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1辑):基本权利总论》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
nbsp nbsp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本书由总则、分则与附则,共计432个条文构成。 首先,从形式上看,本法典的每一条文都自带小标题,这种小标题对该法条规范的含义进行了简单总结,使得民众可以不用翻看全文便可对条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有利于条文的推广适用,而且也无需司法机关再确定具体的罪名,免去了不必要的争议。此外,刑法分则的各个章节划分得较为具体、细致,根据刑法所保护的类法益一共划分出了二十三章。例如,针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就具体划分出了 侵犯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侵犯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 侵犯选举权的犯罪 侵犯劳动权利的犯罪 侵犯荣誉和名誉的犯罪 性犯罪 侵犯婚姻及家庭关系的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 侵犯财产的犯罪 侵犯经济利益的犯罪 等章节。这种具体划分方式可谓是不采用章下设节方式的一种必然选择。其次,从内容上看,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本书着重介绍英美财产法的整体结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与技术,并非致力于某个特殊细节。因为特殊细节在普通法的各个国家中可能是各自不同的。 本书主要叙述现行的私有财产权益和它们的法律保护,包括财产的生产、分配和交易,而不主要探究由此而引起的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问题。这些话题已经被辩论了上千年,因为本书关注的是实际运作的普通法制度,而非抽象的理论。 写一本包罗万象而又明白易懂的财产法教科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本书中关于普通法的一般陈述当然在各个普通法地区存在例外和细微差别,但是如果我们致力于那些例外和细节,这些重要的基本要素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枝节问题的汪洋大海中。 本书是对英国财产法制度的撮要性专著,其独特性在于将普通法中财产法这个极其博大精深、纷纭复杂的体系提纲挈领,深入浅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所著的《葡萄牙法律史》是该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 本书首先从法律史的概念与方法论入手,阐明了法史学科重要性之余,还扼要地介绍了葡萄牙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 经上述简明的铺垫后,本书随即进入本体内容。尽管书名为《葡萄牙法律史》,但所涵盖的史料直接追溯到罗马时代。这是因为,一如其他欧陆国家,葡萄牙的法律秩序乃继受罗马法和教会法而来,因而在历史上无法割断。 本书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在有限的篇幅内,概览整个欧洲法律发展之余,处处不忘凸显葡萄牙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人和事。例如,本书清楚地交待了几位著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与葡萄牙的渊源。
“英美判例百选”的首要目的,是想使其成为教授英美法入门的有用教材,所以编辑者要求执笔者不要注重解说而是要给学生提供能事先阅读、思考的素材。全书的编排是由案件的事实梗概、判决要旨和按语组成的。根据情况,有些判例的事实梗概和判决要旨保留了英文原文,而按语则是让学生在思考和调查时得到启发。 法学发展到今天,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互借鉴越来越明显。本判例集就是日本52位法学者和律师筛选了英美法122个判例,并对其更深入和延展评论的汇总。我们选择翻译的是新近的第三版,选择的案件或许更代表了英美普通法的本质,同时也希望更能便捷此间读者翻阅。
《斗争与妥协:法英美三国宪法纵横谈》对英美法三国的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对三个国家宪法的渊源、精神、特征、核心价值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精辟的论述,阅读之后读者可以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国家的宪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认识。在行文方面,本书深入浅出,因繁就简,以散文一般的笔触和流畅的语言,从历史的、哲学的以及人性的角度对三国宪法进行了探讨,被本书的英译本译者戴雪评价为"比较宪法领域的一部优秀而富有原创性的力作",能够让读者受到启迪,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观察熟悉的事实。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约翰?克利斯朵夫》描写了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奋斗的一生,他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 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 罗兰因此书获得了1913年度的法兰西院士文学奖和1915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
全书约25万字,共分五章。章 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发展演变,第二章 英国现代离婚制度之考察,第三章 英国现代离婚制度之评析,第四章 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价值取向,第五章 英国现代离婚制度对我国之启示。本书分别从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指导思想、离婚制度的法定事由、离婚程序以及离婚法律后果方面,结合部分案例,对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成文法及目前*的司法实践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内容进行评析。英国现代离婚制度的改革具有保守性,重视实证调研,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强调实质公平。但英国现行离婚制度中,部分离婚法定事由比较陈旧,已脱离社会现实需要。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中,现有规则过于原则,相关制度较为庞杂。在价值取向上,英国现代离婚制度强调个人离婚自由,同时也坚持男女平等、维护家庭的稳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