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仲裁在1995年《仲裁法》颁行后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商事仲裁的定位也由原来的法外争端解决机制转变为高端服务业,并通过高速发展构建金融中心和拉动经济发展,弥补司法资源的不足。国际商事仲裁界的竞争也呈白热化状态,伦敦、巴黎、新加坡、中国香港、日内瓦、纽约和斯德哥尔摩是全球七大仲裁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迪拜、阿布扎比、哈萨克斯坦也分别通过立法成立了国际仲裁中心,希望后来居上。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也有重大发展,第三方资助、选择性上诉机制等概念和实践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商事仲裁法: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聚焦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试图对《仲裁法》在1995年颁行之后的发展轨迹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 《商事仲裁法:国际视野和中国实践》共分十一章,内容涉及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及其性质;国际商事
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二、本汇编汇集了2009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39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刑法类等5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参加行政法规英文译本审定工作的专家有姜桂华、褚广友、童孝华、王薛红等。五、本汇编收入法规的英文译本与中文本有歧
国际司法协助是国家问在司法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司法协助方面积极开展条约谈判缔结工作,逐步搭建起 对外司法合作的条约框架,为我国同国际社会在各领域日益密切的交往提供法律保障。 本书以中外文对照的形式收集了我国目前已签署的所有民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集,共35项。
国际司法协助是国家间在司法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司法协助方面积极开展条约谈判缔结工作,逐步搭建起对外司法合作的条约框架,为我国同国际社会在各领域日益密切的交往提供法律保障。 本书以中外文对照的形式收集了我国目前已签署的所有双边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条约,共3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