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属于全面介绍反垄断理论、实务的简明著作,是其毕生研究的精华,且融入了苹果案、微软案等新兴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反垄断理论和案例的 发展。该书的一大特点是作者根据其在法学院、商学院的教学经验,在保证研究深度的同时,使用了700多个案例,采用了深入浅出的表达方式(且与通常的美国法学院的教科书相比,控制了文章引用的数量,增加了阅读的连贯性),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在美国不同的读者人群中广受欢迎。该书的另一大特点是十分注重法律理论、规则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并注意提供实操性的建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注》(《评注》)第四卷是本评注系列丛书中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第二部。本卷载系为对1982年《公约》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各卷中的首卷,处理第三委员会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的工作,即第十二部分、第十三部分和第十四部分(靠前九二至二七八条),以及《很后文件》件六,其中涉及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这些都是以条约形式对海洋法所作的全面表述中的“新”主题。
本书主要就《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前景。本书对于借鉴国际惯例,根据我国实际,修改完善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解决中国商事仲裁的种种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研究人员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21世纪前期,在军事变革的汹涌浪潮里,在国际政治力量严重失衡的深刻不安中,在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下,自1856年以来,乃至上溯到1648年以来,武装冲突法发展的历史长链将会出现难以接续的裂痕吗?本书对21世纪前期的国际格局、战争样式以及人权、人道主义等意识形态的走向作了全面考察与独到判断,深入分析了武装冲突法稳定与变化的关系,对近年来争论较大的武装冲突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了看法;在此基础上,还就中国在武装冲突法问题上应持的立场和原则提出了见解。
本书研究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关系问题,此问题的研究中可以折射出国际法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走向。从微观到宏观清晰地呈现出三个层面分析论述,即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微观层面,对安理会在向法院提交情势、推迟法院调查起诉、在法院管辖侵略罪、以及与法院进行合作这四个方面展现出的两者关系问题进行分析论述的中观层面,以及全书结尾部分高度总结概括提出的整体结论的宏观层面。
本书全面深入地分析了碳排放交易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构建,共分为五章。章是碳排放交易的法理,包括碳排放交易的法律性质和法律价值以及碳排放交易法律关系三方面内容。第二章是碳排放交易的战略目标、约束因素及基本原则,主要解决构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原则指引问题。第三章是碳排放交易的域外考察,介绍碳排放交易制度建设的域外经验与不足,探讨欧盟、美国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得与失。第四章是中国碳排放交易的法律实践,从实证角度分析当前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政策和法律实践,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制度条件,中国构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成就、不足以及应对策略。第五章是中国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结合国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构建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建议。
现代国际仲裁是一种设计精密而复杂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常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当事人试图通过仲裁顺利解决争端必须至少满足三个条件:,鉴于仲裁管辖权在根本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须存在一份有效仲裁协议。第二,仲裁庭须按照准据法及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来操作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即便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仲裁庭一般仍有义务保证整个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第三,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执行,否则“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及法院地国的法律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 一般而言,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得到满足,争端才可通过仲裁解决。然而在现实中,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超出当事人乃至仲裁庭预见的“意外情形”,典型情形如仲裁的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
21世纪前期,在军事变革的汹涌浪潮里,在国际政治力量严重失衡的深刻不安中,在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下,自1856年以来,乃至上溯到1648年以来,武装冲突法发展的历史长链将会出现难以接续的裂痕吗?本书对21世纪前期的国际格局、战争样式以及人权、人道主义等意识形态的走向作了全面考察与独到判断,深入分析了武装冲突法稳定与变化的关系,对近年来争论较大的武装冲突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了看法;在此基础上,还就中国在武装冲突法问题上应持的立场和原则提出了见解。
