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如何在遵循未成年人认知、心理与表达能力发展规律的同时,客观还原案件真相并避免对被害人造成 二次伤害 ,成为当前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亟需破解的难题。《保护最脆弱的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与论证》立足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规定,吸纳国内部分地区开展 一站式 办案救助机制的实践经验,广泛参考域外国家与地区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制定的专业规则与指南,采用多学科视角,系统性地构建了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并从询问原则、规则、询问流程、询问内容与技巧等方面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较为细致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南。
本书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蓝本,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介绍。一书在手即可学习执行程序的全部知识点。 作者结合教学与实务经验,精心设计了本书的体例结构。全书约25万字,将执行程序基本理论与必要的实务知识有机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涉及。力求让读者一书在手,不必再翻找其他资料,即可学习全部执行程序。 为了让读者能够轻松阅读、快速理解及精确记忆,本书将真实实务案例与图、表、脚注相结合。在大部分执行程序开始介绍前,都穿插导入案例,以期先让读者对知识点建立直观印象,接下来正式学习时更易于理解。紧随其后,多数程序都配有相应流程图,或配有类似程序知识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和大家分享民商事诉讼仲裁律师的经验、教训和知识是孙巍写这本书的初衷。在六年多的执业过程中,孙巍经历了很多,有教训,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实用知识。孙巍希望这些教训不要在同行,尤其是那些刚入行的律师朋友们身上重演:又希望和其他律师分享若干年来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起初,这种愿望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内举办讲座和培训进行的,后来孙巍开设了个人博客,有了更多的读者。现在,孙巍希望能够借助法律出版社这一全国最、最权威的法律出版机构,以书的形式和更广泛的朋友交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本书是著名德国汉学家傅汉斯(Hans Ulrich Vogel)就马可·波罗是否曾亲自到过元代中国这一经久不衰的学术论争而撰写的zui新著作。作者一一回应了对于马可·波罗之书真实性的质疑,针对英国汉学家吴芳思(Frances Wood)所撰《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等书的观点,结合近年来学界马可·波罗研究的新进展,尤其是他自己在元代的纸币和贝币、食盐生产、杭州地区的税赋收入、元代行政地理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坚实的证据得出结论: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全书材料丰富,收录了不少国内少见的马可·波罗原始文献材料;论证有力,对与元代纸币、贝币、赋税等问题的研究具有极gao学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
全书论述涉及民事执行的各个主要方面,作者对民事执行的概念、目的、价值、功能以及民事执行法律关系、执行机关、执行救济、民事执行立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现象的描写,也有理性的思考,既有对现行制度的透析,又有与外国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又有微观的求证。应该说,从如此全面的视角分析比较民事执行的基本理论问题,目前尚不多见。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资料翔实,集近年外民事执行理论研究之大战。第三,论述全面,论证充分。第四,敢于创新,对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