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与证明度》收录五篇关于民事证据法学之学术论文,包括: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换、证明度之研究、释明之研究、表见证明之研究。学说及实务上对于消极事实举证责任之分配向存在一误解,亦即以为主张消极事实者不用负举证责任,本书对于此一问题,引据德国证据法学之讨论资料,区分类型,进行个别评估,用以厘清此一证据法上之难题。对于举证责任转换,本书亦厘清对于举证责任必要移转与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而在法定举证责任转换与意定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亦提出详细分析,研究者应可藉此书而对于相关概念获得厘清之效果。就证明度及释明之证明度而言,在台湾本对于此一问题甚为陌生,本书提出反驳部分学者引用美国所称优势证据理论之十余种理由,并提出邻近于真实之较为高度盖然性作为基准(90%),详细论证,应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收录五篇关于民事证据法学之学术论文,包括: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换、证明度之研究、释明之研究、表见证明之研究。学说及实务上对于消极事实举证责任之分配向存在一误解,亦即以为主张消极事实者不用负举证责任,本书对于此一问题,引据德国证据法学之讨论资料,区分类型,进行个别评估,用以厘清此一证据法上之难题。对于举证责任转换,本书亦厘清对于举证责任必要移转与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而在法定举证责任转换与意定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亦提出详细分析,研究者应可藉此书而对于相关概念获得厘清之效果。就证明度及释明之证明度而言,在台湾本对于此一问题甚为陌生,本书提出反驳部分学者引用美国所称优势证据理论之十余种理由,并提出邻近于真实之较为高度盖然性作为基准(90%),详细论证,应
刑事诉讼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主要目的。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才能正确,欲求事实明确,则有赖于证明。为证明事实,则需证据。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采用证据,以及如何应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都应当遵循的规则,其中有些规则已经上升为刑事证据规则,但绝大部分规则都离不开人类思维的一般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系统地讨论这些规则无疑会提出一系列纷繁复杂、令人生畏的哲学问题。这也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为了避开一些智力雷区,我们选择了一些相对微观、相对具体的刑事证据问题作为本书的论题。知识有时需要收缩,才能开花结果。否则知识愈多,包袱愈重,忧虑愈深,终归沉寂。为求局部的突破,必须泯灭追求系统的冲动。学海无涯,生也有涯。有限的生命仅能做有限的耕耘。但愿本书对刑事证据法专题的局部性研究,能够
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学的需要,根据财经类法学专业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作者郭华特编写了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色——《证据法学》。全书分为四编,共十九章,主要内容包括:证据论、证明论、程序论等。本在写作过程中考虑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充分体现证据法学的应用性特征,并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努力做到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法学的新观点和新理念。
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大部分是青年学者和专家,是我国司法警官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力量,更是我们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固然会有研究的盲点和失误,但其朝气蓬勃的气势令人振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学风扎实、厚德明理的青年学者必将在期待中前行,在锻炼中提高。从而担负起培养司法警官高素质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世纪重任。与此同时,大批具有示范性和适应司法警官人才培养的教材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警官教育质量的提高。 我受各位青年学者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委托为这套教材作序.期望这套教材在组织者、编写者、出版者的共同努力下,能成为奉献给新世纪司法警官教育的精品教材。司法警官院校的 教育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
道格拉斯·沃尔顿编著的《品性证据:一种设证法理论》是关于品性证据及其判断的著作。其核心内容是关于应如何正确应用证据和逻辑推理来支持和质疑对品性证据的判断。本书提出了一个新理论,即多态模拟推理,亦即多人参与的模拟推理。根据这一理论,人们运用描述推理刻板形式的规划识别和论证模型能够获得他人品性特征的合理结论。《品性证据:一种设证法理论》对合理使用以及滥用品性判断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套根据论证方案或论据形式判断品性证据的新途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设证推理,即从给定数据到解释该数据的假说的推理,这是法庭科学证据领域重要的一种推理形式。设证推理在人工智能中是重要的,在科学假设构建和测试的发现阶段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推理形式。在对案件综合考虑的基础上,设证推理被应用于多人对话模式,用来支
《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原理·规范·实例》以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为主旨,系统阐释了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以来刑事证据制度的全新发展成果,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人民法院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等改革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全面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研究总结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对于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推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证据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卜-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