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象乾教授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第一代拓荒者、开拓者,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科重要建设者和主要学科带头人之一。 韩象乾优秀读书报告奖 是为缅怀韩象乾教授,弘扬其教书育人、鼓励后学的治学精神,其家人及学生特别设立的,旨在鼓励在校诉讼法学研究生以求真务实的治学精神,深耕细读法学经典著作,积淀法学素养。本书即第一届 韩象乾优秀读书报告奖 入选作品结成的书评文集,包括近30篇以诉讼法学为主题的优秀读书报告。
《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对案由进行了简要但精炼的解释,对包括管辖在内的实践中适用案由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说明,有助于使用者全面了解该案由的涵义,掌握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基本问题。三是“全”。《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收录了每个案由在立案乃至审理时可能用到的常用法律条文,这使得读者通过使用《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就基本上能够满足其了解、掌握某一类纠纷案件的全貌的需求,不必为了查阅、了解相关知识而再去“翻箱倒柜”,从而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法官智库丛书》是一套实践型开放性的学术著作,由上海市三级法院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资深法官编写。“丛书”素材虽多取自于上海法院审判之实践,研究视野却不囿于上海之一域;目标虽着眼于服务司法实践、社会公众之需求,研究内容却不局限于实证之分析,具有的法学理论深度和理论研究成果价值。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 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
本书借助比较法学及概念法学等研究方法,强调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对具体制度设定的影响,围绕诉讼时效的价值、客体、期间、障碍及效力展开剖析;指出该制度正当性的获得有赖于督促与惩罚、证据彰示、秩序与安全、效率等多种价值的衡平,此种追求内部衡平的多元化价值体系始为诉讼时效正当性的基础;对客体的讨论标准予以评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请求权得以成为诉讼时效客体的根据并对物权请求权的可适性提出质疑;突出对诉讼时效期间予以设定时应考虑的各种要素的考察,系统讨论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其划分根据;结合诉讼时效的双刃性,建议通过合理的限制措施(即诉讼时效的障碍)以保障其价值的充分实现;在对三种立法主义以及我国所奉行的“胜诉权消灭说”予以评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由传统的“胜诉权说”向抗辩权发生主
《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系天同律师事务所耗时两年,对十几年来以…高法院为代表的中国商事裁判典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的精心梳理。对案例进行梳理、规整,进行解构、编排,在案例的海洋中探索规律,借鉴钥匙码,并加以改造,形成“中国钥匙码”编码体系。 本套书共十本,包括合同卷、公司卷、担保卷、金融卷、程序卷五类。在全面、系统整理过往案例的基础上,天同所还探索出一种案例知识的体系化结构,以实现对以往裁判实务经验的便捷检索。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法律实务中运用案例,同时也方便了法律教学和学术研究。
《天下·法学新经典.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是运用社会科学方法研究刑事诉讼问题的一种尝试。按照这种方法,研究者观察制度、实践以及改革经验,从中发现问题,解释制度或实践变迁的规律,并将其上升为理论,很终对理论进行检验和论证。运用这一方法,《天下·法学新经典.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对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速裁程序、司法裁判、案卷移送、靠前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并论证了一些理论命题,如“私力合作模式”“合作型司法学”“三元化审判模式”“立法推动主义”“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积极的实体真实探知主义”“义务本位主义”,等等。通过上述概念化和理论论证的努力,本书探索出一条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路子,推动这一学科进入社
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灵活便捷、案结事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调解能否成功,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把握双方心理活动规律。本书首次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心理学原理在诉讼调解实务中如何运用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深入调研上百个真实案例,生动再现成功调解现场,提炼调解成功经验和方法。“法官在调解中需具备的能力”“影响当事人行为的因素”“如何缓解当事人的情感、情绪”“针对不同气质类型当事人的沟通策略”“调解人员转变当事人态度的方法”等等调解中具体、实际的问题在本书中都能找到答案。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
本书较充分地论证了我国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厘清了基层社会矛盾的分类、表现及成因,并指出了我国目前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之处和弊端,通过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应和性分析,以及与域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对比,为重构我国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实践意义的措施和建议。 本书适合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学者使用,亦可作为研究生课程的参考用书,同时对面向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具有的指导价值,也可为公、检、法等司法工作人员的实务工作提供参考。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招标、投标、挂靠、分包、转包等诸多法律规定,并有许多建筑领域的惯例、产业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夹杂其中;纠纷规制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关系;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要求高、证据材料庞杂、争议内容繁多等,都给此类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故司法实务中,不少当事人、法律工作者、律师,甚至法官,都觉得此类纠纷存在诉讼主体确定难、证据审核认证难、合同效力认定难、合法转分包与非法转分包区分难等诸多诉讼和审判难点。 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纠纷当事人积极稳妥地处理和解决自己所面对、接手、代理或承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诉讼案件,作者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借鉴相关法律著述的基础上编著本书,对此类纠纷案件,特别是其中矛盾最为突出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
本书借助比较法学及概念法学等研究方法,强调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对具体制度设定的影响,围绕诉讼时效的价值、客体、期间、障碍及效力展开剖析;指出该制度正当性的获得有赖于督促与惩罚、证据彰示、秩序与安全、效率等多种价值的衡平,此种追求内部衡平的多元化价值体系始为诉讼时效正当性的基础;对客体的讨论标准予以评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请求权得以成为诉讼时效客体的根据并对物权请求权的可适性提出质疑;突出对诉讼时效期间予以设定时应考虑的各种要素的考察,系统讨论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其划分根据;结合诉讼时效的双刃性,建议通过合理的限制措施(即诉讼时效的障碍)以保障其价值的充分实现;在对三种立法主义以及我国所奉行的“胜诉权消灭说”予以评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由传统的“胜诉权说”向抗辩权发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