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如何在遵循未成年人认知、心理与表达能力发展规律的同时,客观还原案件真相并避免对被害人造成 二次伤害 ,成为当前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亟需破解的难题。《保护最脆弱的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与论证》立足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规定,吸纳国内部分地区开展 一站式 办案救助机制的实践经验,广泛参考域外国家与地区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制定的专业规则与指南,采用多学科视角,系统性地构建了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并从询问原则、规则、询问流程、询问内容与技巧等方面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较为细致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南。
民事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人民事权利的程序,其复杂性不亚于定分止争或预防纠纷的权益判定程序。尤其是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极具特殊性,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缠绕、不同部门法交错适用,各种权力相互角逐、不同利益对立冲突,是法律与社会碰撞*为激烈的场所,是理论与实践脱节*为严重的领域。本书立足中国问题,共设置十个专题,聚焦民事强制领域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内容既涉及执行立法、审执分离、执行救济等理论和实务持续关注的问题,也涉及执行信息化建设、间接执行措施的适用、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的冲突等近年来实践热烈探索、理论亟需回应的新问题。
《调解法学》系统阐述了调解学(包括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的原理、特点、规则、应用等方面的内容,对我国现行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与调解学相关的概念、制度进行了区分和比较,对与
本书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蓝本,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介绍。一书在手即可学习执行程序的全部知识点。 作者结合教学与实务经验,精心设计了本书的体例结构。全书约25万字,将执行程序基本理论与必要的实务知识有机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涉及。力求让读者一书在手,不必再翻找其他资料,即可学习全部执行程序。 为了让读者能够轻松阅读、快速理解及精确记忆,本书将真实实务案例与图、表、脚注相结合。在大部分执行程序开始介绍前,都穿插导入案例,以期先让读者对知识点建立直观印象,接下来正式学习时更易于理解。紧随其后,多数程序都配有相应流程图,或配有类似程序知识
《行政程序法研究》一文从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比较入手,在分析行政程序的特性基础上,对行政程序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论文共分八章: 章,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笔者首先分析了行政程序的定义,认为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程序,在现代社会具有双层含义,包括技术层面的行政程序和制约行政权力层面的行政程序。其次,对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作了比较研究,指出二者的异同及行政程序对诉讼程序的吸收、借鉴。提出行政程序不能完全司法化,只能结合行政程序自身的特点,适当吸收司法程序,在程度上实现司法化。 第二章,行政程序法的基础理论。笔者从批驳“程序法等于诉讼法”的观点入手,阐述了行政程序法的概念、渊源和功能。行政程序法作为程序法的一种,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至今已历50寒暑,中间虽遭遇“文革”之乱,停办近10年,但仍有10万之众的莘莘学子前后就学于此,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10万毕业生活跃于神州大地,为国家法治大厦之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才智,已形成法律界广受关注的西南法律人群体,造就了西南法律教育与这里的毕业生独特的品格与精神。 在校庆50周年到来之际,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联谊会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这是对我们的母校50华诞的献礼,是对这所中国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重镇所取得成就的一次检阅,同时,我们也希望这50部著作能够成为后来者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的道路上继续跋涉的阶梯,此外,还希望通过这些著作,能够向读者昭示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与精神。 体现在西南教育过程中以及学子著述里和行为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时下行政诉讼的理论论述与知识读物已“汗牛充栋”,之所以要在此时写这样一部书,主要是考虑到,尽管行政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已日趋成熟,但对于那些真正因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行政相对人而言,打一场行政官司、将自己的“父母官”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仍然是一件讳莫如深、可望而不可及的“品”。不用说普通民众,就是身为国家行政执法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执政、执法所必需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基本上也还处在知之不多或知之不深的水平上,存在着对行政诉讼的畏惧心理,怕当被告,怕败诉。 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怕当被告的心理障碍主要有二:一是对“被告”一词的误解,觉得不太好听,甚至把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混为一谈;二是担心行政诉讼将影响行政机关
《审判要旨系列: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判要旨》内容共分上下两部分,上篇研究、探讨了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及审判实务问题;下篇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刑事诉讼法哲学》的论题显而易见地把刑事诉讼法的哲学观作为讨论的中心提了出来,提出这一中心论题的根据在于:刑事诉讼法的哲学意义由于种种原因而被疏忽和延宕了。然而,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一样如此紧迫地要求理解刑事诉讼法哲学观的实际意义,要求给予这种哲学观以深刻的阐述和精详的论证。 《刑事诉讼法哲学》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规定的基本理念。重要的问题就在于判定这个基本理念。既然刑事诉讼法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真理而并非单纯的国家意志或命令的表述与诠释,那么,《刑事诉讼法哲学》就不能囿于现行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平面性,而必须扩展至客观事实特别是案件事实本身的深度。因此,就必须探寻刑事诉讼最内在的本质,追溯刑事诉讼形而上学的本原,运用刑事诉讼形而上学
