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8月31日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打包修改,其中对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予以删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作出修改
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主要研究财政法理论,下编主要研究财政法制度。 br 上编为财政法基础理论,分为九章,分别为:政府与纳税人的基本关系、财政公平原则与财政效率原则、财政立宪的源流、财政立宪的经济基础、财政立宪的文化传统、财政立宪的基本要素、财政立宪的基本路径、我国财政立宪的现实基础考察以及我国财政立宪的路径选择。 br 下编为财政法基本制度,分为九章,分别为:财政法的体系、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彩票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国库管理制度。 br
本书作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和司法体制问题所作的系统研究成果之一。该书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丰旨,对司法权的性质、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未决羁押制度,法院变更起诉问题、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刑事证据规则,辩护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索。在遵从版所倡导的从问题出发提出法学理论的学术思路的前提下,该书的第二版则奉行“从问题中提出自己的主义”的理念,主张在形成问题意识的前提下,将中国的法制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概念化”,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从而作出中国学者自己的贡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由王荣 芳著,本书的写作结构如下:全书分三部分,导言、 正文、结 论。导言部分说明本书选题的原因和意义、文献综述 、研究 思路与方法,以及拟突破的难点及关键问题。正文共 7章。 章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述,主要内容为 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与分类,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的发 展状况。第二章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 研究, 主要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结构、法律形式 与法律 性质进行分析探讨,并对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分 界限进 行分析研究。第三章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必 要性的 理论基础研究,笔者分别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法学理论 对监管 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分析,认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进行适 度监管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第四章在对美国、英国 和日本 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