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的法理》一书集中了陈瑞华教授近二十年来学术研究的成果,是一部研究刑事诉讼理论的奠基之作。该书对刑事诉讼法学的范畴和体系、诉讼价值理论、诉讼构造理论、诉讼形态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合作性司法理论、辩护理论作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该书的基本特点有三: 一是注重刑事诉讼研究的概念化,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命题。作者经过多年的学术耕耘,提出了多个得到法学界承认的概念和命题,如针对程序性违法现象,提出了系统的“程序性制裁理论”;根据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情况,提出了“案卷笔录中心主义”“新间接审理主义”“的事实审”等理论命题;根据中国协商性司法改革的进展,提出了“私力合作模式”和“公力合作模式”的理论;针对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经验,提出了“独立辩护理论”“有效辩护理论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最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最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对事实、案件事实、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等范畴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司法实践对案件事实错定的实例提出较为安全、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方法、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对各种方法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并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妥当、合理的进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两个最基本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是审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法治发达国家在许多法律程序规则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实认定的规范上仍相对薄弱,从而折射出案件事实认定规范的艰难及其认定方法探索的艰巨。
《窃书为雅罪:中华文化中的知识产权法》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 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批评。
《经验法则:自由心证的尺度》通过对经验法则基本理论的梳理,深入分析了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中的地位、概念、性质、特征、适用主体以及经验法则与相关制度的关系;从哲学、日常思维和诉讼认识等角度说明了经验法则的理论基础: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经验法则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在经验法则类型化的基础上进而提出经验法则体系化的建议方案;在深刻剖析我国司法实践中经验法则误用形态的基础上,提出了运用经验法则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条件等多项规制经验法则运用的措施。希望《经验法则:自由心证的尺度》能够对法官正确运用经验法则起到的推动作用。
本书对各个专门问题的研究,不是单纯从理念和理论上进行探讨,而是紧紧围绕审判实践展开,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另一方面,从本书提出的具体改革主张和建议措施来看,既没有进行。空中楼阁”般地阐释,也没有一味地主张对国外的借鉴,而是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法律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提出的不少的建议经适当完善和必要的程序后可以作为改革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实施。
沈君研究之基本,可谓德意志民事诉讼法于台湾地区之展开,法系意识自觉于其中。较之台湾同行早期著述,问题意识上有所不同,更具时代特色,抑或见地上与时俱进,大有发展。个人拙见,台湾同行早期著述偏重于传统上法解释学,其中陈荣宗、杨建华等诸位先生之作堪称典范;世纪之交,倡导程序保障及其于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上之意义观念兴起,邱联恭先生于此领域颇有建树,成果丰硕。相比之下,沈君之作,学术价值上极具承前启后之意义,各文均对研究对象于立法上、学说上、判例上之到达点交待仔细,是为台湾同行新锐一代之问题意识及研究实力之反映。
《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对案由进行了简要但精炼的解释,对包括管辖在内的实践中适用案由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说明,有助于使用者全面了解该案由的涵义,掌握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基本问题。三是“全”。《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收录了每个案由在立案乃至审理时可能用到的常用法律条文,这使得读者通过使用《民事案件案由新释新解与适用指南: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展开》就基本上能够满足其了解、掌握某一类纠纷案件的全貌的需求,不必为了查阅、了解相关知识而再去“翻箱倒柜”,从而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最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对各个专门问题的研究,不是单纯从理念和理论上进行探讨,而是紧紧围绕审判实践展开,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另一方面,从本书提出的具体改革主张和建议措施来看,既没有进行。空中楼阁”般地阐释,也没有一味地主张对国外的借鉴,而是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法律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提出的不少的建议经适当完善和必要的程序后可以作为改革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