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最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最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国际刑事司法实
被害人参与国际刑事诉讼是各国“被害人运动”和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猛烈推进的结果,唯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次把它落到实处。预审机制和被害人广泛参诉是该《规约》的两个主要创制。《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系统研究了法院各情势与案件预审阶段的被害人参诉问题。被害人不是当事人,但是其参诉地位与权利远远超过证人,在很多方面接近当事人。因此,作者把被害人参诉的刑事公诉结构称为四方三造的“三造诉讼”。《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考察了法院“三造诉讼”伞部英/法原始文件,考察样本具有原始性、性、多样性、生动性和完整性。
《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并联系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方向和某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全书始终注意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既不割裂各阶段之间证据规则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揭示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
本书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渊源,以及作者说的“国际刑法的不同要素”的适用问题。第二章阐明了该学科的主题,一些刑法学者称之为属人原则(ratione personae)。第三章述及国际犯罪,刑法学家称之为属物原则(ratione materiae),还讨论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学家将它视为刑法总论中的问题。第四章论及总论问题,根据刑法学家的看法,它包括刑事责任及其免除的条件等。第五章论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主要方法——间接执行制度。第六章阐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其他方法,即直接执行制度,该章叙述了国际刑事司法直到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的历史与演进,对此将在第七章分别讨论。第八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即刑事司法的混合执行制度。第九章是国际刑法的程序问题。第十章是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刑事司法,包括责任问题,以及国际社会与对强行法上国际犯罪免予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