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介绍英国破产法的立法现状及修订动向的同时,层次分明地给读者展现了英国破产法修订的主要争议、理论成果及实践,吸纳了与英国破产法相关的立法,包括1999年《福利改革和养老金法》、2000年《破产法》、2002年《企业法》等新近立法和大量的案例法(尤其是布鲁马克上诉案)给破产法领域带来的变化,并预测了破产法的未来走向。 本书共分六编,紧密围绕破产法规则和实际运行状况展开而不囿于破产法本身,全书体例结构灵活独特、别具一格,令人耳目一新。编综述了英国破产法的结构、历史、主体等基本问题;第二编介绍了以避免破产或清算的拯救为目的的程序和重要问题,即破产立法之外的拯救、个人和公司的自愿整理、公司管理令、合伙的拯救,拯救文化中雇员的地位;第三编详细介绍了适用于不能拯救的破产债务人的传统破产程序,即法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本书从交叉学科的视角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联问题进行了研究,既阐述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国家权力结构之间的关联程度,也对国家权力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界限进行了圈定。同时,本书在体系上进行了创新,不再按照传统的公司组织形式对公司法人治理进行研究,而是力求以各类公司治理机构及相关制度为线索建构全书的体系。此外,鉴于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本书专设两章对其对策性进行了研究。全书结构明晰,见解独到,论述深刻,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本书沿着基点论—角色论—结构论—绩效论—激励论—责任论的逻辑线索逐层展开,以国有公司类型的“纵横立体式”剖析为切入点,探究了国有公司董事会的角色定位,设计了不同类型的国有公司董事会之内部构造,构建了国有公司董事会评估机制,检讨了当前我国国有公司董事激励机制与责任机制之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公司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作为基础和先导,理想的社会治理目标就很难达成。而公司治理作为一个历久弥新的永恒话题,也值得人们持续不断地进行探讨。加之公司治理问题是影响世界发展进程的复杂课题,寻找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所有国家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公司治理作为一个横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问题,不是任何一个单一学科就能单独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包括法学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意义上说,不同学科之间对公司治理不但有较多的共同话语基础,而且有共同的努力目标。 《公司治理的法律设计与制度创新》以公司治理为主题,研究了公司治理与公司的组织形态设计,国有公司、集团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
同样,考虑和认识到法律的晦涩性,如果采取传统的“讲法论道”的枯燥文字表达方式,对专业的法律人或许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企业家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就可能不是很好的方式。为此,作者在这套丛书的文字表达技巧上,改变了专业人士的“文风”,尽可能地做到文字浅显易懂,且又不失专业水准和深刻性,相信广大读者从轻松的行文中能够很快洞悟其中所阐述的深刻法律风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