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围绕域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探讨在我国进行环境立法法典化路径的学术著作。选取了德国、法国、俄罗斯等 和地区的生态环境立法文本进行整理,共分为绪论、统一环境法典编、统一生态法典编、生态示范法典编、综合编和尾论六个部分。本书在对域外环境法典的立法文本及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之上,深入剖析相关法典的特点、制度成因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结合我国环境立法现状,指明我国未来环境立法体系化建构方向,回应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需求。
本书选取当今具有全球性影响的多边环境条约,分析各项多边环境条约确立的或者正在形成中的实施机制,探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多边环境条约的实施、问题与趋势,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实施多边环境条约、参与国际环境治理的相应对策。
船舶污染侵权法,无疑是海商法目前热门的领域。“托利 堪庸”、“埃克森 瓦尔迪兹”、“艾瑞克”……这些严重的油污事故既带来了巨大的环境灾难,又促进了积极的法律变革。在短短四十年间,船舶污染侵权法蓬勃发展,成为海商法中活跃的新生力量,与古老的船舶碰撞侵权法共同构成了海事侵权法的主体内容。遗憾的是,我国国内相关立法并不完善,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船舶污染形势。因此,围绕我国船舶污染侵权法的完善,产生了大量的学术著作。 本书赶上了这个“时髦”。然而,时髦的话题常常因趋之者若鹜而变得空泛和肤浅。我想,这正是本书作者所努力避免的。为了带给读者对船舶污染侵权法的深层次认识,而不是通识了解,朱强博士选择了船舶污染侵权法的核心——严格责任为全书的精髓,依次论述了严格责任的基础、特征、实施、赔偿和补
让“地球村”的每一个人都得到普遍的和公正的人权保护,让“地球村”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这个目标实质上并不会影响到那些自私自利国家的根本利益。在一个*的权威或机制下,这个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本着上述认识,我们尽其所能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这个论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将有关认识和结论在书中呈现于专家学者以及关心人类命运的有识之士面前,希望大家一同来关注这个问题,加强交流,共同汇入到这项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洪流中去。
本书为“绿典之路”之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是独联体生态示范法典中译本以及爱沙尼亚环境法典(总则)的中译本,由 法学所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教授和博士翻译及审校,旨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独联体作为区域性 间组织,其生态示范法典具有法律术语精准、逻辑体系严密、立法理念 、体例结构系统、注重 接轨等特点;爱沙尼亚环境法典的总则部分较为凝练,较好地实现立法机关预定的统一法律概念、整合环境法律制度、优化环境法律体系、降低环境守法和执法成本和难度等立法预期。这两部法典内容可以为我国制定环境法典以及构建系统完整、体系优化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提供重要启发。
本书是基斯教授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上部全面系统研究国际环境法的著作。 本书共有五部分:部分国际环境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分六章论述了国际环境法的目的和性质、产生与发展、渊源、基本原则和概念、特殊法律手段及国际环境法中的国际组织;第二部分保护环境部门的国际环境法,分五章论述了海洋、淡水、大气和气候、土壤和森林、生物的环境保护;第三部分控制危险物质和活动的国际环境法,包括五章;第四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分为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和国际责任与环境损害赔偿两章;第五部分国际贸易与环境,包括两章。 该书旨在使广大对国际环境法或者对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人们获得这方面的知识,以使环境保护成为大家共同讨论、重视的话题。
本书系围绕域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探讨在我国进行环境立法法典化路径的学术著作。选取了德国、法国、俄罗斯等 和地区的生态环境立法文本进行整理,共分为绪论、统一环境法典编、统一生态法典编、生态示范法典编、综合编和尾论六个部分。本书在对域外环境法典的立法文本及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之上,深入剖析相关法典的特点、制度成因及其存在的问题,从而结合我国环境立法现状,指明我国未来环境立法体系化建构方向,回应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需求。
《气候变化视角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研究》由刘晗、李静著,人类环境的整体性决定了环境责任的共同性。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的生存家园——地球环境已经成为了全球的共识。《气候变化视角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研究》从气候变化这一视角来研究、探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有利于读者更为深刻地认识、理解和把握这一原则。
从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看来,该行为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买卖行为。排放权交易是交易主体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买卖富余排放权指标的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主要法律行为,它决定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性质;第二、市场中介行为。排放权交易的中介机构是为交易双方提供排放权指标的供需信息、为交易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的辅助机构,是保证排放权交易成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三、核证行为。由独立的核证主体对排放主体减排后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的定期的独立审评和事后确定,使减排量获得公信力;第四、行政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交易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律规定,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所进行的行政指导和监测监督行为,是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以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以上四个环节相关法律制度为主线,从
本书以国际法的传统理论为依托,探讨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建设及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关系的协调等相关问题。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共17章。上篇:国际环境法总论。涉及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及对传统国际法的挑战,国际环境法的概念、目的、渊源,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回顾,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回顾,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环境权,国际环境责任,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及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等;中篇:部门国际环境法。依次论述了大气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生物资源保护,两极地区环境保护,外层空间环境保护制度及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控制;下篇: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探讨了全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演进,WTO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基本框架,WTO争端解决机制对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
王晓丽编著的《多边环境协定的遵守与实施机制研究》的研究内容包括多边环境协定的特殊表现形式、多边环境协定遵守和实施机制的基本理论、从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角度对遵守机制进行的分析、遵守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运行程序和几个典型遵守机制在国际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应用。书的后分析了我国在多边环境协定遵约方面的基本概况、现存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建议。
本书为“绿典之路”之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之一,是独联体生态示范法典中译本以及爱沙尼亚环境法典(总则)的中译本,由 法学所具有环境法学背景的教授和博士翻译及审校,旨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为中国立法规划和起草提供对策,为我国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撰工作。独联体作为区域性 间组织,其生态示范法典具有法律术语精准、逻辑体系严密、立法理念 、体例结构系统、注重 接轨等特点;爱沙尼亚环境法典的总则部分较为凝练,较好地实现立法机关预定的统一法律概念、整合环境法律制度、优化环境法律体系、降低环境守法和执法成本和难度等立法预期。这两部法典内容可以为我国制定环境法典以及构建系统完整、体系优化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提供重要启发。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研究》一书运用大量国内外著作、论文、国际法院的案例以及联合国赔偿委 员会、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的官方文件等素材,从国际法视角,围绕跨界环境损害的法律 定义、特征、赔偿范围,通过归纳、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国家在跨界环境损害方面承担的国际法权利与义 务等问题展开讨论。在指出国家责任对处理跨界环境损害赔偿所存在的局限后,对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通 过的《关于危险活动造成跨界损害中的损失分配原则草案案文》中的重要概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完 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是解决跨界环境损害争端、确保跨界损害的受害者获得及时与充分赔偿的主要法律救 济手段。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研究》由李伟芳编著。
《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是作者申请的2001-2002年度外交学院院青年科研项目的终成果。对于国际环境法及国际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内容详实、全面。及时。将截至 2002年底涉及到国际环境法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内容作了较为完整的归纳和总结,梳理了理论上的体系、反映了当今国际环境保护现实的发展和变化。二、体例编排新颖。由于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的新分支,为体现二者之间的联系,本文以国际法的框架为蓝本形成了国际环境法的体例,这样编排既有利于教师融会贯通式的教学,又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自学,避免了教学、科研和实际运作中的分散、零乱和孤立。三、与中国实践紧密结合。本书为服务于外交实践,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中国的外交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