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
供用电合同既是供用电管理的主要基础资料,又是处理供用电纠纷重要的依据。姜力维编著的《供用电合同实务及纠纷处理》分三篇:以合同法为基础,浅述了供用电台同的理论基础、存在问题和现代管理方法,论述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的实务操作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后,从电费电价、电能计量、停限电和其他方面对电力营销热点纠纷在理论上进行了剖析,并从各个方面解剖了大量翔实的案例,帮助读者在电力营销实践中,做好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管理等工作,并能够以供用电合同为依据,依法处理好供用电过程中形形色色的纠纷。《供用电合同实务及纠纷处理》适合供电企业营销人员和电力营销法律工作人员阅读并实践,也是执业律师和社会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一本案例翔实、理论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解决供用电纠纷的参考书
《企业并购与工作权保障》内容简介: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高速发展,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速度加快。同时,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也日益增大。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适应市场变化,避免现有形式的不足,大量企业对其组织进行了整体或部分的重新规划,企业和企业之间开始大量的发生合并、分立与营业转让的行为。本书对于企业针对此种变化应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立法如何予以调整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2014年8月7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