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贯重视反腐败。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公约》这项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并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起草工作,为《公约》的制定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中国政府并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批准加入该《公允》。 本书根据读者查的反腐败法律文件暨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中英文本)的需要,在内容上分为三编:编为“《联合国反腐败公允》暨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编为“区域性相关法律文件暨文献资料”。第三编为“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被害人参与国际刑事诉讼是各国“被害人运动”和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猛烈推进的结果,唯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次把它落到实处。预审机制和被害人广泛参诉是该《规约》的两个主要创制。《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系统研究了法院各情势与案件预审阶段的被害人参诉问题。被害人不是当事人,但是其参诉地位与权利远远超过证人,在很多方面接近当事人。因此,作者把被害人参诉的刑事公诉结构称为四方三造的“三造诉讼”。《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考察了法院“三造诉讼”伞部英/法原始文件,考察样本具有原始性、性、多样性、生动性和完整性。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
被害人参与国际刑事诉讼是各国“被害人运动”和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猛烈推进的结果,唯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次把它落到实处。预审机制和被害人广泛参诉是该《规约》的两个主要创制。《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系统研究了法院各情势与案件预审阶段的被害人参诉问题。被害人不是当事人,但是其参诉地位与权利远远超过证人,在很多方面接近当事人。因此,作者把被害人参诉的刑事公诉结构称为四方三造的“三造诉讼”。《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考察了法院“三造诉讼”伞部英/法原始文件,考察样本具有原始性、性、多样性、生动性和完整性。
本书由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 制度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释义、 基本规定、 刑法规范的适用、 时效、 犯罪、 刑事责任、 刑罚、 缓刑、 保安 等内容。 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 定刑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针对公民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犯罪、 针对波斯尼 亚和黑塞哥维那完整性的犯罪、 针对人权和其他受 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的 犯罪等内容。 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 具体包括刑事制裁措施的执 行和本法典的生效时间。
战争法是国家问对战争中的暴力行为适当性的共享信念。任19世纪下半叶以前,战争中的暴力权是国家的合法权利。此后,近代战争法的发展使国家在战争中的暴力权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对战争法发展的原因和动力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厘清三个问题:为什么在19世纪下半叶以后国家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地建立规范以限制武装冲突中的暴力?影响战争法发展的因素及作用机制是什么?影响战争法有效性和执行力度的因素是什么?《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认为,战争法规范的变迁是人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道主义原则和军事必要性原则进行平衡的结果。本书揭示了主导150年来战争法形成与发展的真实因素,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战争法诸公约迅速建立的原因。从而拓宽了国际规范
本书由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 制度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释义、 基本规定、 刑法规范的适用、 时效、 犯罪、 刑事责任、 刑罚、 缓刑、 保安 等内容。 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 定刑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针对公民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犯罪、 针对波斯尼 亚和黑塞哥维那完整性的犯罪、 针对人权和其他受 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的 犯罪等内容。 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 具体包括刑事制裁措施的执 行和本法典的生效时间。
《京师国际刑事法文库34·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现状与展望》以现状分析和未来展望为基本理论框架,从文化、规范和现实三个视角对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对中西文化的形成、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中西文化的冲突决定中国现阶段不可能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中西文化的融合决定中国未来必将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孕育并诞牛于不同社会背景下的不同法律体系,中国刑事法和国际刑事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之间有较大差异,应当在彼此借鉴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际刑事法院视角的中国刑事法的完善和中国视角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发展。中国现阶段不加入国际刑事法院对于双方都弊大于利,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加入国际刑事法院应是中国的最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