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本书是作者团队关于英美合约法系列著作之第四部,与《损失赔偿与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共同针对合约法中的重要、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从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实践出发,以帮助中国 走出去 的企业与自然人应对复杂商事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围绕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这一课题展开。全书重点阐释了国际商事活动中虚假/不正确陈述、可诉陈述、沉默与隐瞒、疏忽或欺诈意见、错误、非法、胁迫、不当影响与不合理/显失公平交易等因素对合约效力的影响,以及可以适用或依赖的立法、先例、救济途径等,通过大量的先例和真实案例以及鲜活的细节和务实的技巧,帮助读者系统性地学习贯穿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理念和规则,并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指引。 本书对律
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则是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另一重要立法。这部条例是在欧盟之前的立法基础上(尤其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及相关成员国国内法)历经4年多的协商和辩论后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超过两年的准备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GDPR本身的重要性和对相关方可能造成的影响。 GDPR创设和引入了若干重要性的理念,值得数据保护领域的相关方认真研究和应对。比如: 1.强化对数据主体的保护。GDPR要求数据主体的同意必须是具体的、清晰的,而且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作出的。如果是涉及儿童的个人数据,必须获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数据主体可以随时撤回同意,数据控制者应为此提供便利。虽然GDPR允许在特定场合数据控制者出于其合法利益可
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在内容上跨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反操纵法律变迁,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角度研究期货市场操纵问题的专著。《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通过对理论基础、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等三个层次的剖析,希望能够深化学术界对期货市场反操纵问题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立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方向。
本书主编王铁崖先生是我国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海牙国际法研究院院士。本书由王铁崖先生会同邵津教授、饶戈平教授、王贵国教授等多位国际法学界名家共同撰写,是国际法学教科书经典之作,也是国内公认权威、使用广泛的国际法学教材。 全书共分18章,涵盖国际法主要理论范畴。从国际法基本概念入手,循序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基础理论,渐次深入到领土、海洋、空间、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经济、国际组织、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法等具体法律制度。 本书不仅系统阐述了国际法的一般理论和制度,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学教科书从体系到内容的基本模式,对中国国际法学教学影响深远。
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书系主要针对国际法领域进阶学习者、专业实践人士的通论性教科书,注重国际法的前沿问题、理论探索和中国立场。 全书分为国际法总论、国际法主体、国际法客体、国际法律行为、国际法律责任与争端解决五个板块,对于国际法所涉及的新领域,例如网络空间、极地、深海等规范建设问题予以阐释,对恐怖主义、经济危机、武装干涉等国际法问题进行分析,对于中国的安全观、外交立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思想理念予以展开。 本书不仅注重对概念、原则、规范的呈现,也注重对国际法制度背后的动力和运行的状况进行批判性反思。
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章 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 、第三章 总结和结论 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语言上,在尽量通俗易懂的基础上,力图更加幽默活泼。 ·结构上,基本按照外贸出口流程来安排,便于读者有针对性地查找阅读。 ·内容上,围绕外贸出口流程关键环节与风险点,重点分析了角色转换、合同、产品责任、海运、国际保险、出口收汇、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以及纠纷解决等法律风险与应对等问题。 ·形式上,为了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穿插了大量的漫画(部分未查明作者,若作者发现,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与图示,且在每一章的开头基本都采用故事的形式引入。还开辟了一些专栏式的“小板块”,从多方面、多角度,立体化地加深并巩固读者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通过“TIPS”(小贴士)提醒读者抓住问题的关键和窍门;通过“指点迷津”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通过“相关链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以国际惯例为基础,结合作者十几年的从业经验,介绍了国际融资交易的流程,对国际融资的主要法律文本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梳理和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国际融资法律文本的谈判要点以及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对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军事对抗活动。鉴于战争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力,战争法在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的同时,正视现阶段战争难以完全根除的现实,致力于规范交战各方的具体作战行为,规定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引起刑事责任。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将战争罪界定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争罪概念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这一基本特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随着战争形态和战争法自身的发展发生了明显变化,适用范围也从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扩大到全面涵盖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与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邻近罪名存在
德国科隆大学空间法研究所是国际知名的空间法研究前沿学术机构,该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和科研成果丰硕,目前正在致力于编写空间法的基本法律文件,并出版了上下两册的《科隆大学空间法评论》。本书为《科隆大学空间法评论》上册的中译版。对于中国读者了解前沿的空间法律动态提供了参考,为中国在空间领域开展活动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不仅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重要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且在每一章介绍完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之后,总是会对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有几段高屋建瓴的总结,充满思辨,令人深思。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没有其他英文国际法教材通常具有的繁杂的脚注,文体比较简洁,比较适合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本科生或其他想要了解国际法的人士阅读。
历史性权利是一项习惯法上的权利。目前的条约法中没有关于历史性权利的详细规则,历史性权利在权利的法理基础、内容、要素等多个方面都存在争议。南海地区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之所在,中国在南海面临着复杂的海洋争端,而历史性权利是中国对南海提出主张的核心要素,也是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之一。研究国际法上历史性权利的理论和实践既有助于全面认识历史性权利制度,也为解决南海争端所必需。
户谷由麻*的《东京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对法与正义的追求》通过追溯过去六十年国际法史和 日本现代史的研究以及广泛调查分析一手史料,重新 梳理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东京审判)这一先驱性 国际司法事件走上战后历史的舞台并成为奠定战后东 亚地区秩序的基石的过程。作者在书中修正了此前关 于东京审判的若干偏见与错误印象,并尝试从国际法 发展史的角度对东京审判重新进行评价,认为在承认 审判具有政治属性的同时也要从国际法发展的角度对 审判进行*加平衡以及多角度地分析,肯定了东京审 判在国际人道法发展史中所起到的正面意义。作为一 部东京审判研究的概论性专*,本书在史料的广度和 分析问题的深度上均堪称**,是近年来相关领域重 要研究*作之一。
本书对“国际法”创始思想家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名著《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第一卷进行了详尽解读。书中采用知识谱系列表、语境分析等思想史研究方法,通过对《论战争与和平的法权》最重要的两个基础性理论的研究:“诸法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试图揭示格劳秀斯“国际法”或“战争法”的创立,乃是通过遵循一种特殊的“诸法”层级关系和“知识学”谱系,而得以构建的。只有在这种“法”和“知识”的“新秩序”中,格劳秀斯的各种关乎“正义”的国际法讨论,才能获得自身立论的坚实基础。此外,本书还试图切入格劳秀斯更广阔的“知识论战”背景,比如同“学院派怀疑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基督教的某些分裂主义和激进主义的交锋,从而试图还原一个更具“同时代”感的格劳秀斯思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