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颇有意义的修改。一些修改指出了中国刑事审判的改革方向。这些修改表明,要在庭审中更多地运用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这要求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无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总之,这些修改代表了向确立更加具有抗辩性法庭审判的方式的方向。 做出这些修改以后,新的规定和其实施之间还存在着差距。这种差距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因为某些修改的条款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界定;同时,也由于中国的法官和律师欠缺参与抗辩式庭审的经验。 这本教材旨在帮助中国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学会如何缩小新法规定与实施之间的差距,主要解决如何使中国刑事庭审更富抗辩性。本教材集中关注那些有助于营造出更富抗辩式审判环境的问题,营造这种环境将有利