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本书是著名德国汉学家傅汉斯(Hans Ulrich Vogel)就马可·波罗是否曾亲自到过元代中国这一经久不衰的学术论争而撰写的zui新著作。作者一一回应了对于马可·波罗之书真实性的质疑,针对英国汉学家吴芳思(Frances Wood)所撰《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等书的观点,结合近年来学界马可·波罗研究的新进展,尤其是他自己在元代的纸币和贝币、食盐生产、杭州地区的税赋收入、元代行政地理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坚实的证据得出结论: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全书材料丰富,收录了不少国内少见的马可·波罗原始文献材料;论证有力,对与元代纸币、贝币、赋税等问题的研究具有极gao学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无罪推定是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精髓,已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及靠前相关立法普遍接受。然而,中国还未在法律上正式规定无罪推定原则,也未明确规定适用联合国靠前刑事司法准则中的无罪推定。无罪推定问题关系到人权保障和
民事执行参与分配是在执行竞合、案款分配、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制度的“夹缝”中生长起来的一项制度。考察这一制度,需要回到执行参与分配制度设立的初衷上来,其本来不具有与破产法类似的“清算”功能,不应具有弥补破
众所周知,日本民事诉讼法习德国民事诉讼法而成,日本民事诉讼法学是在德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笼罩下发达起来的。在尊重学术传统的前提下一路前行,提升学术的品质,或者说要达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效果,就必须在学术方法上有独特之处。本文集收录了中村宗雄先生和中村英郎先生两位大师级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十一篇著述。中村宗雄先生以自然科学为范示,运用阶层构造理论重新研析民事诉讼,奠定了“中村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基础。中村英郎先生在此基础上再创辉煌,运用法规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的诉讼类型分析法,完备日本民事诉讼理论,使“中村民事诉讼法学”更加发扬光大。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对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相关原则作了详细论述。分为三编:编为刑事诉讼法原则概论,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体系、功能等;第二编刑事诉讼法公理性原则,讨论了程序法定、司法审查、审判中立等15个重要原则;第三编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政策性原则,包括配合制约原则与检察监督原则。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本书从解读 10002:2004国际标准出发,重点对投诉处理的相关理论(顾客服务理论、质量管理体系理论、顾客满意理论等)及其实务(大量的顾客投诉处理案例评析)作深入的探讨。全书在解读 10002国际标准时,紧紧围绕理论来进行,准确地把握投诉处理国际标准的核心内容。由于投诉处理涉及的行业很多,它们之间虽然有区别,但是,投诉处理的相关理论对于其他领域和其他行业的投诉处理也是同样可以通用的。因此,其他行业的读者完全可以参考、借鉴和使用。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本书为“刑诉青年说”系列作品之一,由刑事诉讼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及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北大法宝课堂协办,是第一季全国青年刑诉学者在线系列公开课课堂发言实录。 本书收录的第一季全国青年刑诉学者在线系列公开课共有十二讲,开幕讲座和闭幕讲座分别邀请孙长永教授、龙宗智教授两位刑诉名家主讲,中间的十讲则邀请了十位青年刑诉学者担任主讲人,每场讲座还邀请了三位至四位学界或实务界同行专家担任主持人或与谈嘉宾。 本书收录的系列公开课参与老师以青年学者为主,跨越校际、面向全国,研讨的主题贴近时代、内容丰富、视野广阔,基本上涵盖了近年来刑事司法改革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分册主要囊括了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的所有罪名,共计66个罪名。具体包括:背叛国家安全案、分裂国家安全案、反动分裂国家案、武装叛乱、暴乱案、颠覆国家政权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放火案、爆炸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本书的写作源于作者在德国留学时导师的一堂生动讲座,导师讲的一则案例令作者十分不解:德国嫌犯怎么会笨到就医后还留下真实姓名?德国医生护士怎么胆敢拒绝警方的要求?及至1998年作者执教之际,诸如“因采职权主义故对证据种类、能力不设限制”及“欧陆法就强制处分不采法官保留”等诸多根深蒂固的误解,使作者为了正本清源而集十年之功完成《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对干预处分(干预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现状,实践中的协商、审判及证据原则内容等,以诸多案例分析的形式,非常地阐明了《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主题作者希望合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规范一系列证据使用原则,终达到法律的公平。
本书在内容上以诉讼制度的一般性内容为研究对象,揭示和描述了诉讼制度的共同性机理及应然状态。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解析和诠释了诉讼制度的基本要素,并试图在诉讼制度与其基本要素之间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内在的联系。
本书在内容上以诉讼制度的一般性内容为研究对象,揭示和描述了诉讼制度的共同性机理及应然状态。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解析和诠释了诉讼制度的基本要素,并试图在诉讼制度与其基本要素之间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内在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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