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权史中,研究近、现代版权史更为必要,因为其中可作为今天“网络时代”借鉴或参考的内容更多。版权作为一种观念,至少在中国的宋代就产生了。版权观念在中国产生较早,但在版权的立法保护方面,中国却落在了西方人的后面。本书对中国版权历史发展本身,也应该借鉴世界版权历史的分期方法,进行科学的认识。对中国的版权和著作权的内涵,不要一概而论,由于它的内涵宽广博士,它既有本土资源,又有一些舶来品。单就舶来品而言,也并不是通过一个渠道从一个国家引入的,而往往是多向度、多国有引入的。而具体认识其中哪些是本土资源,哪些是舶来品,有的分得清楚,有的就分不清楚。
时值近代,转型中的中国在尚未来得及寻觅到一条属于自己的保护之途时,遭遇了列强所携法的冲击,无可奈何地陷入一种尴尬的双重二难困境。在此困境下,近代中国选择了“立”为主导,兼有“不立”的著作权立法路径。通过对近代中国著作权立法的二难困境及其选择的研究,本书的结论是-在中国著作权立法近代化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制度与观念的冲突、并存以及相互作用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面对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圆通和包容的文化传统,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语境,探讨两者的并存和互动,允许矛盾和非逻辑的存在,从实际出发寻找出路。中国近代如此,当代的中国也未必不是如此。
知识产权在形式上表现为知识产品的权利人的私权,但实际上是制造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结果。利益平衡仅仅是一个手段,知识产权法还有更高的社会政策目的,这使得知识产权法也是鼓励创新、保护投资、维护竞争秩序等公共利益的一种社会治理手段。本书认为,探讨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不可脱离政府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来孤立求解。知识产权中蕴含的政策之维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竞争政策与公共利益保护等内容。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而具有政策维度,政策的灵活性与时效性为知识产权法的频繁变迁提供了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
专利价值的评价和评估是个难题,一直没有普遍认可的方法及标准。2010年6月至12月,由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启动并完成“专利技术投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本书是该课题的成果。本书针对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专利组合价值评估体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出了整体操作流程,对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以及专利纳入标准后对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专利价值的评价和评估是个难题,一直没有普遍认可的方法及标准。2010年6月至12月,由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启动并完成“专利技术投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本书是该课题的成果。本书针对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专利组合价值评估体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出了整体操作流程,对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以及专利纳入标准后对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在20世纪之初,我们进入了一个可能是创造性表达增长最急剧的时期。这种增长主要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它使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和销售创造性作品变得更加容易、花费更加低廉。在印刷术产生及印刷出版业发展之后,人类的社会文明在18世纪经历了强烈的爆发。而20世纪末又孕育出了相似的创造性爆发,并且出现了利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销售这种创造性产品的手段。但是,技术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新技术使复制和销售创造性作品更加方便,也使侵犯创作者和创造性作品所有者的权利的行为更加容易实现。部分互联网文化建立在一个错误的概念上,即在互联网上获得的一切都是免费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都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但绝大多数用户仍片面地认为他们可以免费复制、交换互联网上的原创作品。 在20世纪之初,我们进
《实用专利书系:外观设计专利实质审查标准新讲》通过对外大量相关案例进行系统分析,包括最近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涉及外观设计的诉讼案例,归纳和总结出了外观设计实质性授权条件的掌握尺度和判断方法,对设计空间的运用、相同和实质相同的判断标准以及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判断等规定的具体运用,给出了较为详尽的明确意见。
时值近代,转型中的中国在尚未来得及寻觅到一条属于自己的保护之途时,遭遇了列强所携法的冲击,无可奈何地陷入一种尴尬的双重二难困境。在此困境下,近代中国选择了“立”为主导,兼有“不立”的著作权立法路径。通过对近代中国著作权立法的二难困境及其选择的研究,本书的结论是-在中国著作权立法近代化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制度与观念的冲突、并存以及相互作用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面对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圆通和包容的文化传统,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语境,探讨两者的并存和互动,允许矛盾和非逻辑的存在,从实际出发寻找出路。中国近代如此,当代的中国也未必不是如此。
今天,我终于如释重负。抬头望了一眼窗外,不由得痴了:EagleHeights明净的蓝天下,一只苍鹰孤兀地盘旋着。碧波荡漾的Mendota湖倒映出层林尽染的秋色。几点白帆在森林与水面交接的尽头若隐若现……我不由得深深地吸了口气。麦迪逊的秋天原是这般静谧迷人!记得那是2007年,也是秋日的一个下午,恩师曹之先生亲自登门,约请我为他主编的《中国图书文化史丛书》撰写一部关于中国古代图书著作权的书稿。说实话,著作权这样一个法学命题,在我一个研习文献学和出版史的人而言,并不是一个熟悉的领域,因此不免有些踌躇。但先生殷殷之情,岂忍推诿。好在“中国图书文化史”这样一个主题让我心里有了一点底,四年光景也就这样坚持了下来。其间笔者家里变故不断:妻子远赴莫斯科访学,岳母大人罹病去世,小儿沐之因骨折先后两次手术,本人又外出上海参
《保护与表达自由》立足于价值论证、历史实证与规范分析,全面考察两种权利之间的正、负相关性,并为平衡其冲突寻找法理依据和规范手段。作者坚持:表达自由权属于基本人权,而是对公共领域的私人占有。表达自由优位于,制度必须以工具主义为基本原则。在网络时代,传统规则的正当性应受到重新审视,并不断加以修正,以充分满足当代人表达自由的需要。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制度的扩张将与表达自由的关系问题摆在了当代法学者的面前。表达自由为制度的运行提供着宪法保障;而的扩张必然阻碍表达自由。
本书几乎包括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开发与侵权赔偿》主本出版以来的增补本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的展望、现金流的风险调整、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开发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处理、隐私权、形象权与明星形象、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的价值波动、技术的专利使用费率和许可费用、专利使用费率中的差错种类和应予注意的问题、知识产权的鉴定和管理,以及侵权损失补偿新的衡量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