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业投资法律指南》作为一本法律方面的实用工具书,本书体现了专业性和全面性,来自澳大利亚专业法律机构的解读涵盖了外国投资审批、农业细分行业法律、农业收购、劳动雇佣、金融外汇税收保险、知识产权、
本书作为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丛书之中国对非经贸投资法律指导丛书之一,有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研究了与中国对非贸易密切相关的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法律制度。全书包括西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法律制度、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法律制度、东非共同体法律制度,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法律制度等。全书分析了西部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的基本概况、主要法律机制、运行模式、纠纷解决制度以及对中非贸易的影响等主要内容。
现代刑罚执行或监狱制度虽发端于英国,却发展于美国,在现代国际社会里美国的刑罚执行或监狱制度可以说是西方国家刑罚执行或监狱制度的一个代表。《外国监狱囚犯暴礼及对策研究》以翔实、丰富的资料,给世人展现了外国监狱囚犯,尤其是美国、英国监狱囚犯暴乱的真实场面,凸显了在监狱里,始终存在着监管与反监管、矫治与反矫治的矛盾与斗争,监狱暴乱就是众多的囚犯反监管、反矫治的暴力行为这一事实、规律。作者从现象描述、理论解释、对策反应三个方面作了条缕清晰的分析研究,为监狱系统预防制止囚犯暴乱、暴力活动提供借鉴及参考之用。
《非欧佩克国家能源法概论》是《世界能源法研究》丛书的第5卷,在简单介绍欧佩克成员国的能源状况、能源政策及能源法制的基础上,重点介绍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俄罗斯、南非等非欧佩克国家的能源法制。全书内容涉及这些国家的能源状况、能源法制、发展以及一些可供吸纳的经验教训。
本书作为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丛书之中国对非经贸投资法律指导丛书之一,有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研究了与中国对非贸易密切相关的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法律制度。全书包括西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法律制度、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法律制度、东非共同体法律制度,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法律制度等。全书分析了西部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的基本概况、主要法律机制、运行模式、纠纷解决制度以及对中非贸易的影响等主要内容。
蔡家焰、王力舟主编的这本《新西兰能效政策法规标准实用指南》共八章,主要可分成4个部分:新西兰技术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章);新西兰能效法规和节能战略(第二章);新西兰用能产品的能效要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新西兰能效监管制度(第八章)。内容涵盖新西兰5个能效法案和4个能效法规、新西兰能源战略(2011—2021年)、新西兰能效与节能战略(2011—2016年)、新西兰用能产品能源性能标准要求和能效标识、新西兰能源之星计划、新西兰机动车燃油经济性要求、新西兰建筑能效和水效标签以及新西兰能效监管机构与合格评定制度。
澳大利亚在能源法律和政策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对于我国的相关立法是有借鉴价值的。本书对于澳大利亚能源法的研究主要涉及澳大利亚能源矿产法,以及澳大利亚的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本书的最后,通过分析归纳澳大利亚能源法律和政策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我国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方面的建议。
本书是根据英文版1948年《埃及民法典》翻译的中文版,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主编的“外国民法典译丛”之一。徐教授撰写绪言,对埃及民法典的产生背景、发展、特点以及该民法典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阐述。
本书是2002年澳大利亚犯罪收益追缴法的中译本,以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董事长阎永明携款潜逃案为切入点,引入对该法的评析。正文以该法为基础,、完整地对澳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进行了翻译,最终由黄风教授统校,并与司法部赵琳娜主任共同审订。该书对于我们学习澳大利亚现行的犯罪收益追缴方面的法律将会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以国际气候变化法为视角,以可持续能源的国际进程为逻辑起点,从整体上梳理了澳大利亚新能源的法律与政策,分述了以能源安全、清洁能源、核能开发利用和能源市场为主体的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剖析了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中两大具体的法律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碳税排放交易机制,探究了国际气候变化法的演进和澳大利亚新能源法的国际影响,并从国际法角度提出了中澳新能源合作的具体建议。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感觉到,管理者和研究者对于国外的了解更需要全面和直观的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更能直接明白其具体法律法规的操作和规定。本书的出版和面世就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全书共包括七个部分内容,分别以欧盟、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为例,介绍该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责、主要法律法规以及主要特点,以及相应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条款。
澳大利亚于1998年12月签署了《罗马规约》,在批准《罗马规约》之前,澳大利亚议会经过10个多月的讨论,于2002年6月27日先行通过了《澳大利亚国际刑事法院法及其修正案》,进而推动了澳大利亚批准《罗马规约》的进程。 2002年7月1日,澳大利亚批准了《罗马规约》,成为第75个缔约国。澳大利亚自始至终地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与运作,其最直观、最朴素的理由就是有人对人类实施了最可怕的暴行却逃之夭夭,而国际刑事法院不仅能阻止这些犯罪,而且还能将罪犯绳之以法,实现国际正义。而实现国际正义正是人类谋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心声。
本书是“WT0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研究了WT0争端解决与中国的实践、贸易救济法律问题、WT0框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问题、WT0框架下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以及WT0其他议题等问题。本书紧抓我国加入WT0的0个年头之契机,反映了该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国对外贸易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本书立足于商事法律制度视角,选取重点国别系统地介绍了非洲的境外投资、商事组织、金融、税收、劳工、矿业与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制度,对非洲不同区域的法律渊源、法律制度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书可以为“走出去”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提供法律可行性的参考,也适合非洲商事制度、法律制度相关领域的学术机构研究人员或高校师生作为学习研究的参考。
澳大利亚于1998年12月签署了《罗马规约》,在批准《罗马规约》之前,澳大利亚议会经过10个多月的讨论,于2002年6月27日先行通过了《澳大利亚国际刑事法院法及其修正案》,进而推动了澳大利亚批准《罗马规约》的进程。 2002年7月1日,澳大利亚批准了《罗马规约》,成为第75个缔约国。澳大利亚自始至终地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与运作,其最直观、最朴素的理由就是有人对人类实施了最可怕的暴行却逃之夭夭,而国际刑事法院不仅能阻止这些犯罪,而且还能将罪犯绳之以法,实现国际正义。而实现国际正义正是人类谋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心声。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赞比亚》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赞比亚法律概况;第二章赞比亚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赞比亚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赞比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赞比亚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赞比亚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赞比亚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赞比亚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 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赞比亚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为现行《新西兰引渡法》的中文译本。这部法律于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共由十一部分组成,分别调整引渡合作的基本规则,从新西兰向一般 和英联邦 引渡的程序,从新西兰向澳大利亚等某些特定 引渡的程序,新西兰向外国请求引渡的程序,与引渡相关的搜查、扣押和证据规则,等等。之所以选择翻译这一文本,其一是因为该法体系完整,而且某些制度较为 。在这些具体规定中,对于科学合理的部分,我们理应在理性辨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其二,从务实的一面看,当下我国很多外逃人员都选择潜藏在法治发达的 ,在“百名红通人员”中,就有闫永明、胡玉兴、蒋雷、陈兴铭、肖斌、宣秀英、程三昌、云健、虞泰年、孙燕、刘全洲等11人逃往新西兰或者以新西兰作为外逃的中转站,占“百名红通人员”的11%。从新西兰将这些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非欧佩克国家能源法概论》是《世界能源法研究》丛书的第5卷,在简单介绍欧佩克成员国的能源状况、能源政策及能源法制的基础上,重点介绍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俄罗斯、南非等非欧佩克国家的能源法制。全书内容涉及这些国家的能源状况、能源法制、发展以及一些可供吸纳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