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本书主编王铁崖先生是我国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海牙国际法研究院院士。本书由王铁崖先生会同邵津教授、饶戈平教授、王贵国教授等多位国际法学界名家共同撰写,是国际法学教科书经典之作,也是国内公认权威、使用广泛的国际法学教材。 全书共分18章,涵盖国际法主要理论范畴。从国际法基本概念入手,循序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基础理论,渐次深入到领土、海洋、空间、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经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法等具体法律制度。 本书不仅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一般理论和制度,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学教科书从体系到内容的基本模式,对中国国际法学教学影响深远。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WTO安全例外条款允许成员方在特定安全利益受到威胁的例外情况下,暂时停止施行WTO特定义务,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对主权国家至关重要的特定安全利益的承认与支持。在实践中,由于WTO安全例外条款的模糊性,安全例外条款被某些国家滥用,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幌子,严重威胁着WTO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新的安全形势对于WTO安全例外适用提出了挑战,当国际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向、发生新的变化、彰显新的趋势时,安全例外条款所体现的 法益 也应丰富和发展。鉴于此,本书主要目的是为了厘清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WTO安全例外条款的基础问题。第二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成员方自裁决权限问题的分析。第三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基本安全利益 问题的分析。第四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语言上,在尽量通俗易懂的基础上,力图更加幽默活泼。 ·结构上,基本按照外贸出口流程来安排,便于读者有针对性地查找阅读。 ·内容上,围绕外贸出口流程关键环节与风险点,重点分析了角色转换、合同、产品责任、海运、国际保险、出口收汇、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以及纠纷解决等法律风险与应对等问题。 ·形式上,为了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穿插了大量的漫画(部分未查明作者,若作者发现,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与图示,且在每一章的开头基本都采用故事的形式引入。还开辟了一些专栏式的“小板块”,从多方面、多角度,立体化地加深并巩固读者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通过“TIPS”(小贴士)提醒读者抓住问题的关键和窍门;通过“指点迷津”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通过“相关链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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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是在欧盟之前的立法基础上(尤其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及相关成员国 法)历经4年多的协商和辩论后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超过两年的准备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GDPR本身的重要性和对相关方可能造成的影响。 瑞栢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跨国业务,有自己专门的法律专业团队,为了向中国企业和政府机关提供 为精准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翻译文本,特组织翻译编写了《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汉英对照)》。本书收录了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中英文全文(包括鉴于条款和正文),采取汉英对照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读者查询对照,而且还能让读者接触到法律英语的精准表达。
本书对“国际法”创始思想家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名著《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第一卷进行了详尽解读。书中采用知识谱系列表、语境分析等思想史研究方法,通过对《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最重要的两个基础性理论的研究:“诸法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试图揭示格劳秀斯“国际法”或“战争法”的创立,乃是通过遵循一种特殊的“诸法”层级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而得以构建的。只有在这种“法”和“知识”的“新秩序”中,格劳秀斯的各种关乎“正义”的国际法讨论,才能获得自身立论的坚实基础。此外,本书还试图切入格劳秀斯更广阔的“知识论战”背景,比如同“学院派怀疑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基督教的某些分裂主义和激进主义的交锋,从而试图还原一个更具“同时代”感的格劳秀斯思想形象。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由庞德于1923年发表的五篇内容相关联的演讲组成,代表着庞德的刑事法哲学思想。这五篇演讲依次是《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司法面临的种种困难》《美国对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继承》《19世纪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当代刑事司法制度》。本书讨论了20世纪初美国在向工业化 转型过程中刑事司法面临的问题,如诉讼程序过度繁琐、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舆论对审判造成压力、诉讼当事人将特定案件转化为审判表演,等等。本书是以庞德的历史与理论作品为基础,同时也依据了克里夫兰市刑事审判制度的调查材料,是庞德作品中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次集中论述。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OECD“隐私八原则”影响下,日本开始构建本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时至 ,数字经济时代对数据资源战略价值的高度重视,日本开始探索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数据开发应用之间的关系,并逐渐探索出一条不同于欧盟“人权保护模式”和美国“发展优先模式”的“第三条”发展道路。本书拟对日本数据规制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具体制度设计等进行深入考察,提取其中可资我国参考借鉴之处。
本书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线,选取与之相关的国际商事活动环节和领域,展开对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叙述,形成了国际商法的一个完整法律规范体系。全书用英文写成,力求法律英语语言的权威和精确。全书既阐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理,特别侧重于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每章都有相关案例,特别适合本专业课的英语或双语教学需要。
本书在分析国际航空承运人在发生乘客伤亡、延误损害赔偿事故,及运输的行李、货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延误时,相关国际公约对承运人责任规范的基础上,航空承运人为求永续经营,就其因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责任,有必要通过保险的机制,将其经营航空事业的风险妥善管理与分配,因此对航空承运人责任相关的航空旅客责任保险、航空行李责任保险、航空货物责任保险、航空延误责任保险进行了重点介绍。最后从国内法的角度探讨航空承运人责任和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问题,借以审视国内航空运输的相关法规能否与国际公约的规范并驾齐驱,并为日后修法提供准则与建议,促进我国航空法治发展的健全。
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 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 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