《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尽可能实证性地把握国际立法的现象,努力在理论上使其体系化。以这种意图为基础,在努力确立国际法学上的、应该称为“国际立法学”的相对独立的一个学科的同时,力图论证其固有的对象和方法的存在性。当今,可以说国际立法已经达到质与量双重的高度,为了论证以上的观点,单纯地作为事实现象叙述是不够的。国际立法的存在基础无论如何必须在国际法的法源中寻求,我认为这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基本的方法。尽管现代国际法的法源存在激烈的动摇,但是,这种动摇要求展开国际立法问题的关键点正是《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的出发点。
本书是余凌云编著的《行政法讲义》第3版,以专题样式,对传统行政法体系做了结构性调整;力求在着力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理论的创新: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细微解构,尽量贴近与回应我国行政法实践需求,解决行政法理论对实践的失语。全书共分十四讲,包括公共行政与行政法,行政法学的总论与分论,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理论变革与第三部门的勃兴,行政自由裁量及其控制,指南、手册、裁量基准与执法规范化,行政调查,行政行为理论,非强制行政手段,行政上实效性确保手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问责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本书是一部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冲突法制度的作品,其旨在运用经济学的思考路径与分析方法寻找解决管辖权冲突与法律选择问题的方案。本书既是21世纪的冲突法研究成果,又是以冲突法中的相关具体制度为研究对象深化法经济学理论的一次尝试。就研究方法而言,本书在运用成本收益分析、供求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理论进行规范分析的同时,也通过案例分析、具体冲突法制度的效率评价完成了对应内容的实证分析。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冲突法的经济学分析理论中发觉法律选择问题的解决方法”、“对现有的管辖权确定原则以及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进行效率评价”以及“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实现法律适用过程中以及准据法适用后的资源有效配置为目标选择具体的法律选择规则”是本书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就研究进展而言,本书取得了以
本书主要分为四部分。 上篇对我国加入WTO十多年来的争端解决加以评论,对WTO涉华案件进行总体分析,试图通过图表等方式,回顾我国入世十多年来WTO争端解决实践,分析我国未来应对WTO争端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 中篇选择目前我国争端解决的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即对《中国入世议定书》解释进行分析。该部分将《中国入世议定书》与其他新成员的入世法律文件进行比较研究,进而分析《中国入世议定书》解释中的未决问题。在此基础上,该部分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般例外规则对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适用问题加以研究。研究将对《中国入世议定书》解释中的目的解释问题、中国稀土案所涉的《中国入世议定书》解释“先例”处理角度加以深化。 下篇前瞻分析我国未来可能面对的若干WTO解释难题。《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等
当下,靠前社会期待靠前法更有效地规范日益复杂的靠前关系,而靠前法在众多方面却遭遇严峻挑战,面临着重大的方向性抉择,因而,再次把目光投向作为靠前法发展之方法的类比,对于人们理解靠前法正在遭遇的严峻挑战――《类比与靠前法发展的逻辑》的讨论表明,其中至少某些是由于类比导致的,以及推动靠前社会重新确立靠前法的发展方向,以及如何妥当地发挥类比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都是有益的。 《类比与靠前法发展的逻辑》的作者是蔡从燕。
《WTO服务贸易专题》是世界贸易组织教席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该项目旨在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选拔院校设立Wm教席并与之长期合作,支持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内大学和研究机构与贸易相关的学术活动,通过课程设计、教学、培训科研和相关信息的普及、公开的学术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和民众对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理解和认识。
民用航空安保法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是以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在保护航空安全方面的交叉、互动与协调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理论与现实课题。本书基于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的视野,围绕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安保公约的法律框架,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刑事法规范、国际民用航空治安规范、国际民用航空安保监管规范及其在中国的法律适用,《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现代化及其与我国刑事立法的衔接,域外航空刑事立法与启示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努力借鉴先进的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经验,以期建立成熟的中国航空安保法学体系,实现我国与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的衔接与协调,以适应我国航空安保法的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需要。
保护国家根本安全利益的权利作为条约承诺的例外已明确列入国际协定,经合组织投资协议和一些双边投资条约中。在一些情况下,条约通过界定根本安全利益所涵盖的内容,对条约规定的例外作了明确限定。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的解释是一个个性化进程,要考虑条款文本、条约上下文、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准备工作、条约缔结时周围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