本书是我国部系统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裁判请求权的学术专著。作者从宪法学和民事诉讼学结合的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裁判请求权的概念内涵、国外裁判请求权立法和保障的一般规律、我国裁判请求权的历史与现状、我国裁判请求权宪 法化的必要性及社会基础、我国裁判情求权的实现机制,对我国的宪法的完善、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维护,司法的实体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保障,司法程序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实现,在现代的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的科技实证活动。那么司法鉴定是什么,该怎么实现司法鉴定?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刘红、纪宗宜和姚澜便三位教授的《南岭法学学术文库·司法鉴定证据研究》吧。
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实践面临诸多深刻的矛盾与问题,说其陷于困境之中亦不为过。《行政复议法》反当代各国争议解决制度的发燕尾服之道而行,将行政复议制度定位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而刻意回避司法化,是为症结所在。改革行政复议制度,必须从司法化这一根本入手。所谓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并非照搬司法程序,亦非搞“一刀切”,而是在保持以行政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优点之同时,尽量引入司法程序所具有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根据行政管理的具体领域,当事人受到影响的权利的性质等多个标准进行分类设计,使行政复议制度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限度地保护公民与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为法学是行为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要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人类行为规律。侦查行为是一种与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行为。本书主要介绍了侦查行为价值、侦查行为效益、侦查行为的原则、侦查行为运行的诉讼力及效力、侦查行为的种类、侦查行为的宏观结构等内容。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各种法律行为、行为能力、意思的正当形成和准确表示、原因、无效的法律行为、期限、条件、负担条款的设置、法律行为的确定和解释、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 ?? ??《民法大全选译》的这一部分第三分册,把“法律行为”作为书名。在《民法大全》中,没有一个部分具有这样的标题;在许多现代民法典中,也不包括这一部分(例如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和1942年的《意大利民法典》、1855年的《智利民法典》,采用这种模式的还有《厄瓜多尔民法典》和《哥伦比亚民法典》、1870年的《墨西哥民法典》和1928年的《墨西哥民法典》)。而现代的法学著作通常包括这一部分,或包括一个法律制度赋予法律效果的一般前提的论述,而有些民法典也把它包括在总则部分(例如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1917年的《巴西民法典》
对本书的组成需要有个交待:书稿的多数文字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浙江大学学报》、《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对于杂志社及其的编辑们作者理应表达由衷的谢意。部分是我的博士论文,当然有部分修改;第二部分主要是近年来研究行政法源的学术研究成果;第三部分的第九至至十七章曾以《行政违法研究》为题由杭州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其中既有删增,也有修改。本书取名为《司法审查的基准——探索行政诉讼的裁判技术》包含了作者的个人奢望:学习法律原理的一个基本目标是解决个案,个案的解决依赖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不同的处理技术,目前的研究成果希望对此有所贡献。
本书提出刑事审级制度之审级独立、上诉不加刑、有限审查等基本原则,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裁判的正确性、促进程序公正、统一法律适用、防止权力滥用以及解释和发展法律等功能。对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审级制度从刑事审级制度模式、刑事法院等级、初审程序和上诉审程序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获得启示。挖掘刑事审级制度之认识论原理、价值均衡原理、技术原理等原理。剖析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理论、立法、实践缺陷,对我国学界存在的三审终审制改革方案进行评析,指出三审终审制的建立在我国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我国刑事审级制度改革应当分为近期、中期、远期改革的目标,并就其实现的措施进行分别探索。
法例新选组致力于就各类实体法或程序法专题,将最全、的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从事相关业务的法律人案边可靠、方便的工具书,也供涉及有关纠纷的当事人参阅之用。 法例新选组成员均系司法实务界人士,故所选法规、案例必能有效满足实务之需。
本书详细回顾了举证责任及其分配问题的历史沿革,研究了诸学说的利弊和新近的发展现状,着重探讨了举证责任的两重性、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举证责任与推定的关系、举证责任与既判力的关系、举证责任与法律真实理论的关系,以及特殊诉讼形态下举证责任的倒置与分割等问题。内容全面、观点新颖、资料翔实、论证精密,脉络清晰,方法适当,是举证责任理论领域中的一部力作,同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供法学研究人员、法律专业师生,尤其是司法实践工作者参考。
本书的特点在于从诉讼实践出发,以审判人员的视角,紧密结合民事取证的过程,根据所取民事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及大小,对取证方法进行了法理分析和效率分析。
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拟订了我国部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为当时已经启动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修改工作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六年来,伴随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国际刑事诉讼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在继续秉持实证研究与国际视角并重的原则下,汲取外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成果,对法典进行了全面修正,实现了模范法典拟订工作的连续性与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