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本书从介绍企业的概念、特征、分类入手,首先论述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 伙企业的法律特点、设立条件、管理方式及解散、清算等问题;其次,针对国 有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同法律属性,分别从组织机构、职工参与、政府审 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后,针对公司部分,在论述公司的含义、类型以 及公司法的特性、地位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设立制度、人格制度、资本制度、 组织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解散清算制度等进行了深入论证。
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本文是一个理论与实务并重的研究。先分别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方向,将传统信托法与国际私法的理论相融合,再结合离岸信托实务的经验性资料,论述离岸信托的法律理论背景。并在此理论基础上,将信托业务切割成“信托资料”的收集、使用、保密与披露块,系统地建立了一个有关离岸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理论分析与法律实务架构。 全文共分三编,从内容说,编是离岸信托基础理论的法律分析,后两编则是对实务性的信托法律问题的研究。从研究方法说,前两编是对离岸信托资料处理问题从宏观角度所做的整全权性法律探讨,而第三编则是微观地对信托资料处理问题加以细微剥析的法律分析。
本书相当于一本修正版或中国版的美国公司法教科书。 近代以来,中国法律制度的创新始终伴随着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引进、吸收和借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美两国之间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两国法律人之间对彼此法律制度的兴趣也在不断加深。然而,由于社会制度与“法系”的不同,两国之间不但在法律制度上,而且在其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上都有相当大的差异。本书的目的是,帮助中国读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深入地理解其内在的思维方式及其相关的表达方式。本书为寻求了解美国公司法和公司法律师的中国法学生和律师提供了一个重要桥梁。本书在简要说明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公司所发行的证券以及公司兼并之类重大交易的同时,本书向读者介绍了许多有影响力的公司法判例。
公司正义是公司法的灵魂。公司的本质是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债权人等多方参与者不同利益关系交汇的平台。“利益关系 ”不同于法律关系。公司法需要沿着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不同路径,结合利益衡量方法,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恰如其分的规范。法官也需要在公司正义的指引下,借助利益衡量等方法来填补法律漏洞,创造性地适应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公司正义与公司自治都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正义 是一种思考的力量,是一种促使大家去反思我国公司立法与适用,进而推动我国公司法不断进步的力量。
本文是一个理论与实务并重的研究。先分别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方向,将传统信托法与国际私法的理论相融合,再结合离岸信托实务的经验性资料,论述离岸信托的法律理论背景。并在此理论基础上,将信托业务切割成“信托资料”的收集、使用、保密与披露块,系统地建立了一个有关离岸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理论分析与法律实务架构。全文共分三编,从内容说,编是离岸信托基础理论的法律分析,后两编则是对实务性的信托法律问题的研究。从研究方法说,前两编是对离岸信托资料处理问题从宏观角度所做的整全权性法律探讨,而第三编则是微观地对信托资料处理问题加以细微剥析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