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了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中的一本。文库将刑法学各个重要问题的有关内容分别编辑成册,系集专题述评、代表性论文精选、研究论著索引为一体的大型学术工具书。本书首先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调查取证、诉讼移管和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评述,然后精选了一些关于司法协助的代表性论文,对我国刑法系统理论研究极具指导意义。
本书甄采了大量的文献及手资料,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视角阐释了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建立和运作过程中的基本、核心问题。作者认为,历史性的国际刑事审判由于缺乏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运作原则与模式而显现出各种弊端,当代的国际刑事审判虽然有所改进,但仍未摆脱历史的笼罩与地域的局限性,创建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为确保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有效运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可或缺;为体现该原则的精神,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管辖权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并行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国家刑事管辖权行使中的缺憾。同时作者试图打破国际法上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传统观念,探讨了团体或组织、甚至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强调打击国际犯罪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福祉的关键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国际法哲学导论》是中文学界次在法哲学层面对国际法进行系统解码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