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关于法律和政治思想的里程碑式的名著,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此为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许明龙的*权威译本。与旧译本相比,该书篇幅有较大增加,新增孟德斯鸠为撰写该书而搜集的资料,孟德斯鸠对于舆论批评的回应文章,达朗贝尔关于孟德斯鸠思想研究的文章等,书中也增加了很多常识性译著,方便非专业人士阅读。
《论法的精神(上、下)》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倾力二十年,跨时代的经典巨著,被黑格尔誉为 一部美妙的著作 。 该书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反映了当时欧洲大陆各国,特别是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新兴资本主义之间的尖锐矛盾以及行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要求。阐述了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气候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影响。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论述了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等。
本书是一部晚清刑案判牍汇编点校著作。《刑案汇编》共计十六卷,内分盗贼、人命、服制、奸拐、杂案五类。该书属于案例集,体例编排上 均照司院体裁 。 首列题报官员案件陈述及仵作验尸报告;次详细开列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证言,或地保证言,或目击者证言;再次详细开列犯罪嫌疑人供词,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籍贯、年貌、品行、家庭状况及案件起因、经过、结果等内容;复次为各级司法官员审判意见;后列刑部覆议意见。 书中通过对现实案例的记述、剖析,展现了清代法制、司法审判以及民情风俗、家庭关系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可以说,《刑案汇编》不仅仅是研究清代法律制度的重要资料,对清代社会习俗、宗族家庭关系、幕宾群体等的研究者来说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史料。
谁是《万国公法》*初的汉译者?京师法律学堂和京师法政学堂是一家吗?洋务运动中李鸿章的重要幕僚马建忠到法国学习法律拿到的是什么文凭?北洋大学的法科何以失去?燕京大学到底有没有法律系?国立清华大学法学院为何不设法律系?中国的法律教育机构何时开始授予法学博士?历史上的两所中国政法大学是否存在渊源关系?这些疑问可以在本书中得到回答。本书以时间为经,以机构为纬,利用大量资料,梳理了从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50年代近一百年间中国若干法律教育机构的历史变迁。书中还收录了大量历史照片,从而有助于全景式地呈现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样貌。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在上述学报第二期上所发表的姜焕宸同志的文章,对梅同志的几个论点虽作了基本恰当的批评,但他却没有提出什么是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的正面看法。为了在争论中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这里我仅就如何解决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与危害社会结果之间怎样才具有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被伏尔泰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全书从自然法、法律与政体的关系、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社会因素,全面分析了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的优劣,探究三权分立制的西方国家得以建立与维系的原则。 孟德斯鸠认为在政治体制背后有一套"原则"存在。这套"原则"会驱动人民来支持该政权并为其效力。民主共和的原则为"崇尚德性",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君主制的动力则是"热爱荣誉",对于更高位阶、特权的渴望。专制政体的原则便是"对统治者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