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法律制度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从事民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近20年,财产继承始终是我重点学习和研究的课题。多年前,我曾参加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项目《中国民法学》的研究。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分为几部专著出版。我(用“刘雯”的笔名)承担了其中的《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1990年由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出版)一书部分篇章的撰写。《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这部专著,全面、客观地分析了财产继承制度的历史沿革,揭示了财产继承制度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不过,该书虽然在论述具体的财产继承制度时也对外国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和评价,但它主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阐述财产继承的问题。我在完成了这部书的撰稿工作后,就萌生了一个想法,想对财产继承中的各项具体制度做深入地比较法研究,单独写一
《继承法案例重述》内容为:一、案例研究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和意义(一)案例研究是法律学习目的所决定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中国人历来认为,学习和研究的目的就在于运用。学习法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故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要想学好法律必须有正确的方法。由于法律教育的成败和得失事关国家法治的盛衰,因而对法学教育方法的研究无疑在法学教育中意义重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就其本质而言,法无非是在人类社会中对整体秩序具有规定作用的,并以人们的外在行为作为其调整对象的一种行为规则。其中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当某种社会关系受到民法的调整和规范时,这种社会关系就成为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以获得判决的全过程。当某一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