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1月22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指为防止土壤污染、进行土壤环境整治与污染土壤修复而制定的法律。
本书以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概念框架和CBD公约提出的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在全球尺度内,通过分析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变化的直接驱动力和间接驱动力,研究针对这些驱动力的立法以及这些立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分享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防止不当占有与生物剽窃的法律规制、生物技术所引发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专利性与安全性等相关法律问题、生物多样性视角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的现状和法律规制、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本书围绕这些问题,以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为指导,以MA的概念框架和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形成了本书的理论体系。本书为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的专用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践部
本系列涵盖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能源法导论》结合我国能源法立法进程及法治实践,模拟了能源法章节编制,重点阐述了能源法总则、能源行政管理体制与主管机关、能源监管、能源企业、能源开发建设法律制度、能源生产法律制度、能源供应与服务法律制度、能源节约法律制度、农村能源法律制度、能源特别法律制度、能源国际合作、监督与保障、能源行政执法、能源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提出建议。同时,简要介绍了我国能源法起草过程与研讨的主要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述。 本书可供能源法立法人员、能源法律专家、相关法律工作者及研究人员等参考使用。
本卷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蓝皮书)培育项目“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的第三份“报告”,是在总结份“报告”的编写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项目的尝试性研究成果。项目课题组对2011年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实践进行研究,提出需要关注的专题,并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司、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的专家、学者探讨后确定本卷对能源法制建设、水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流域管理法制建设进行的专题研究。
本卷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蓝皮书)培育项目“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的第二份“报告”,是在总结份“报告”的编写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项目的尝试性研究成果。项目课题组对2010年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实践进行研究,提出需要关注的专题,并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司、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的专家、学者探讨后确定本卷对湿地保护法制建设、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和环境标准制度建设进行的专题研究。
本书以能源安全的界定为起点,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在深入剖析中国能源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维护中国能源安全的法律保障措施。即:以多边合作为依托,重点加入国际能源机构;以区域合作为基础,借鉴欧盟能源法律政策的成功经验,推动建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以双边合作为纽带,扩大与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的合作领域:最后指出完善中国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的具体步骤,并从学理上探讨“国际能源法”的性质定位及其意义。
本书在对全面阐述环保产业PPP相关理论、精准适用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对PPP项目成功落地具有指导意义。PPP环保产业在中国尚处于初级阶段,PPP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借鉴国际PPP经验与教训具有重大意义。
《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环境法学研究》是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山东省环境法学研究十年历程学术研讨会”的学术成果。《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环境法学研究》共探讨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个议题“环境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对生态补偿问题的争论与探讨、环境侵权与环境侵害问题的辨别等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理论热点。第二个议题“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究”,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响应是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的发展而逐渐深化的。第三个议题“渤海专门立法和海洋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适度利用并保护海洋资源是人类面临的紧迫课题。第四个议题“海岸带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严格执行海岸带综合利用规划是科学利用海岸带的前提,对
公益诉讼(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通常被理解为以个人、组织或者机关为原告,以损害国家、社会或者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公益)的行为为对象,以制止损害公益行为并追究公益加害人相应法律责任为目的,向法院提出的特殊诉讼活动。 环保组织为了保护公共环境利益,制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针对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企业提起的诉讼,属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不仅是公众环境意识觉醒和司法进步的表现,它的广泛推行,对便利公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监督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对扩大公民对环境公共事务的有效参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环境决策的民主化进程,提高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乃至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 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 《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环境和资源保护是21世纪人类关注的焦点问题。刑法作为最终、最严厉的保障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力度应当加强。因此,环境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越来越受到法学界和司法界的重视。本书主要内容:(1)环境刑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环境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环境刑事立法的沿革;境外环境刑事立法简介:环境犯罪的界定及构成特征;环境犯罪的分类;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环境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2)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和环境监管失职方面的犯罪;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破坏动物资源的犯罪;破坏植物资源的环境犯罪;破坏动物植物保护制度的环境犯罪;破坏土地资源的环境犯罪;破坏矿产资源的环境犯罪。(3)环境刑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在剖析环境刑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