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内容简介:中亚五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院,尽管在政治、军事、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但在中亚五国法律制度的介绍、传播与研究方面,投入的人员和精力都十分不足。《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是中亚五国法律概论系列丛书之一,《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对中亚五国的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和研究。
海商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广义海商法,其法律属性目前有较大争议;对于狭义海商法,认识比较统一。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海商法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则被认为是商法,或者是商法的特别法。 本书的特点是:,以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涵,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力求系统、完整和统一;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研究现实海事立法、司法和航运实践问题,又对海商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加以探讨,并使之有机地结合,为理论和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注意吸收外在海商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国际海事立法的特点和趋势。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海商法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海事司法工作者和航运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共八章,包括五个部分。部分:章。主要是阐述市场主体准人与监管的基本问题,厘清基本概念,确立基本理念,并介绍我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借鉴外国(地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第二部分:第二章和第三章。阐述市场主体登记基本制度,明确登记的原则、管辖、类型、主要登记事项和程序,并按照市场主体分类和业务分类,详细介绍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的特殊规则,以及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第三部分:第四章至第六章。阐述市场主体监管基本制度,明确监管的原则、权限、内容和方式,并较为详细地介绍市场主体监管创新方式——信用分类监管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第七章。阐述市场主体准人与监管职能拓展——信息综合运用的基本问题,明确信息公开、信息分析、信息共享的基本
本书认同关于法人人格与法人财产权利的交易性功能,但却认为,这仅仅是法人与其财产之关系论中的一层含义。如果进入法人与其财产的制度关系史将会发现,在团体人格的形成与变迁过程中,财产制度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团体人格的产生是团体财产制度发展的结果,团体人格类型演变也是通过团体财产制度的变化而实现。团体财产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无非是要将“为财产而活”的法人的“生命”,限制在为法人成员与社会公众牟利,或至少无害的限度以内的安全机制。考察法人财产制度,法人制度之长处与弊端便可一目了然,调整法人财产制度,则可进一步使法人制度趋利而避害,推动民法现代化与社会化。
本书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破产法制的演变与特点,进而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管理人及相关程序参与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跨境破产这九个方面对中美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本书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也是商法教学的教材。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在坚持教材的通说性和规范性的前提下,本书的内容和体系都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本书主编赵旭东教授负责的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 本书突出其先进性,以新《公司法》、新《证券法》、新《企业破产法》和新《合伙企业法》的内容和结构为基础,全面总结和评价这些法律修改的成果,借鉴各国商事立法和理论发展的发展,对商法学的法律原理和学说作出新的闸释和说明。在体系结构上,为使其更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需要并开拓学生的视野,本书在大部分章末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的实践问题,还在每章特设了“导语”、“本章思考题”栏日,并在每编之后设“本编参考文献”,加强了教材应有的导学、助学功能。
本书从创设公司、股东权益、股东责任、公司机构、公司财务、公司股票、公司重组和公司解散8个方面,将公司法中的疑难问题归纳和细分为412个实务要点。同时根据公司法条文规定,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内容,从核心理论、实务提示和疑难讨论三个角度,对上述实务要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讨论,并结合作者多年在大型国企和外企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对于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板块一: 企业并购基础部分 1、企业并购基本知识:概念、分类、风险、流程 2、交易方案策划:评估定价、税收筹划、付款方式与并购融资、反垄断 3、法律尽职调查:内容、方式、程序、重点注意问题 4、并购的执行:法律文件签署、股权变更程序、股权交割事宜 板块二:企业并购特别部分 1、上市公司的并购:法律制度综述、收购程序、重大资产重组制度 2、国有企业的并购:国有产权交易前程序、交易程序 3、外商投资企业的并购:限制、交易程序、相关法律问题 4、境外投资并购:概述、程序、相关问题
《锦天城律师文集:公司与并购》主要分为公司篇、并购重组篇、国有资产改制篇、行业并购篇、合规篇、税收及其他篇六个部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治理与合规、并购与重组等业务板块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其中,公司篇基于《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相关事务进行了研究,并购重组篇解析了并购重组项目中一些常见的交易问题,国有资产改制篇涉及国企改制的相关事项,行业并购篇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各行业并购的难点及风险,合规篇展现了公司实务过程中的合规事项,税收及其他篇对税收相关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
本书对中德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比较,找出了差异的主要方面,并分析了导致差异形成的深层次的原因,为我国如何改善融资租赁的法制环境、健全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的借鉴和启示。
《企业改制、破产与重整案件审判指导》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重在指导性,体现性,使读者能全面理解和把握每一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和依据,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增订版):公司裁判指导卷》主要涉及公司设立与股东权利义务疑难问题解答、公司股权转让疑难问题解答、公司治理疑难问题解答、公司担保案件疑难问题阐释、中外合作企业疑难问题解答、公司解散与清算疑难问题解答、公司企业改制案件疑难问题解答、股份合作制公司企业职工权益保护问题解答、破产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解答等,系统、全面、深刻阐释了有关《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和各类公司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解答观点代表了法院主流观点和法官们的倾向性意见,成为全国法官、律师、公司法务工作者、大专院校师生不可不读的指导用书。
公司治理一直是公司经营发展所探索的永恒主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企业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公司治理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赋予了公司很大的自治权,这为我国公司的治理现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也提供了更好的机遇。 《公司法人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现实案例,全面深入的解析了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最终确立了“四会一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知情权)的治理体系,并全面揭示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同时,《公司法人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风险防范》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给出了实践性的建议,提供了公司治理相关文本的风险提示,以期警示广大公司经营者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本书为京都律师事务所汇集本所风险防控团队专家自主编著的关于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实务类系列图书之一。京都律师事务所通过多年为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发现当前企业普遍倚重法律事件的事后补救,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法律事务没有系统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缺乏系统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极易导致较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法律事件,使企业遭受重大的损失。基于以上原因,京都律师事务所组织所内各个部门的专业律师,历时七年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如何整合法务资源,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做了专门的研究。并设计了如何协助大型企业集团识别、评估各类法律风险,规划、建立并完善法律防控体系的具有完整流程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系统。本书的编写正是上述系统工作的体现。 本书包涵理论、实务、案例、法规于一体,较立体、通俗的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游戏规则》一书的目标读者是中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国际市场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执行官的“之书”。本书作者以朴实易懂的语言描述了企业如何使用法律战术和工具,如何提升开展国际业务的竞争优势,并通过基于规则的管理创新、实践和策略为管理人员描述了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基本概念和技巧。本书采用的这种方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最主要利害关系人,保护股东权益是公司法的一项基本任务。股东诉讼作为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基本功能就是解决公司纠纷救济股东权利。然而,股东诉讼的意义远不止于此。由于股东诉讼发生于股东、董事、经理、公司等内部关系人之间,股东诉讼提起和运行的过程,也就是司法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过程,所以,作为一种国家司法权力参与其中的外部作用机制,它还具有保障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作、调节公司运行等其他方面的公司治理意义。甚至可以说,股东诉讼与司法介入公司治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不过股东诉讼突出的是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面,而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强调的是作为一种外部力量的司法权力对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改善的意义。目前,从纠纷解决机制层面研究股东诉讼的较多见,而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