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殿堂之上的象牙之塔,百姓生活中,小至行车走路,大至纠纷诉讼,纷繁复杂的法律赋予和规制着我们的权利,力图将每个人的行为纳入一个合理的“度”之内。对于您,一位不懂法律的普通公民,也许真的很需要一个渊博、能干、忠诚的助手,给予您贴心的指导,充当起您维护权益的军师!如同法律出版社的一贯主旨,“公民维权法律通”系列丛书的出版也只为了这样一个目的:把法律交给人民!想您所想,为您解决实在的问题——这正是法律出版社编辑们孜孜以求,尽心竭力而为的大事。“公民维权法律通”系列丛书共包括6类,分别为《打官司法律通》、《房地产维权法律通》系列、《劳动维权法律通》系列、《婚姻家庭维权法律通》系列、《民事纠纷法律通》系列和《赔偿纠纷法律通》系列,每个系列之下再做细分,选取百姓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归类
《物权法案例研习》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案例研习系列教材之一,编写体例遵循该系列教材的统一要求。本教材共5编17章,具体由刘智慧和寇广萍共同筹划,分工完成,内容基本依我国《物权法》的制度体系设置。各编的写作分工为:刘智慧:至三编、第五编;寇广萍:第四编。每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体系都有与本国教育理念、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特点,但是,培养出既有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又具备熟练的实务技能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无疑是世界各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共同目标。在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理论和实务上对于某些制度一直存在着争议。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对各具体制度作更加精益求精的设计和安排,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另一方面更需要我们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总结既有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物权法,不仅仅是财产法的根基,还是民法或者整个私法的根基,在很大程度上维系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运行,世纪之交,编著者们对当代中国物权法进行了的体系建构。立言数十万,彰显法律真义所在,影响隽永深远。
本书以传媒和法律交叉的视角,详尽梳理新媒体发展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的威胁以及挑战,前瞻性地总结了新媒体环境下个人信息侵害的类型及个人信息权益范畴的演变,进而讨论新媒体语境下的技术与规则博弈、如何在法律框架和自治规范的原则下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新媒体传播权的平衡等问题。本书以信息自决权为侵权救济的权利基础,提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的基础性构想。
《商业标记权的法律保护》重点探讨了市场影响范围广和凝结财产价值的商业标记,即商标、商号、地理标志和知名商品特有标识的权利法律保护问题,特别是法律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商业标记之间权利冲突的法律对策问题。同时,也对建立商业标记一体化法律保护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索。商业标记包括商标、商号(字号、厂商名称)、地理标志、域名、产地标记、知名商品特有标识(名称、包装、装潢)及商业广告短语、企业徽标等。商业标记权是其所有入基于商业标记而拥有的各种法定权益的统称,是知识产权类无形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保护好商业标记,在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比保护有形资产还重要。保护好商业标记,必须做到全面保护,即除商标外,还要重视对其他商业标记的保护。
民法体系庞杂,概念抽象,学说资料众多,初学者往往难以全面深入掌握。有鉴于此,《民法总论》未采取民法教科书惯常的写作方式,而是采用实例带动的方式,期冀以轻松活泼的面貌阐述民法的原理与制度,从而增加民法学的可接近性。《民法总论》是由海峡两岸的学者携手共同完成。在借鉴李淑明所著的《民法总则》的基础上,由易军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为加以增删改写而成。特别要指出的是,《民法总论》未对民法总则的原理与制度作出面面俱到的阐述,而是在权利的主轴下,提炼出民法总则的核心制度——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合伙)、权利客体、权利的行使(法律行为、代理)、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诉讼时效),并加以分析,具有体系清晰、重点突出的优点。此外,《民法总论》对法律行为采取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二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