台湾地区在司法实务中具体实践的剖析;同时结合了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保证了理论的前瞻性,对我国当前民法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希望本书能够个进对作为道德、政治以及法哲学等主题的财产的理论认识,尽管本书还难以作为这一问题的性真理。我也希望,在某种程度上这里主张的观点是合理的,它们可以充当构建比现在更好的财产制度的基础。在大多数国家中,少数人拥有巨额物质财富而其他人却正为最稀缺的物质资源挣扎奋斗,在这样的时代,构建更好的财产制度就并非一种任意的智识性努力而是一种实践性的任务。本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从个体到社会场景分析、政党性判断和分配公平以及有关财产理论的应用等。本书是为那些兴趣在于哲学、法律、政治理论、社会科学以及公司组织的人而著。书中内容以这些学科的学生能够理解的方式写就。注释——从哲学标准看来是宽泛的——使得读者不仅能够发现对于正文主张和论点的支持,而且能够认明那些对我的观点进行发展
《物权法总论》以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为基础,以大量案例为依据,吸收各国物权法相关理论,并结合其判例,对于物权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物权法总论》一书根据学界通说和法律规定以及研究习惯,分为物权法概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通论、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与登记、动产物权的变动与交付、物权的保护、占有八个章节,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有: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物”。本课题以虚拟物即狭义的虚拟财产为研究中心。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且虚拟财产具备表征财产权利客体的共性特征——稀缺性、价值性、排他性,因此,尽管虚拟财产也有其特殊的表征,其仍应被纳入现实法律体系,以得到现实法律的调整。现代意义上的“物”可以分为两类:自然属性之物和价值形态之物。自然属性之物依传统的对物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虚拟物”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且只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识别和控制的具备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它是新类型的无体之物。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
《物权法总论》以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为基础,以大量案例为依据,吸收各国物权法相关理论,并结合其判例,对于物权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物权法总论》一书根据学界通说和法律规定以及研究习惯,分为物权法概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通论、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与登记、动产物权的变动与交付、物权的保护、占有八个章节,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物权法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