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思路是讨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结合国外个人破产立法的先进经验,分析本国的具体情况,然后从个人破产法的界定入手,将应当排除的对象以及排除的原因进行说明,并界定债务人的生存权益,从而进一步阐述笔者的个人破产立法思路。最后对个人破产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包括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以及失权与复权制度。这几种制度作为个人破产立法的特色,多方面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保护了债务人生存权益,调解了双方的平衡关系。
本书贯彻法学理论密切联系司法实践的原则,以教科书的体例结合学术专著的研究深度,为从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读者深入了解、研究,适用破产法提供帮助,并可作为高等院校的破产法课程讲授与学习的教材。本书将《企
项目化运作机制正是在现有法律体系对破产实务操作规则整体缺失的背景下,顺应了破产审判的实践需求,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后产生的一套在现阶段具有价值的破产审判管理体系。该机制的建立与尝试表明了破产法律人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同时也助推了破产法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而达到破产法实施效果有效提升的目的。
在竞争环境下,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经济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出现的银行倒闭、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法律加拿大及欧盟诸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征、内容及其适用情况,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的职责,同时还就跨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系统性强,内容翔实而新颖,具有重要的学术及应用价值。
本书以《企业破产法》的结构为框架,以破产司法进程推进为线索,共分10章,涵盖破产案件管辖、破产标准认定、破产撤销权行使、破产重整实施等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个问题均围绕一个案例展开,通过提炼关键词、展示法官视点、剖析法律精神,把裁判思路和理性思考具体地呈现给公众,应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探索。本书既通俗易懂又有的理论深度,希望对研习、适用破产法有所裨益。
本书对企业破产法与担保物权法的发展及其相互影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在探究企业破产法与担保物权法调适的法理基础上,深入分析、完善物权担保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权规则体系,系统梳理企业破产程序中担保物
《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北京破产法庭的探索与实践》立足北京破产法庭的审判实践,从破产审判的思考与探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执转破”与强制清算专题研究、域外考察与研讨交流五大方
本书贯彻法学理论密切联系司法实践的原则,以教科书的体例结合学术专著的研究深度,为从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读者深入了解、研究,适用破产法提供帮助,并可作为高等院校的破产法课程讲授与学习的教材。本书将《企
破产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与方向,关乎良性市场构建、社会资源运用以及市场效率提升,对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具有重要意义。《破产法理论前沿研究》立足我国当前破产法研究与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我
《商事纠纷:公司、企业与破产》将使用主编王竹教授设计的算法,通过对很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系统(已获官方授权)中的5000万份判决书进行大数据分析,首先计算如下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条文的实际大数据关
《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北京破产法庭的探索与实践》立足北京破产法庭的审判实践,从破产审判的思考与探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执转破”与强制清算专题研究、域外考察与研讨交流五大方
本书对企业破产法与担保物权法的发展及其相互影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在探究企业破产法与担保物权法调适的法理基础上,深入分析、完善物权担保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权规则体系,系统梳理企业破产程序中担保物
建立百年老店,是大多数企业家孜孜以求的理想。但是,市场体系不相信眼泪,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生存法则。企业家在努力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可能使其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破产法律制度,就是对没有挽救价值的失败者强制出局的游戏规则。在企业因破产而被淘汰出局的过程中,作为企业灵魂的职业经理人,会因为自己的种种不当行为而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制裁乃至刑事处罚的巨大风险。如何理解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应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的安全线之内,防患于未然,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一位职业经理人的理性选择,这也正是本书的创作目的之一。企业经营资不抵债是破产出局还是有条件获得重生?破产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经理层、企业员工如何在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框架内,通过博弈实现各
《商事纠纷:公司、企业与破产》将使用主编王竹教授设计的算法,通过对很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系统(已获官方授权)中的5000万份判决书进行大数据分析,首先计算如下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条文的实际大数据关
项目化运作机制正是在现有法律体系对破产实务操作规则整体缺失的背景下,顺应了破产审判的实践需求,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后产生的一套在现阶段具有价值的破产审判管理体系。该机制的建立与尝试表明了破产法律人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同时也助推了破产法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而达到破产法实施效果有效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