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物权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为便于广大读者在较短时间内准确掌握民法典相关不动产与物业管理、建设工程的内容、指导实践,经作者反复调研论证,体例暂定为【设问】【解答】【类案导读】【法条链接】: 1.【设问】与【解答】部分由法律专业人士(民商法领域具有长期经验的执业律师)针对民法典知识点的专业筛选与解答,精准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答案清晰无歧义; 2.【类案导读】部分的编写将依托专业法律法规和案例数据库(主要使用 威科先行 法律信息库和所内专业信息系统),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根据典型案例和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法理、法规内容与案情有机结合并采取问答的形式对需要了解的民法典重点条文进行阐述分析,宛如与专业律师面对面咨询; 本出版物主要强调读者体验,改变目前民法典普法过程中部分出版物在形式上仅仅按照章节进行的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