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属性是界定财产和权利的基础。本书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环境方面的资深专家撰写而成。本书分为四个部分。部分探讨了财产法和财产权利的理论和概念。第二部分研究了案例国家在国家层面上的自然资源制度。第三部分对财产权、市场和监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后一部分对房地产领域、环境上的水市场、财产权以及林业部门中的生物碳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产权市场这些方面的正在形成的新兴财产制度和可持续能源发展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本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从理论角度又结合具体实践,以能源为中心研究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创新点在于:对气候变化形势下的林权、排放交易、供水服务、生态服务、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制度安排提出了创新性设计或者设想。同时,它对于政府、投资者
《环境法的法权结构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提出了 环境法的法权 这一命题。应对 权利义务法理学 路径在环境法学领域存在着统合力不足、缺少普遍解释力的局限性,本书以环境法法权的规范建构作为的核心范畴研究。运用法益分析、规范分析及类型化方法,把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置于统一的法权结构体系中,试图打通历来研究者因各自为政而呈现理论割裂和碎片化,为诸类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的体系化与分层建构、均衡配置提出了一种全景图式,以求建立符合学科本质特点的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本书集结作者20年研习环境法的思考与探索,其法权结构理论,关注权利与权力,讲求公法与私法的配置均衡,是一部颇具心力的著作。
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至2020年底,已根据新的生态文明 发展战略,完成了 监管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并将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此背景下,企业在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也逐步由 初的防治污染导致的环境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逐步转向前置的、高要求的合规管理要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荣良、万美、黄启荣律师,结合自身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的实务经验,从企业如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和应对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出发,梳理了生产型企业从建设之初到退场,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要点、指导企业执行和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由张瑞萍*的《环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研究》遵循 引出问题一理论分析一实证探讨一梳理归纳一研究结论 这一基本逻辑思路,在环境法视野下探析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机理的本质、动力机制、影响效应以及价值评价标准等基础构成要素范畴。实践层面考察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表现形态模式、影响因素、综合绩效评价等。实证层面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协调发展程度,用计量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层面探讨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协同互动与融合,环境法制创新丰富了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实现环境经济的法律化和环境法律的经济化,以此探讨生态环境、经济增长与环境法制协调发展的多重运行机制、实现路径和实现环境经济化的制度设计。
以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能源法律法规为蓝本,以环境法与能源法的内在统一性为基础,努力吸收近年来环境法学、能源法学研究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坚持从环境与能源法学的特点出发,全面、系统地阐明环境与能源法的基本理念、特点、原则、制度等基础知识和相关应用技能与方法,注意对学生运用环境与能源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对《环境与能源法学》的学习,对环境与能源法学有一个全面而清晰的了解,从而为深度研习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