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册主要囊括了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的所有罪名,共计66个罪名。具体包括:背叛国家安全案、分裂国家安全案、反动分裂国家案、武装叛乱、暴乱案、颠覆国家政权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放火案、爆炸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本书基本上以现行民事诉讼法典的内容体例为序列,以便对照法典进行阅读;并借助每一司法判例的要情介绍、判理角说及实务问题研究部分,使有关的诉讼法律总是既具有实务性,又兼有理论性。因此,本书既可作为法律院校学生的辅导教材,也可供广大理论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律师和其他行业的人士阅读、参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