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的问世,为仅能够深化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推动“注释行政诉讼法学”向“原理行政诉讼法学”、“总论行政诉讼法学”向“分论行政诉讼法学”的嬗变,而且对未来行政诉讼法典的修改和当前行政审判质量的提高都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分类精致,收录全面 全书分为企业人事纠纷、公务员人事纠纷、事业单位人事纠纷三大类,并根据纠纷性质细分诸多小类,如员工考核与培训纠纷、劳动合同管理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劳动保护纠纷、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公务员招考纠纷、公务员奖惩纠纷、公务员薪酬社利纠纷、事业单位人员用纠纷、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等,在各项上均全布收录该类人事纠纷常用法律依据,包括核心法律、相关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业务文件、个案复函等。 实务指引,适用方便 本书除全面收录各种法律依据外,还特别加收了地方政策文件、典型案例、文书格式、流程图表等。制作了总目录、常用法规简目,编写了《劳动法》、《公务员法》适用提要,对重点法律法规附加了条文主旨,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可以让读者更加方便快捷地查找到各类法律依据,并有针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春秋郑国大夫子产闻哭断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名妓赛金花逼死人命案……看《大宋提刑官》,读《洗冤集录》,讲历史疑案,揭开断狱神手的秘密,走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本书围绕《洗冤集录》这部世界名著展开,解析其中记载的尸体检验制度与方法,来向读者展示中国古代有关尸伤检验方面的法律文化形态。每篇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历代相关的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某些习惯与“陋规”,并在节后载录《洗冤集录》相关原文(并不完全按照其原有的顺序),大致形成“案发当时”、“断案宝典”、“揭密疑案”、“附录原文”四个部分。全书还附有一篇《正说大宋提刑官宋慈》,介绍历史上真实的宋慈及其断案宝典《洗冤集录》。
本书内容简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属于“建构理性主义”的范畴,应当遵行现代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本书从“现代正当程序保障原理”和“现代诉讼观(或二元诉讼观)”的角度,试图准确而系统地阐释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诉权论、标的论、安定论、关系论、行为论和既判力论等基础理论,努力赋予其可适用的品性,旨在消除“从程序到程序”式的研究所产生的局限,从而建构体系化的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及程序制度。
《民事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2版)》内容简介:为方便读者进一步了解现行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规为核心,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收录与其相关的常用文书范本,并予以精要解读,以便广大读者充分利用法律文书实现自身合法权益。
裴苍龄,男,1935年12月生,甘肃民勤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陕西省教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硕士指导小组负责人、导师等职。著有《证据法学新论》(法律出版社出版)、《新证据学论纲》(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概论》 (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在《光明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各类论文五十余篇,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曾两次应邀出席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在会上宣读了论文,受到中外学者的一致好评。在科研中,独辟蹊径、独树一帜,为?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创新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为我国证据法学的全面创新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是我国著名的证据法学专家。
本书是我国部系统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裁判请求权的学术专著。作者从宪法学和民事诉讼学结合的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裁判请求权的概念内涵、国外裁判请求权立法和保障的一般规律、我国裁判请求权的历史与现状、我国裁判请求权宪 法化的必要性及社会基础、我国裁判情求权的实现机制,对我国的宪法的完善、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本书的理论核心,是论证从“三方诉讼构造”到“四方诉讼构造”的理论转变;文章的写作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是从犯罪的私人侵权性特征出发对传统犯罪观念的反思;二是对被害人的复仇与赔偿心理在刑事程序中的疏导与限制。从条线索出发,论述了被害人在公诉程序中的作用、检察官与被害人的关系、自诉程序对于被害人的意义以及赔偿对于被害人的重要性等;而从第二条线索来看,被害人复仇心理实现于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中,被害人获得赔偿的心理则主要通过带民事诉讼、独立民事诉讼和国家补偿制度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