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权利或事项为章;章内,以权利或事项的抢先发售(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登记为节;节内,以不同原因导致的登记为目;目内,区分不同类型的申请人(或嘱托人)启动的登记类型,以清单的方式列出申请人(或嘱托人)应当提交的登记材料。同时,对申请人该怎样提交这些材料,为什么要提交这些材料,这些材料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或予以理由阐述,或予以必要的说明。理由阐述或说明的依据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也有法学家们的经典论述,还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例,同时,借鉴、吸收了曾经的房屋登记和一些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
本书是由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专家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写而成并由国家部门组织审定的审计法律法规专业工具书。该书收集了截至2009年5月31日国家出台的最的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分为七编,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40余部。 编为审计基本法律法规,收录规范审计事项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第二编为审计准则,收录审计署发布的国家审计准则;第三编为审计方法制度,收录各单位从事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审计方法;第四编为审计工作制度,收录审计部门从事审计工作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制度和规范;第五编为审计准则与事务所工作制度,收录审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和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审计制度;第六编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制度,收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外
近年来,由于我国制定了信托法,对于信托法的研究逐渐为我国法学界所重视,这种研究正在步步深入之中,本文可以说是这方面研究中迄今最为全面深入的成就之一。本文对信托法研究的特点:·是迄今最为全面的,包括了外国信托法的种类;·关于民法法系国家接受或不接受信托制度的比较分析,是经过深入研究得到的结果,有独到之处,在我国具有创新的意义。对中国信托法的论述是很有实际意义的,作者对中国信托法的分析和意见有许多正确的地方。
本书以市场规制工具为研究对象,以市场规制工具的制度生成、类型化、匹配性、规制工具创新以及规制工具的具体运用为主要内容,围绕规制工具选取和运用的基本问题展开论述。本书将市场规制工具作为独立的范畴从市场规制法中提炼出来,强调其在市场规制中的核心地位,初步构建了市场规制工具的认知框架和制度体系。本书拓展了市场规制法的研究视角,完善了市场规制法的制度框架,使市场规制法成为有机的制度体系;为经济法学研究探索了新的理论进路,通过问题导向型的研究路径,实现了理论分析与制度实证的有机结合;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当的政策建议,提高市场规制的科学化水平,对市场规制改革和规制模式转型具有的实践价值。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本书是由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专家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写而成并由国家部门组织审定的审计法律法规专业工具书。该书收集了截至2009年5月31日国家出台的最的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分为七编,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40余部。 编为审计基本法律法规,收录规范审计事项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第二编为审计准则,收录审计署发布的国家审计准则;第三编为审计方法制度,收录各单位从事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审计方法;第四编为审计工作制度,收录审计部门从事审计工作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制度和规范;第五编为审计准则与事务所工作制度,收录审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和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审计制度;第六编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制度,收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外
本书是由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专家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写而成并由国家部门组织审定的审计法律法规专业工具书。该书收集了截至2009年5月31日国家出台的最的审计法规与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分为七编,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40余部。 编为审计基本法律法规,收录规范审计事项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第二编为审计准则,收录审计署发布的国家审计准则;第三编为审计方法制度,收录各单位从事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审计方法;第四编为审计工作制度,收录审计部门从事审计工作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制度和规范;第五编为审计准则与事务所工作制度,收录审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和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审计制度;第六编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制度,收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外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本书以市场规制工具为研究对象,以市场规制工具的制度生成、类型化、匹配性、规制工具创新以及规制工具的具体运用为主要内容,围绕规制工具选取和运用的基本问题展开论述。本书将市场规制工具作为独立的范畴从市场规制法中提炼出来,强调其在市场规制中的核心地位,初步构建了市场规制工具的认知框架和制度体系。本书拓展了市场规制法的研究视角,完善了市场规制法的制度框架,使市场规制法成为有机的制度体系;为经济法学研究探索了新的理论进路,通过问题导向型的研究路径,实现了理论分析与制度实证的有机结合;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当的政策建议,提高市场规制的科学化水平,对市场规制改革和规制模式转型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在虚假陈述泛滥、信息披露制度被严重扭曲的证券市场中,注册会计师作为信息披露质量控制的最重要一道关卡,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系列虚假陈述案曝光之后,世界各国纷纷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发出质疑。审计失败情况屡屡出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注册会计师行业如何走出公信力危机?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如何落实?证券市场的秩序如何得到维持?带着这一系列问题,经过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现象的深人研究,笔者深刻认识到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不明确,尤其是民事责任缺位、出具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成本太低。因此,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无论是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重树公信力都至关重要。论文从分析虚假陈述现象人手,通过
近年来,随着我国宪政实践的发展和宪法理论研究的繁荣,财政宪法理论逐渐为学界关注。本书作者敏锐地把握了这一前沿动态,以“财政立宪主义研究”为题,查阅大量资料,经过反复推敲、谨慎思考和探究,撰写了博士论文,且在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吸收答辩过程中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富有价值的合理建议,写就此书。其探索和创新精神值得肯定。公共财政制度中的立宪主义原理以及与我国宪政建设的关系,理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本书阐明了“财政立宪主义”这一原理性命题,并在宪法权利分析理论的基础上,尝试建构理论体系。“财政立宪主义”的命题非作者杜撰,亦非“语不惊人誓不休”的生造,其学术传承在书中得到较好的说明。作者对于财政面向的立宪主义的起源和制度变迁的考察,关于财政宪法的制度基础、分析基础和实践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