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论述了澳门回归前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概念、制度上的特征与区别,全面分析了回归后引入的行政法规制度在澳门特区的实践中面临的各种挑战,及其与原有法律体系的衔接问题。本书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制度角度入手,深入探究了澳门行政法规所面临的困境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解决之道,致力从法理上梳理行政法规这一规范行为的性质和正当性。既为有关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解决澳门的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贡献。
《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2008年5月,台湾地区实现了第二次政党轮替,在两岸关系上持较为开放、务实、灵活政策的国民党取代了主张“台独”的民进党成为执政党,台海局势发生了重大的积极变化。马英九执政以来,两岸经贸关系日趋热络,除了表现为交流领域、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更表现为制度化、机制化的逐步构建。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所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为此,对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加以全面的研究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政治利益凌驾于经济利益之上是李登辉和陈水扁执政时期思考两岸经济问题的一贯模式,马英九上台后,这种情况虽有较大的改变,但并没能彻底扭转。长期以来,两岸经济的互动始终是在政治对立的背景下展开的。两岸经贸关系这种被赋予高度政治意涵的特质,既是台湾地区大陆经贸事务立法型塑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在型塑出的制度与规则中
《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泰国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并着重介绍了泰国的宪法、刑事法律、民商法、经济法、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律、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等内容。 《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共七章,包括:章泰国国家的形成与法律的产生,主要介绍了泰国国家的形成、泰国法律的产生、泰国的法律渊源、泰国的法律体系;第二章泰国的宪法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泰国宪法的特点、泰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第三章泰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刑法概况、泰国刑法的特点、泰国刑法的主要内容;第四章泰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民事法律概况、泰国民法的主要内容、泰国商事法律概况、泰国商法的主要内容;第五章泰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的市
本书自1987年面世以来,受到读者的欢迎,在学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1996年又出版了第二版,成为长销不衰的学术精品,进入21世纪以来,刑法又有了新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纳入了研究视野,作者在第二版的基础上针对美国刑法出现的新的发展变化的现状,又增补了一些内容,使该著作更为充实并具有新意。
刘成杰等编著的《日本商法典译注》是对日本的商法典条文的翻译,并在对日本重要商事法律术语的汉语翻译方式准确考证以及对日本重要商事法律制度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总则编以及商行为编逐条进行了详实的学术性注解。《日本商法典译注》是自2000年翻译出版的《日本商法典》之后的译注版本,吸收了法典十余年的历次修改,并结合其他商法单行法,通过学术性注解向读者呈现了一部立体、丰满、多面的法典全貌。相信这样一种外国法的研究形式,不仅能够使读者清晰、明白地看懂日本商法典的翻译条文,使读者较为全面地了解法典条文及其重要制度的立法背景,更为重要的是还能让我国法学研究者清晰地把握日本商法学界及实务界对法典条文及其重要制度的学术观点。
《瑞士民法:基本原则与人法(第二版)》的目标是,向瑞士法学生和实务工作者以及一般性地向德语法律区的学者,批判性地阐释《瑞士民法典》的两个基础部分:序编条款与人法。序编条款(瑞民至9条)处理的是法律适用的基础问题(方法论)以及其他的根本性规则,如依诚实信用行事的要求、善意、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以及举证责任。人法(瑞民1至89c条)主要调整法律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对其人格的保护;这些规范也具有基础性意义,它们在其他法秩序中通常是属于民法典“总则”编所调整的内容。
《家庭法》第二版以来,出现了许多新的、重要的发展,其中特别重要的是1998年人权法案的实施,它将会对家庭法产生重大的影响。尽管普遍认为早该修订离婚法,但政府还是决定不予采纳对1996年家庭法第二部分离婚法规定的建议修订案,这点也很重要。家庭法其他重要的变化包括仿效沃尔夫(woolf)民事程序修订案,引入新的辅助救济规则,在离婚方面引入补助金制度。家庭法案例一直在不断地涌现。从上一版以来,判例法又有重要发展,尤其在“怀特诉怀特案”(white v.white)中,上议院便曾考虑在离婚案的辅助救济方面法庭应当如何行使权力。此外,在1996年家庭法第四部分之家庭暴力条款的解释方面,1989
“美国法律文库”是“中美元首法治计划”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翻译百余种图书,全面介绍美国高水平的法学著作,是迄今中国的法律图书引进项目。 “美国法律文库”著作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四位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国内部系统研究和介绍欧盟知识产权法的著作。 内容包括了欧盟知识产权法总论、欧盟版权法;欧盟专利、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欧盟商标法;欧盟知识产权与欧共体竞争法。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以及中欧贸易的充分展开,欧盟条约对各国法律的调整,将对我国法律产生重要的作用。 文中,作者大量使用典型案例解读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大大加强了本书的可读性与实用性。 阅读人群:博士\\硕士研究生、教研人员,以及从事实务的律师与法官,他们会从中寻找案件解决的办法。另外,国家行政机关如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会关注。
《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主要研究美国警察管理和执法规范两大方面的课题。包括美国警察局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分工、日常管理规范,美国警察的权利、义务、奖惩、福利待遇、着装和警用装备,社区警务及公共关系,以及美国联邦警察与州警察之间、各州警察之间的警务协调等内容。《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还介绍了美国警察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规范,如武力控制与使用,逮捕、侦查与讯问,搜查、没收、证据,羁押犯罪嫌疑人程序,紧急情况处置,交通执法程序等内容。 由于美国联邦警察和各州警察管理体制各有特点且名称也各不相同,因此《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详解》在编写中主要以都市警察局为例,既适当体现其各自特点,又更多地体现其共性,并且统一名称,便于读者学习、借鉴和参考。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本书是以比较的方法撰写的罗马法著作,在每一议题的论述中都加进了罗马法与英国法的比较以及古典罗马法与现代民法法系制度的比较,包含着丰富的信息和精辟的见解。这种比较的方法不仅能够大大地开阔视野、开拓思路,也有助于加深对各项罗马法具体制度的理解。 本书不是简单地按照现代民法典的分类体系排列罗马法规范,而是基本上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的论述次序为其结构蓝本。盖尤斯将法的调整对象归纳为范畴:人、物和诉讼。本书为突出实体法,对盖尤斯的“三分法”做了调整,将诉讼法融进各项实体法制度中介绍,并且将物法的权利作为三个独立范畴与人法并列,从而形成了其基本论述次序:人法(包括婚姻、家庭、监护和)、财物法(即物法)、债法(其中也包括私犯之债、即侵权法)、继承法。这是地道的古典罗马法体系。 本书的
普通法系国家的大部分国际私法学者认为,管辖权问题是国际私法的首要问题。英国是普通法系国际私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源头,其相关制度非常发达。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对于整个普通法系民商事管辖权机制的建构和走向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我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书通过分析有关英国民商事管辖权的著述、判例和法规,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全书共分九章。 章为英国民商事管辖权概述。本章阐述了英国民商事管辖权的分类和英国法院民商事管辖权的分配。根据英国法院取得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不同,可把英国法院的管辖权分为依《布鲁塞尔公约》和《洛迦诺公约》以及欧盟理事会有关规则确定的管辖权和依英国普通法确定的管辖
这本书是对人类史十七个重要案件的叙述与思考。
《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所设例题系针对台湾地区“民法的重要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读者若能思考祖国大陆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而从事比较研究,探讨各种规范模式、解决途径及论证方法,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