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第四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结构,除了内容上的修改完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基本保持了第三版的原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教程的特色之一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与我国国有企业与国资管理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非常贴切,有关内容对于指导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本教程的特色之二为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越来越彰显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有关内容对于规范政府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行为、建立市场交易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本书共分十章,章仲裁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仲裁法律关系,第三章可仲裁事项,第四章仲裁协议,第五章仲裁程序的设计,第六章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第七章仲裁裁决,第八章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第十章海事仲裁制度。本书对于两岸在走向仲裁共识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绪论 节研究对象 一、商事信托的界定标 二、商事信托与相关术语的区分 三、本书关于商事信托的研究重心 第二节研究意义 一、以商事信托为研究对象更契合我国当前的实际状况 二、组织法的视角能更准确地解释商事信托的性质 三、组织法研究可以对大陆法系信托理论的发展有所助益 四、组织法规范的特殊功能无法被信托业法完全替代 五、商事信托的组织法作为一般法利于推动金融创新 第三节文献综述 一、国外关于商事信托组织的研究进展 二、关于商事信托组织的研究概况 第四节问题意识 一、商事信托何以能够取得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 二、商事信托在商业组织的发展史中是如何逐步被法律 接纳的 三、商事信托组织与公司存在怎样的竞合关系 四、为什么我国《信托法》无法在实践中产生良好的规范效果 五、国外的立法成果对规范商事信托具有怎样的借鉴
英美法是世界性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势力和完善的市场体制,英美国家的一些贸易游戏规则在国际舞台上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就合同解除制度而言,英美合同解除中的一些概念和规则(如预期违约、根本违约等),已被我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乃至相关国际公约所采纳。合同解除是对合同效力的一种非正常终止,英美国家使用广义的合同解除概念,合同不仅可以由于违约而解除.还可以由于双方的协议、履行、合同受挫等原因而解除。本书是部对英美合同解除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著作,作者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和实证的分析方法,深入系统地探讨了英美合同法中协议解除、履行解除、受挫解除、违约解除的基本规则、解除的效果以及救济手段等.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全书资料翔实新颖
动物的法律地位是两大法系环境法与民法领域里最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动物是不是物或财产。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动物是否是法律客体。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则不能仅仅限于对客体的讨论,因为客体是与主体相对而言的。该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客体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主体问题,因为客体的分析止于技术层面,而主体的论证则涉及伦理及法律的意义、价值和目的等更为本质的问题。一种价值观念的发展要想影响到法律,上升为最有力的行为规范,必须透过法律的概念之网,因为法学在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一门概念的管理学。这门学科认为,通过将社会现象和事物概括为概念,就能把握世界。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动物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是所有权人的财产。由于法律遵循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动物是主体还是客体遂取决手法律对世界的重新
本书作者在充分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商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凭借良好的法语和英语功底,撰写了《商法总则制度研究》这本专著。本书内容新颖、知识丰富、语言生动、资料新颖、结构紧凑、逻辑严密,体现出理论性、科学性、生动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本书共五编计十七章,内容包括商与商法的基础理论、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渊源、商人的基本理论、商自然人、商合伙、商公司、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商行为、附属性商行为、商事营业资产的基本理论、商事营业资产的出卖、抵押和租赁、商事名称、商事账簿以及商事登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