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实务操作指引》包含大量使用的公司法务常见且使用的实务技巧,立足于为初级、中级公司法务群体提供业务指导,内容简洁扼要、深入浅出。内容涵盖法务部管理职能与定位、法律信息检索、合同管理业务、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诉讼管理业务、公司合规业务、贸易救济业务、外部律师配合工作、知识产权业务和劳动用工等诸多方面。
《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管理公司实务精要》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所涉及的基本概念、政策法律法规为切入点,紧密联系资产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践,通过理论对现实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予以分类整理、流程梳理与分析解答,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进行详细介绍。《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管理公司实务精要》重点介绍了转让处置、债务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资产管理公司典型业务模式,不仅汇总了现阶段不良资产行业的手政策法规与业务实践材料,观点鲜明突出且具备说服力;阐述的模式更是接近来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实际,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能够为业务人员与管理人员提供详实的学习、研究及参考材料。此外,本书还结合监管部门发布的全新监管政策,阐述了新监管业态下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产业链面临的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从安然丑闻到金融危机,全球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领域接连出现重大灾情,令人震惊。公司治理领域为何越治越“无理”?到底错出在哪里?为解答这些问题,科菲教授在本书中提出并全面阐述了的“看门人理论”,大胆突破了公司治理研究囿于董事会等公司内部机制的传统范式,将目光投向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全面深入地考量了审计师、律师、证券分析师以及资信评级机构等市场中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从看门人机制的角度对公司治理问题提出了全新理论诠释和现实对策。 该理论在国外影响巨大,并直接指导了相关立法改革,包括安然丑闻后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和金融危机后的《多德-弗兰克法》。对于一直在学习西方经验进行改革的我国而言,本书无疑具有同样重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