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对于家庭财产继承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遗嘱的订立,《民法典》继承编作了明确规定,但具体到实际操作中,比如,如何才能满足订立条件,如何表述分配意愿,如何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如何把遗嘱与继承切实结合在一起等,仍需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引。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和学习《民法典》颁布之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本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生动的插画、清晰明了的表格对这些规定和纠纷解决途径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讲解。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民事执行权是国家民事执行机关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实现债权人债权的国家公权力,其性质为行政性权力,内容包含执行实施权和执行中程序性事项的裁决权。本书根据民事执行权分配的先后序次和行使权力主体的不同,将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分为宏观配置、中观配置和微观配置,分别加以论述。
本书分为三部分,部分为“医疗纠纷官司证据导读”,在该部分中主要包括证据概述、证据分类、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举证责任、证据收集、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质证和认证方面的基本内容,属于一般性的证据制度知识,同时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各种证据制度的运用进行了归纳。该部分内容主要是供读者了解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如果读者已经具备的法律基础,则本部分可以略过而直接阅读本书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证据提示”,在该部分中笔者根据医疗纠纷证据制度的特点提炼出二十多个经典案例,结合每个案例展开介绍有关证据要点和运用经验,对于读者而言在实务上应有所助益。第三部分为“医疗纠纷官司法律文书和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本书侧重于证据方面的内容,因此第三部分包括的是我国现行有关医疗纠纷证据的法律、法规、规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虽然是民事诉讼法一个举足轻重的制度,但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研究却是一个相对受冷落的领域,对于如何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通过管辖制度的完善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贯彻公正与效率等问题则缺乏系统化、体系化的研究,偶有价值的论著,也只是从某一个角度探讨管辖制度的改进,未从根本上全面探究管辖制度的价值理念与具体制度设计。理论研究的滞后导致了我国管辖制度的立法设计以及实务运作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鉴于此,本书作者通过体系化的研究,梳理司法实践中各种凌乱的管辖规则,从整体上分析、反思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融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探究我国法制背景下管辖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系统化研究不仅能够在程度上填补研究的空白,引发学界同仁展开对民事诉讼
人身保护令作为普通法古老的特权令状,在英美法国家被誉为“大自由令状”。人身保护令是“质疑非法羁押的所有方式中伟大和有效的令状”,“为任何社会认为无法容忍的限制自由提供迅速和有效的救济”,是“解除不正当限制个人自由的司法方法”。现而今,人身保护令已经成为世界各法治国家和国际社会公认的司法救济措施,发挥着使被非法羁押的人重获自由的功能。 从19世纪末,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国洗衣工到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再到20世纪初期人身保护令开始写进中国宪法,人身保护令在中国大地上也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重新回顾和审视这段历史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人身保护令作为质疑非法羁押最为有效司法救济,我们期待着她的回归。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本书在充分论证程序合法性正当性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围绕程序合法性的保障问题一程序违法的遏制和制裁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分析了程序违法的立法成因以及中国现行程序性制裁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并就程序性制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讨论了与程序性制裁有关的三个重要的司法制度,即确保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司法审查机制之构建以及辩护制度之完善。该研究对于时下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本书对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相关原则作了详细论述。分为三编:编为刑事诉讼法原则概论,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体系、功能等;第二编刑事诉讼法公理性原则,讨论了程序法定、司法审查、审判中立等15个重要原则;第三编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政策性原则,包括配合制约原则与检察监督原则。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本丛书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本丛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
本书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法治对其的与保障为背景,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针对行政复议基本制度进行探讨,本书共分为九章。
本书是《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的姊妹篇,是作者带领的科研团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中国刑事程序运行状况进一步研究与分析的新成果。 前一本书出版以来,在学界引起一些反响,也得到同仁朋友的首肯,鼓励作者继续展开实证研究。受此鼓舞,加之自己对实证研究方法在开拓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方面的创新性价值的认同,遂组织团队继续研究。 本书的研究以上次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及其他材料为主要资料,经进一步分析、论证而成。与前一本书的系统性特点相比,本书主要着力于对审前程序的专门化研究。
《举证责任》一书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立场出发,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际.综合运用多种学术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系统方法和辩证方法),在批判地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举证责任的“两重性”观点,即“非转移性和败诉风险性”是举证责任这一事物的两个基本性质,缺一不可。 ??? 以此为基本点,作者重新深入分析了古今中外有影响的举证责任诸学说,重新解释和设定了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提出了“在特殊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可以被分割”的观点等。显著地填补了我国举证责任基础理论的空白,拨开了司法实践中的重重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