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商事实践都表明,在企业濒临破产之时,大多数资产上都覆盖着各种形式的担保权。债权人实现担保的结果不仅关涉担保制度本身的效用,而且还影响着各类破产债权的整体清偿率,因此也与破产程序的成功密切相关。就此而言,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既是法学理论的重大课题,又是司法实务的痛点所在。破产法作为规制工具,具有调节利益的功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担保物权采取了既保护又限制的立场。本书系统考察了担保受限的法理渊源,通过揭示担保与破产的互动原理和行为表征,区分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不同场景,分析破产债务人企业、破产管理人、担保债权人、无担保债权人等主体的相互关系,着重在担保债权的受偿范围、自动停止与强制批准等方面作立法论和解释论上的探讨,提出应当改进限权机制,完善程序救济,最终平衡担保债权及时实现的 个体利
本书上编重点介绍了担保借款法律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其中的要点问题结合法条原文、经典判例以及实务提示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于在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其他机构中涉及担保借款业务的法律工作人员来说,是一本非常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务工作指引。本书下编系统地讨论了担保借款案件债权人在胜诉后的执行中所涉及的各个具体执行环节与疑难问题,并针对其中的疑难问题,结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读者在阅读后可以了解各项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及相关规定,快速提高执行实务水平,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依法惩治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
本书分为导论、上篇、下篇四个部分。本书将担保物权制度放入动态的信用体系中去考察,以便深入解释担保物权发生功能的机理。导论主要阐述了选题意义和研究视角。笔者探讨的担保制度并不限于典型担保,而是以所有具此功能的制度为其内容。上篇重点研究担保物权的功能及其制度构造,并且分析了信用对担保物权制度演变的作用。本书注意到,担保物权制度是整个制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将提保物权制度放在动态的信用体系中去考察,以求深刻地解释担保物楷发生功能的机理。中篇着重通过评述担保物权发展的历史,揭示了社会需求与担保物权制度演进的关系。下篇在较为详细地讨论我国经济情况以及担保物权制度的现状后,从充分发挥担保物权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对未来担保物权立法的基本构想。
《担保法原理》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全面剖析了我国现行担保法律规则,在比较法的背景下,立足本土,关注现实,在力求简洁准确的基础上,对担保法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作深入研讨,同时结合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的立法活动,参考国外的一些立法资料,对担保法制度的改进和完善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制度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担保法原理》立足现行法规,并且以实际案例关注每一规则所处的生活情境,探讨了特定场景下的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体现了学术研究的实践取向。《担保法原理》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及硕士生课程教材,也可供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人士参考。
各国商事实践都表明,在企业濒临破产之时,大多数资产上都覆盖着各种形式的担保权。债权人实现担保的结果不仅关涉担保制度本身的效用,而且还影响着各类破产债权的整体清偿率,因此也与破产程序的成功密切相关。就此而言,破产法上的担保权问题既是法学理论的重大课题,又是司法实务的痛点所在。破产法作为规制工具,具有调节利益的功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担保物权采取了既保护又限制的立场。本书系统考察了担保受限的法理渊源,通过揭示担保与破产的互动原理和行为表征,区分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不同场景,分析破产债务人企业、破产管理人、担保债权人、无担保债权人等主体的相互关系,着重在担保债权的受偿范围、自动停止与强制批准等方面作立法论和解释论上的探讨,提出应当改进限权机制,完善程序救济,最终平衡担保债权及时实现的“个体利
担保法制度是我国民商法的重要部分,在市场交易活动尤其是金融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历来成为理论、制度立法及适用研究的重要领域。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担保物权法在物权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 此前引进的日本担保物权法相关的书籍均已比较陈旧。因此,有必要引进 新的书籍和学术理论以供中国的读者研究。 本书是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所著。道垣内弘人教授是日本担保物权法的领军人物,在担保、执行法制修改过程中担任了法制审议会担保执行法制部会的干事和法制审议会动产债权担保法制部会的干事。 本书主要内容为作者此前发表的论文合集,共计36篇。 一方面论文经过严格筛选,将一些因法律或判例变动而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论文剔除,仅保留具有价值的论文,另一方面作者也对论文进行了体系性和逻辑性的编排,使之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