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监管机构的呵护和培育之下发展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监管机构的规制。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打击证券欺诈和证券违法行为重要的力量。近些年,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数量和力度都明显增大,说明中国资本市场已经从“重发展”进入了“促规范”的新时代。从2017年开始,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设立专门课题组,将追踪研究中国证监会每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讨论和分析中国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既可以作为业界行为的规范标准,也可以从中衍生学术讨论的各种话题,推进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规训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行为处罚研究(2016)》是此系列研究之一,研究范围是中国证监会2016年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包括不同证券违法行为类型的综述和典型案例的具体分析。
本书在对境内外市场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立场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翻译汇总了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发展中司法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所形成的近二十起典型案例的司法判决书,并逐案评析了我国法院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十余件有代表性的诉讼,对完善我国的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从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目的角度,剖析不同立法目的在核心利益上的差异,及对构成要件体系构建及规制实效所产生影响,论证我国禁止内幕交易法律的应然选择以及由此确立的构成要件法律体系。
内容简介
本书是研究美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权问题的理论专著,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书探讨一国经济监管立法之域外管辖权的合理范围,旨在揭示美国联邦法院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法域外管辖权的实施存在的问题,探寻美国式域外管辖权主张与行使的特点、根源,并为有效约束美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权扩张提供适当、可行和合理的法律思考或建议。
本书以证券公司各类业务为纲,作者在归纳各类业务中基本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法律实务经验,深入研究各类业务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点,视角独特。本书虽然没有在证券法理论问题上耗费过多笔墨,但对于具体业务中涉及的法学理论问题仍进行了清楚的介绍,使得读者能够对该问题有所了解;对于如何从具体业务角度理解和适用法律,则作了深入探讨;对于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本书以证券业务合同为主轴,不拘泥于证券法律,特别注意到了相关部门法在证券业务中的适用问题。作者对于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部门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也给读者的启示。本书作为一本实务用书,对于理论工作者加强对证券业务的认识和研究,对于实务工作者学习和交流法律工作经验,对于证券投资者了解业务、学习法律知识
起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虚假陈述行为人、要求民事赔偿是受骗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手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广大投资者得以运用法律武器,将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与其他责任者告上法庭,讨回损失。由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是我国法院刚刚开始受理的新型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投资者在索赔诉讼中可能因一招不慎而满盘皆输,为此,本书全面解答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中的疑难问题,详尽阐释了就如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使广大投资者得以迅速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髓,顺利展开维权索赔行动。
起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虚假陈述行为人、要求民事赔偿是受骗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手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广大投资者得以运用法律武器,将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与其他责任者告上法庭,讨回损失。由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是我国法院刚刚开始受理的新型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投资者在索赔诉讼中可能因一招不慎而满盘皆输,为此,本书全面解答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中的疑难问题,详尽阐释了就如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使广大投资者得以迅速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髓,顺利展开维权索赔行动。
本书从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目的角度,剖析不同立法目的在核心利益上的差异,及对构成要件体系构建及规制实效所产生影响,论证我国禁止内幕交易法律的应然选择以及由此确立的构成要件法律体系。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本书在对境内外市场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立场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翻译汇总了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发展中司法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所形成的近二十起典型案例的司法判决书,并逐案评析了我国法院介入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十余件有代表性的诉讼,对完善我国的司法介入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是研究美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权问题的理论专著,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书探讨一国经济监管立法之域外管辖权的合理范围,旨在揭示美国联邦法院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法域外管辖权的实施存在的问题,探寻美国式域外管辖权主张与行使的特点、根源,并为有效约束美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权扩张提供适当、可行和合理的法律思考或建议。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且社会影响巨大,例如,东方电子、银广夏、佛山电子等很多投资者的诉讼,诉讼标的可达几亿元,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裁判规则研究》梳理了这一类案件近二十年的发展状况,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总结出案件的特点、焦点问题、立法困境和完善路径。从理论到实务,包括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概况、责任主体与归责原则、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因果关系、重要期日的确定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此类案件的风险及防控、投资者此类案件的应对等。 全面总结此类案件,对法官办案、律师诉讼、投资者保障自身权益而言都大有裨益。 本书立足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同时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处置方式,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前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